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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语言——诗歌的音乐性(作者:子炎)

 孟玄同 2016-12-04
《边说边唱:非诗人子炎谈诗论词话诗人》节选

  声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本人授权,均不得将本人文字用于商业目的,凡个人引用的,需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者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须额外追究每字一百元人民币的惩罚性赔偿。任何人继续阅读以下内容的,视同认可了本声明中所提出的要约。(声明人:子炎)

  第一部分:诗歌漫谈

  十一、诗歌的音乐性

  诗歌之美的因素有许多,像真挚的感情、丰富的情感、意象的融彻、整体结构的铺陈、语言的流畅表达准确、文辞明快简洁、字词的洗练和各种修辞手法恰到好处的运用等等。但是这些在别的文体中也同样不差,诗歌之美必有其与别的文体不同之处,方能显出它独具一格的特色来。那么诗歌有别于其它文体的美感究竟在哪里呢?在此,我不得不暂时撇开内容,仅就诗歌形式之美最突出的一点来谈一谈,如此何为诗歌之美这个问题就不难回答了:★★★诗歌的形式之美,是在于诗歌有着它自身特有的语言——诗的语言。★★★
  那么诗歌的语言又是什么呢?《尚书?虞书?舜典》中说:“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其中“永”即长、延长之意,有拓展了诗的感染力并使之广泛持久地流传的意思;“声”即古代五声,又叫五音,宫、商、角、徵(zhǐ)、羽这五个音就是现代音乐简谱中的1、2、3、5、6,后来又加上二变,即变宫近似现代音乐简谱中的7、变徵近似现代音乐简谱中的4;“律”即古代校正乐律的器具十二律(律吕),亦指乐律或音律并引申为准则或标准之意,六律指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六吕指大吕、应钟、南吕、林钟、仲吕、夹钟。这句话的原意为:诗是用以表达人的志意的,歌延长了诗的语言、徐徐咏唱以突出诗的意义,声音高低又和长言相配合,律吕用来调和歌声;按现在的说法:诗是表达感情和思想情感的,歌是诗便于表达感情和思想情感的语言,音调要合乎吟唱的音律,音律要谐和五声。而以我自己的话来讲可以这样理解:诗是表达感情和情感的,借助歌声使之得以更好地表达,歌声的高低要符合诗的表达(即音乐与诗意及文字音调的有机配合),音律作为调和五声标准能使诗和歌的美感得以更好地体现。至此已经基本上说明了诗与歌之间的关系:诗是为了表达感情和情感的,歌的音律则能使诗的表达更加趋向于完美。
  关于什么是诗的语言,《诗?大序》中说得更为透彻:“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诗歌与音乐、舞蹈的关系,应当说这三者不仅是出于同源,而且都是为了表达感情和情感的;可以说诗歌就是文字的音乐和舞蹈。而诗歌原本就是拿来唱的,从诗歌这个词,能看出诗与歌的密切关系;诗歌、诗歌,诗和歌是密不可分的一体,虽然现在的诗早已成为独立存在的纯文本诗,但它字里行间仍然保留着音乐的某些特质。诗歌与音乐、舞蹈这三者之间的另一个共性,那就是它们都具有一定的节律,这些节律无疑能增强它们的艺术感染力,正如我在“九、汉语诗人不该熟视无睹或不知就里的?2、了解本民族的诗歌”这部分里,以日常生活为例说明的那样,是符合美学基本原理的。这节律表现在诗歌方面,不仅在于通过内容反映出感情和情感的起伏,也不仅在于外表形体结构上段落、句式的铺陈,更在于词句语音上的参差错落,如此方能读起来抑扬顿挫,给人以诗歌特有的美感。无论是运用对偶、排比等修辞手法,还是词语读音上的交错起伏,抑或是押韵等,无不为了体现诗歌的音韵之美。而诗歌中韵脚、语音的声调和短句这三个要素,则是最能体现出这一特色的音韵之要,缺少了这些便使诗歌成了文章,而且是既不能明叙事理又不能通达感情和情感的、诗不诗文不文非常别扭的烂文。
  诗歌源自感情,与音乐、舞蹈既出自同源,三者自然也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只是诗歌以语言文字的音调和铺陈结构取而代之,以此来体现诗歌的音乐性,以及感情和思想情感的舞跃,这种以文字所表现出来的音乐性,就是所有文体中诗歌特有的语言——诗的语言。其它有些文体虽借鉴了诗歌的这一点,比如某些赋(指诗赋而非文赋)和诗散文等,但其中的差异还是显而易见的。
  如果我前面★★将感情比之诗歌的生命,把情感比之诗歌的灵魂,那么诗歌的音乐性无疑就是诗歌的元气,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样,诗歌都不将称其为诗歌。★★人要靠吐纳呼吸来维持生命和思想灵魂,这吐纳呼吸就是保持元气;诗歌同样要吐纳有度呼吸顺畅来保持元气,这吐纳呼吸之法就是文字的音乐性。
  人们之所以说格律诗词吟诵起来特别地优美,在于它不仅要合四声平仄和规定的韵脚,而且绝大多数字的读音都有严格的平仄规定,另外某些句子还要求对仗;这平仄和粘对显现出节奏感,韵脚凸显了节奏的阶段性顿挫,对仗等一些特殊要求给人以别样的美感,正是在诗歌艺术上美学价值的高度体现。反之,如果总是一平到底或一仄到底,不但语音无高低错和顺口流畅,落甚至连韵都跟着语音节奏全都没了,还来上些啰哩八嗦的长句,或莫名其妙地断句,哪怕再是用华丽的辞藻堆砌,如此单调无趣的文字只会令人倒胃口,都如同人参当饭再贵也直教你吃得想吐。
  当然我前面也多次说到了格律诗词的弊端,但对于这种弊端要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革,而不能愚蠢地将孩子连同洗澡水一块倒掉。世上任何一个民族文化的发展,都是在继承自身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再借鉴其它文化的可取之处而发展的,任何割裂自身文化之举,都好比没有基础平地起高楼,结果只能是自取其毁。格律诗词中的平仄、粘对、韵脚等突出显示了一种文字化的音乐,自由体诗歌虽然没这些要求,但语句的节奏感和适当的押韵应该得以体现。否则像当今那些唯自由体论者一样,虚假的感情和做作的情感,有些甚至根本连装空情都没有,通篇无韵、语调平直得赛过平常口语,再弄上些累累赘赘的长句,这种文字只能称之为非诗分行散文。若是加上不知所云的语句、词不达意、近义词重叠,还莫名其妙地断句、无标点加空格等,此类文字只能算作是乌龙分行文字了。
  也许有人会说,自由体诗歌是完全自由的,没有任何条条框框的限制,否则还称什么自由体?他们甚至会举例来加以引证,西洋诗并无音韵方面的要求,就是国内现在流行的汉语自由体诗歌里,有相当一部分也是不用韵的。其实这些人是大大地误解了西洋诗歌,以致得出了非常偏颇的错误结论。西洋诗虽不像我国古代格律诗词一样,有相对严格的平仄粘对要求,但也有音韵方面的讲究;像“十四行诗”之类的格律诗自不待言,即便是非格律的诗歌里,其大多数也是有音律的。西洋诗以字词读音的轻重来进行搭配,使诗句产生“抑扬格,扬抑格,扬扬抑格,抑扬扬格”等音步效果;在押韵方面则有全韵、半韵、尾韵、行内韵,甚至还有男韵和女韵之分,以便吟诵时能达到更好的美感效果。
  那么西洋诗里也没有无韵诗呢?有!莎士比亚的诗剧就是最好的例证,它主要是五步抑扬格的无韵诗。那汉语诗歌里可否出现无韵诗呢?可以!但它在汉语诗歌里属于引进的特例,特例有特例的处理方法,如果恣意滥用胡编乱造,其结果就是非文非诗。正如我在“四、从最基本的说起——什么是诗歌”这一章节里说明的,只要作者能体现出诗歌的音乐性来,对于这种引进的特例体式,未必就要强求一应俱全。但是你既非创作不朽的诗篇、须得无所限制的恣意发挥,却为何非要对诗歌的节奏感有助益的韵弃之不用呢?说白了还是因语言的贫乏,以至于没有能力将韵用上,而不是为了作品的出彩的需要。有关这个问题,不妨以音乐为例来加以说明:
  如乌克兰歌手维塔斯(维塔利?弗拉达索维奇?格拉乔夫)在《opera2》中演唱的超高音(俗称“海豚音”)、歌手龚琳娜演唱歌词无词义的《忐忑》(俗称“神曲”)、“我是歌手”节目里歌手林志炫用咽音演唱的无字曲(俗称又一“神曲”)等。在这些曲子中,除维塔斯将其作为整个歌曲中的的浓重点缀外,其余都是重音轻歌的表演、甚至已经到了有音无歌的程度,因此不能被称为完全意义上的歌曲,与其说他们是在唱歌,倒不如说他们是在练声。其实,他们三个歌手都有一种炫技的色彩,而且炫艺技的意味依次一个比一个浓,而艺术效果却是一个比一个差。相比之下,电影《第九道门》的尾曲也是只有一个“啊”的无词曲,但其艺术效果却远超前三者;随着电影结尾的曲调响起,观众能感觉到,仿佛整部影片里的无限之意尽在这尾曲之中,适量的音高丝毫也没有炫耀的意味。与此类似的比较,有意大利小提琴演奏家兼作曲家尼可洛?帕格尼尼(Niccolo Paganini)的《24首随想曲》和《E大调第一小提琴协奏曲》,前者重在表现指法和弓法运用上的熟练程度(炫技),相对单薄的内涵作为练习曲还行;后者虽也能充分地展示出演奏者所需掌握的技法,但乐曲的旋律更具一种厚重的质感。作为一个音乐欣赏者,人们可能更喜欢听约翰?威廉姆斯的《舒特拉的名单》(注意:不是叶宇澄的鸟语烂歌,是一流音乐家原创的小提琴曲),以及西班牙小提琴家兼作曲家帕布罗?德?萨拉萨蒂(Pablo de Sarasate)的《流浪者之歌》(又名《吉卜赛之歌》等。
  从以上两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作为歌曲还是纯音乐,在诠释主题或表达内涵方面完美协调的是常例,通过特定效果来给人以某种特殊感受的只是特例。在诗歌方面的类似特列有两种:一种是格律诗词的规范模式,只要不出格并在遣词造句上没有明显的瑕疵,对于一般不怎么挑剔的的读者而言,一首庸诗看上去也挺像那么回事。另一种是自由体中无韵诗,其表现方式一如有音无歌的无字曲和纯技法练习曲,虽句末的尾韵没有了,但字、词、句间的读音节奏感却丝毫不减、甚至更强,读起来依然是那样抑扬顿挫地奔放和酣畅,仍不失诗歌以其音乐性所展示的音韵之美。
  但必须注意的是,这特例之所以为特例,正说明了此法可行却不可滥用,如果缺乏必要对字词的洗练和对语句精雕细琢的的功底,其结局会非常地不堪。就像如今满目可见的所谓的自由体诗歌那样,作者自以为随便弄些小花招出来,就可以使他们的作品体现出音乐性来了。其实那些作者自感得意的小花招,纯属弄巧成拙之举,最为典型的招式有:末尾千篇一律地不用标点符号、随意断句甚至单字纵列、以空格代替标点符号、没来由的语义断裂等。
  本来末尾不用标点符号,原是为了音韵上的需要,其目的是为了弥补诗句中的尾韵、选一非标点符号所在的合适处断句作韵,这合适程度当以不折损文义、节奏为佳,即不能造成语义和语音上的残破句。为了避免句尾标点符号时有时无的现象,出于外形整体上的美观协调需要,干脆就将末尾的标点符号都去掉了。但是一篇本来就是无韵的作品,这末尾的标点符号并不对其音韵产生负面影响,无端地去掉它又是为什么呢?哦——有人说原来是为了增强节奏感,以便自由地在非标点符号处断句。这听上去似乎有些道理,其实则不然,因为原本为了尾韵而产生的断句,一旦被打着增强节奏感的名头胡乱运用,便如同醉汉行事毫无章法可讲,最后终于落入了无节制地恣意乱断。
  比如非要把一句“我曾经到过许多地方,最令人难忘的是我的第二故乡。”写成:
  我
  曾经到过
  许多
  美丽的地方
  最令人难忘的
  是我的
  第二故乡
  这明明是一句完整的两行句式,没来由的多处断句所为何来?有人甚至弄出奇巧怪招,把一些句子断成单字纵列竖着排,比如这样:
  我
  曾经到过
  许多
  美丽的地方
  最令人难忘的
  是我的
  第
  二
  故
  乡
  这又是为了增强节奏感。出于同样的理由,也有人写成:
  我曾经到过
  许多 美丽的地方
  最令人难忘的
  是我的 第二故乡
  可是这中间的空格代表着什么意思,停顿么?既然是表示停顿之意,完全可以用标点符号来表示,难道这其中空格的作用,任何标点符号都无法表示了么?这标点符号又碍着什么事了,是作者这一顿的含义远远超出了标点符号所能表达的范围?既然精细到连任何标点符号都无法表示了,本该创建出一个新的符号来用才是,可千篇一律的多处空格,只能说明其中的空格与空格没有差别,实乃非精细而是粗略。我倒建议把这种荒唐发挥到极致,用数量不同的空格来多极化细分一下,只怕是谁也说不出这一个空格和三个空格分别是代表什么。究其之所以如此这般的原因,当然还是为了增强节奏感,只不过仍然是弄巧成拙之法。
  我这下子终于完全明白了,这一切都是为了增强节奏感,而这增强的方式就是毫无节制地恣意断句、抛弃标点符号。可是有一点我还是不明白,既然作者如此强调节奏感,以至于通常的句式和标点符号都成了绊脚石,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弃韵?在他们的某些作品中,又何以会出现近二十字甚至数十字一行的长句,难道这长句不正是节奏感的破坏者么?可见特例一旦形成泛滥之势,就使事情走向了极端,其结果就是得到了作者原本期望的相反效果。
  虽然断句对增强节奏感有一定的助益,还能对个别的字词产生强调的作用。但是它的效用不是无限的,过多地运用不但显现不出上好的节奏感,读起来反而结结巴巴,就连文义都变得含混不清了。而多处强调则等于不强调,就像一首曲子从头至尾都是超高音,甚至所有的曲子都要飙高音,最终也就都成了噪音。人们能够分清舞蹈与体操之间的区别,自然也能知道文字的节奏感与生硬生撕裂的差别,诗人们非要把这种机械性的断句说成乐感,只能是自欺欺人却骗不过读者。在格律诗词出现之前,古体诗不但无平仄声的限制,就连分行和标点符号都还不曾有,全凭读者根据文义断句,那节奏感不照样比如今的分行文字要强?所以诗歌的音乐性,主要还是应体现在文字的读音、押韵和短句上,断句只是一种偶尔为之的辅助功能。假如作者要写一首像样的无韵诗,那就更应该在洗练字词时的语音上下些功夫,使作品在字词之间、句子之间,或抑扬有致、或清新流畅,读音高低搭配交错起伏,以达到看似无韵却似有韵的效果。
  许多人喜欢把诗歌的音乐性称之为跳跃性,这种说法的确形象且直观,但是他们在实际运用中,却偷懒地以一种无厘头的方式进行简单化处理,误把频繁地断句和语义断裂当作跳跃性。其实诗歌的跳跃性有三种表现:一种是诗歌吟诵时的音乐性,它通过韵脚、文字的声调和短句来体现节奏感;另一种是诗歌外观形态上的视觉效果,它通过文字参差错落的排列形成视觉上的美感;还有一种是语义上适当的跨度,与前两者相配合以体现思想情感的舞跃。语音上的节奏感这一点比较容易理解,比如相邻字词间的读音交错搭配,形成了小的跳跃;句与句之间读音转折,形成了较大的跳跃;相对平直、流畅的部分与跳跃感比较强的部分结合在一起后,又能形成更大范围的跳跃。形态上的排列是一种视觉上的跳跃,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前苏联诗人马雅可夫斯基的阶梯式排列诗句,比较一般的例子则有某些律词。至于语义上适当的跨度,当以不影响读者对文义的理解为好,否则除非是读者没文化,要不就是作者表达能力差。有关文义上的跨度,还将在“十四、揭开将诗歌意义神秘化的遮羞布?1、神秘论者的支撑理论不神秘?其五”部分详细地谈到。
  在主流自由体作品中,这最能体现出诗歌跳跃的音乐性和形态美都已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却是随意断句或特长句,还有就是将语义上适当的跨度无限扩大到语义的断裂,实为舍本逐末的荒唐之举。所以现在许多自由体诗歌,无论从形态上还是内容上完全让人看不懂,确切地说不是看不懂,而是根本没有必要如此断句、断义。断句是为了音韵而生的,延迟或停顿可以用标点符号来表达,不必要的断句、特长句甚至单字纵列,其实就是表达能力有限的特征之一;语义的断裂则使作品既不像文也不像诗,试图以这等拙劣的方式来掩饰自己作品的浅陋,结果成了非诗非文的四不像。★任何事情都要有个度,过度地追求极端必会走向反面,这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之一。★难道诗人运用文字的本领,只在以稀奇古怪的方式来显示文笔和思想的不凡吗?杂技和舞蹈等演员的柔功也须有度,难道为了体现身体的柔软,人们必须用手术把骨头折断吗?如果你不弄断骨头表演就不精彩,那是你的演技不佳,该折腾的是韧带而非骨头。
  一个诗人要写诗、想写好诗,必要的功课还是要做的,否则处处想偷懒走捷径,结果只是徒增了大量的垃圾作品,倒还不如少写一些、整得像样点。当然按如今流行的式样,以滥用无韵、断句、空格和弃用标点符号来凸显变态的节奏,自然很容易获得周遭的认可。如今随着中外网络诗歌创作群体的扩大,这种非诗化倾向也随之蔓延;更因许多处于“高端”的作者和论者,这些掌握着诗界的主流话语权、并能对后来者能产生极大的影响的人,他们或是因思维枯竭、或是想借标新立异出位、抑或想走一条短平快的成功之路,使得这种非诗化倾向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以至于非诗化现象如潮水一般越来越汹涌。有些初学者虽一时还不得滥用此法的“要领”,久而久之也会成为这方面的行家里手,尤其是看到某些“成功”的先行者的榜样,这既方便又省力的办法何乐而不为?只怕是这样的情景不会永远延续下去,个人的一切努力和劳作终将成为废品!这就像一个人要找对象,不努力地提升自己的素质,光想通过一道方便之门直接进入洞房,除非是嫁娶一个跟自己一样糟糕的对象,否则想找一个上品是没门的。即便是有人靠种种投机取巧的方式,获得了本不该属于他的所谓成功,却未必人人都能得到这种幸运。所以我的结论是:
  随意地使用断句、空格、弃用标点符号和语义上的断裂,以为如此便能体现出音乐性来了,其可笑之处一如早年的某些文盲,以为自己只要戴副平光镜,并在胸袋里插支钢笔,就可以冒充有文化的人骗到老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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