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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的品质

 杏坛归客 2014-06-24

第一课  诗歌的品质

 

一、诗歌的品质

什么是诗?

诗学关于诗,就像美学关于什么是美一样,难于得到一个公认的定义。你问一问诗学家“什么是诗”?就像你问一位美学家“什么是美”一样,难于得到完美的回答。在回答这个 问题之前,请大家一起来读读这首诗——   

 

鹿 回 头

  邢孔史

 

在鹿回头,

我没有遇到那美丽的梅花鹿;

落笔洞前 ,

我来将苏公的遗笔寻找——

想给那美丽的仙鹿写人请柬,

看看她,

肯不肯——

回头!

 

这首诗的创作有个动人的故事。以前我在乐东的一个朋友他在三亚有个女朋友,但是,有一次,他到鹿城三亚看他的女朋友,他的朋友借故不见他,看来是凶多吉少。回来后他告诉了我这件事,问我怎么办。我想了想,写了这首小诗,让她寄给他的女朋友。大家看看这诗写的是什么?会有什么结果?

要读懂这首诗,必须以诗中写到的两个神话故事有所了解。一是鹿回头的传说,一是落笔洞的传说。

鹿回头的传说云:300多年前,五指山上人一位年青猎人追逐一只梅花鹿,追呀追呀,经过了九十九座山,最后来到了今天鹿回头的所在地,梅花鹿走上了悬崖,无路可走,于是,回头一变,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姑娘,和青年猎人喜结良缘,生儿育女,他俩就是黎族的祖先。

落笔洞的传说云:宋代大文豪苏东坡被贬到海南儋州时,有一外出游逛,迷了路,来到了今天天涯海角这个地方,他看到这里碧水茫茫,怪石林立,以为来到了天之涯,海之角。于是,他用笔在巨石上写上了“天涯”和“海角”四个字,然后将毛笔一甩。突然,这支毛笔飞了起来,飞呀,飞呀,最后飞到了离天涯海角十多公里远的一个山洞里,这山洞就是今天的落笔洞。这支毛笔吊挂在洞里的石壁上,慢慢地变成了一支石笔。据说,要是有人能用这支石笔来写文章,一定会写出生动感人的文章来,就是铁打心肠的人——像和尚、尼姑之类的人也能动心。

那位骄傲的鹿城姑娘读了这首诗,心中一动,哎我的他原来还真的有些诗味呢?还把我比作仙鹿(仙女)呢!后来她也回头了。同学们,大家读了这首诗后,对什么是诗歌会有什么感觉呢?

从上面之首小诗我们可以看出诗歌的一些特征:

首先,高度的概括性。

比起小说、散文的形象来,诗的形象应当是更集中、内容更丰富,而文字上又最为简洁。我的朋友和他的女友是同乡同学,恋爱八年,好事多磨,最后终成眷属。如果把她们的恋爱故事写成小说,起码是个中篇,写成长篇也未尝不可。但是我写成诗歌只有短短的八行,四十多个字,可谓精练唉!所以,别林斯基说诗的形象应当是“光亮渗透多面体的水晶一样”,确有道理。一般文学作品的形象都具有具体性、可感性、生动性,而诗在这基础上要求更具有美的凝结的特点。即使同一作者,写同一事物、同一主题,用散文形式表现时,他可能是如实地、具体是描绘出客观事物的形象来,让读者得到清晰的印象;而用诗的形式支表现时,就只选其中最集中、最具有代表意义的,富有感情色彩的形象去描写。这样,散文与诗使读者得到的可能都是美,而诗之较于散文就会更强烈、更集中、包含的意蕴也可能更为深远。

其二、强烈的抒情性。诗歌作为审美的艺术,它有内容上的重要性,就是情感性,即以情动人。诗人常常是流着泪写诗的,他的诗中常常包含着诗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写爱情诗的人与其说他在写诗,不如说他在恋爱更为本质一些。

从上面这首小诗来看,它表现出来的的感情是执着的,虽然失恋,但不轻言放弃,更不会说:不肯就算,天涯何处无芳草,过了此村还有下个店,诸如此类的薄情郎的混帐话。

情感在艺术作和欣赏中的动力作用与感染作用,历来被人们所重视。阿·托尔斯泰说:“艺术就是从感情上去认识世界,就是通过作用于情感的形象来思维”。罗丹则明确指出:“艺术就是感情。”在诗歌中情感更作为“核心”、“根本”、“灵魂”来体现。“诗者,根情”(白居易),“情者,文之根”,千百年来,诗歌这片伊甸园之所以花卉繁茂,弥漫馥郁异香,历久不哀,完全归于情感河流源源不失的浇灌。

其三、丰富的想象力。诗人用形象思维,用形象说话,通过联想、幻想、比喻、拟人、夸张等手法,化抽象为形象,化无形为有形。《鹿回头》这首虽小,但它的想象却是很丰富的:从现实到神话,从古到今,从女友到梅花鹿,思接千载,视通万里,表现出丰富的想象力。诗歌形象传达的情感虽然是概括的、典型的,但它在艺术表现上必定是具体的、形象的,诗歌艺术的关键就是将无形的情感化为有形的意象,将抽象的化为生动的具象,把作者的情感形象化,并根据作者抒情表意的需要来排列、组合意象,以形成了特定的诗歌意境。这种情感形象化是通过诗歌意象来具体实现的。作为意象的根基,诗歌能用简炼的文字来表达丰富的内容就是因为诗人善于用最有特征的形象来表现全体的缘故。它往往是抓住现实生活中最能打动人心的情景作为艺术创作的焦点.因而也最能体现社会生活的本质。

其四、深刻的哲理性

诗歌的哲理性,通常指诗的思辩性,思想性,智力空间。“诗言志”,包含情和思两个方面,思指的是诗人对于天地人生,前途命运,理想价值的思考和感悟。

如:

雪莱的“严冬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顾城的“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我用它来寻求光明”,北岛的“从星星般的弹孔中,将流出血红的黎明”,这此诗句无不充满着深刻哲理性,有着宽阔的智力空间。普希金的《如果生活欺骗了你》也如此。

其五、诗富有音乐性。旧体诗因押韵、仄、对仗等音乐性因素,自然有音乐美感。新诗虽然没有这些严格的规定,但好的自由诗都是受着诗人内在情绪律动支配的,这种内在情绪律动外化为自然的、近乎口语节奏不加雕饰的音乐美。因此,它仍然比散文更富有音乐性。诗是文学样式中最有音乐性的一种样式”(郭小川)。音乐性不仅仅是诗歌外形的特征,同时左右了对诗歌的赏析。音乐美所体现的感染力是诗歌外其它文学样式所难以企及的:音乐性的要素首先在于韵律、讲究韵律是我国诗歌的传统,韵律包括音韵和节奏。押韵能增强诗的音乐性,有助于情感表达,有韵的诗.琅琅上口,悦耳动听。古诗的韵律严格,自不待言,新诗也是以优美的韵律为上乘。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节奏和谐,富有韵律、如歌吟般动人心弦:余光中的《乡愁》也是韵脚整齐,读来一气呵成,酣畅淋漓。

此外,节奏也是构成韵律体现音乐美的重要因素.马雅可夫斯基认为“节奏是诗的最基本力量之所在”:格律诗的节奏是严格、整齐的,自由诗也仍然有鲜明的节奏。《再别康桥》每节开头用相似的句式起笔,《致橡树》以对称的诗节、适合内容的长短句在诗中反复吟咏而充分发挥抒情的效果。这种有规律的变化发展,自然而然造成抑扬顿挫的强烈节奏感,大大地加强了诗的艺术感染力。

如果读读《鹿回头》你可以发现,它的节奏是较为和谐的,而且大体上是押韵的。

前几年,教育报的文章《新诗要押韵》,批评艾青的《大堰河,我的保姆》,过于散文化,名不符实,算不上好诗。我认为,这个批评是客观的,也是令人信服的。

从上面对《鹿回头》的分析中,可以粗略地感觉到诗歌的一些特征,但是要准确地给诗歌下个定义,却是极为困难的。

什么是诗歌?古今中外,众说纷纭,莫是一衷。

30年代,杨鸿烈的《中国诗学大纲》曾列举了中国古今关于诗的定义达40多种之多。如《毛诗序》认为:“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严羽《沧浪诗话》:“诗者,吟咏性情也”。古希腊诗人西蒙尼德说:“诗是有声之画,画是无声之诗”。雪莱《诗辨》认为:“诗可以界说为想象的表现。”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毛翰先生在《诗美创造学》中则用精辟的语言,通过对诗与哲学和科学的关系来阐述诗的本质,用一个简单的公式加于表示:

哲学=科学+诗(艺术)  

诗=哲学-科学

哲学作为关于世界观的学说,作为人类全部自然知识、社会概括和总结,它实际上是由科学和诗两部分组成的。或者说,科学不是人类知识的全部,人类关照世界的方式,除了科学,还有诗,还有宗教。计是什么?诗是哲学减去所剩余的部分。在人类关照世界的方式中,凡是科学无能为力的,就属于诗。

当今流行的各种“主义”的诗学理论,也都有自己关于诗的定义:

现实主义诗学认为:诗是现实生活在人心中的反映。只有现实生活,才是诗及一切艺术的源泉。诗人是生活的歌手,诗是对生活的歌唱。

浪漫主义诗不认为:诗人是情种,诗人心中的情感投射给世界,世间万事万物就会为之诗化。所以,诗应该是诗人的自我表现,是诗人情怀的直抒,是诗人的心灵对对理想世界的呼唤。

象征主义诗学认为:人的主观精神世界与客观物质世界之间存在着神秘的对应关系,自然界万物都是人的心灵的微妙象征。诗的创作就是到客观世界去寻找与心灵相对应的自然物象{客观对应物},借以传达诗人的内心隐秘。这些象征性物象,具有暗示性、不确定性,有关多重隐喻的意义。

形式主义诗学认为:诗只是有意味的语言艺术。任何一种“内容”只有经过“形式化”才能成为艺术。形式并不屈从于内容。诗人对美联社的追求,趋向形式的自主创造。形式的自主品质,意味着诗人有批判社会现实、开拓美的世界的自主权力。在极端的形式主义诗学看来,诗只是一种语言工艺。

心理分析主义诗学认为:做诗犹如做梦,诗就是诗人的“白日梦”。常人做梦,是人的本能情欲等在社会道德和理性意识压制下得不到满足,转移到到梦中去发泄。诗人做诗,是把他在现实世界无法满足的本能情欲等,转移到幻想的世界中去加以宣泄。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诗有一个可供审美欣赏的艺术形式,这种艺术形式是诗把本能情欲加以美化的伪装,同时,将情欲转移到艺术世界,也是对本能情欲的升华,而梦没有艺术形式。而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做诗和做梦都是不用逻辑思维而用形象思维的精神活动。

各种流派关于诗的定义,各有侧重,各有其偏颇和深刻。

其中,最有代表性,影响大的是诗人何其芳先生和吕进先生所下定义: 

“诗歌是一种最集中地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它饱和着丰富的想象和情感,常常以直接抒情的方式来表现,语言精炼,音调和谐,有鲜明的节奏和韵律,一般分行排列。”

这是较为传统的诗歌定义。这应该说是那个时代流行的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诗歌的定义,并包含着何其芳对诗的形式美、格律美的追求。这个定义从20世纪50、60年代一直到80年代最为流传,接受它的人都比较多。

20世纪80年代初,西南师大新诗研究所的吕进教授提出了一个更为简洁的定义:“诗是歌唱生活的最高语言艺术,它通常是诗人感情的直写。”这个定义既有别于传统的何其芳的定义,也有别于新崛起的先锋派的诗歌定义,可以说是中锋诗派定义。

与何其芳的定义相比,这个诗歌定义它包含了至少三方面的内涵:

其一,诗歌唱生活的艺术。这里关键是“歌唱”一词,表明诗歌与生活的关系是独特的,不同于叙事文学——小说、散文、戏剧等,是叙述、反映生活。

其二、“最高的语言艺术”,表明诗歌是语言艺术,而且它的语言是最高语言的,是在一般文学语言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独特的语言,即中国诗学中所说的“诗家语”。

其三,诗歌的直接内容是“感情”,而不是像叙事文学那样是“叙事”,即事件。所以用通常来对此加于界定,是因为诗歌有时候也与其他文学样式进行“杂交”,形成新的文学样式,比如叙事诗。

这一定义现在有很多人赞同。当然,它也不是很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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