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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驻村干部注意了,这些政策你要知道!

 布柯0725 2016-12-04

组织领导机制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地(州、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切实发挥主体责任,做到重视程度、组织力度、资金投入、工作标准“四强化”。县(市、区)、乡(镇)党委高度重视驻村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驻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派出单位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到驻村点开展一次调研,全年调研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加强各级“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切实发挥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舆论引导等职能作用。自治区每半年、地(州、市)每季度、县(市、区)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现场会或推进会,乡(镇、街道)党(工)委每月召开一次情况分析会。

经费保障机制


“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及时拨付到位。落实工作队人员补助经费;落实为民办实事经费,按照大、中、小村的规模分别给予15万、10万、5万元经费;落实村级惠民生工程项目资金,每个村不少于50万元。

督促检查机制


各级党委督导组将“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作为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严督实导、传导压力。各级“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暗访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驻村干部在岗率、入户走访率、政策知晓率、群众满意率和遵守纪律、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县乡履行主体责任和抓乡促村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年至少督查4次以上。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严格问责。

表彰激励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每年对驻村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坚持把驻村工作作为锻炼培养、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平台和必要条件,对在“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干部,每年表彰奖励一批、重用提拔一批、列入后备一批。对确有特殊情况,没有驻村工作经历提拔的干部,1年内补上驻村工作经历。

考核评价机制


健全考核管理制度,完善科学评价体系,坚持日常督促检查与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由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各级办公室组织实施,对驻村干部作出工作鉴定。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奖励、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将履行“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主体责任情况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绩效考核内容。

舆论引导机制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治疆方略,大力宣传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大力宣传驻村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基层发生的新变化、新气象,大力宣传驻村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模范事迹,营造各方重视、齐抓共管、人人关心、人人参与“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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