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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领取钥匙是否可以不缴纳物业费和取暖费?

 欣欣向上MR 2016-12-04

业主不领取钥匙是否可以不缴纳物业费和取暖费?

网友问,我于今年8月买了住房一套,现接到入住通知,让于10月30日前办理入住手续,但我因不在北京近期不能办理交接钥匙,所以不得以只能明年交接钥匙。那么今年的物业费与供暖费应可以不交,等明年交接时再交,这样做应不违反有关规定吧。请您帮我解释一下,并提供相关法规。


物业社区5号社员:


   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但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关于房屋交付的约定,并且已经符合交房条件,买受人不得以不入住或不装修为由,拒绝交付房屋,以及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房屋在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时,开发商会向业主发出入住通知,一般在入住通知上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作出了时间上的规定。作为业主而言,应该及时办理房屋的交付使用手续。而房屋的交付使用和物业费、取暖费的交纳不是以业主的实际办理入住手续的时间或以业主的实际入住时作为起算点的。以物业费为例,在物业费中报包括小区的清洁、保安和维护费用,而这些费用是无法分割每个独立的房屋单元来计算的,只能以总体上所发生的费用按均摊到每户业主。如果采取您所述的方式,则对于先期入住的业主来说是有失公平的,国家和北京市也没有法律法规允许该等费用的交纳以业主领取钥匙或实际入住为起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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