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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退休证是不是有效证件

 laobing2008 2016-12-06
居民身份证条例的一个缺陷
今日下午去一家储蓄所办理业务,营业员和一个手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退休证》的储户发生了磨擦,营业员坚持说没有身份证不能办理储蓄,那位储户说我没有身份证,只有《军官退休证》。营业员就是不给他办理,那位储户好说歹说,最后营业员说请示上级。但请示的结果也是不行。我因为有相同的经历,不但银行不给办理储蓄,就连售手机卡的也不因为没有“身份证”而拒绝售卡。为此我曾窝了一肚子火。最后还是我赢了。
今天当我看到我的同类再次上演悲剧后,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和那个营业员理论起来。我问她为什么不给人家存款?对方说,他没有身份证。我说,你们不好好学习业务,没弄明白相关的证件。你可以请示你们的上级。但她答复说,请示了。我问:怎么答复的。他说:军官证退休证不是有效证件。我说这种答复纯属放屁!她说我讲话不文明。我说,你们胡言乱语《军官退休证》不是有效证件比骂人还难听,简直是对人的侮辱!它不是有效证件是什么?难道它不能证明人家的身份?难道《军官退休证》是假证件?手持它的人是骗子?不管我怎么说,她们也不服气,坚持不给办理。我和那位储户说,你在这里等着答复,我先办理其他事情。如果她们真的不给办理我和你一起去找他们领导理论,并将一张名片给了他,上面有我的手机号码。
晚上,当我回到家时,我接到了那位储户的电话,说后来她们同意给办理了,谢谢我的帮助;并告诉我她们承认她们不懂这方面的知识,耽误了他的时间。
吃过饭后,我上网查询《军官退休证》是否是有效证件?其中有几条解释,证明是!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并没有解释这个问题,它只是说:“正在服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不领取居民身份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颁发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没有说离退休军官有谁发给证件,也没有说明军人证件(包括士兵证、军官证、军官离退休证)享受居民身份证同等效应,所以给人造成一种误读,一位军官证不是身份证,退休军官证不是军官证。这给退休军官出行、储蓄、参观游览带来诸多不便,发生许多尴尬和不愉快。
下面就是我下载的有关身份证条例和有关军官退休证件属性的解释:
根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五条:下列身份证件为实名证件:
(一)居住在境内的
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四)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陆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五)外国公民,为护照。
北京08奥运会门票购票资格说明
居住地须在境内2007-03-08 17:42:45来源: 第29届奥运会官方网站
一、凡同时满足居住地要求和证件要求的自然人,可以通过本网站订购北京奥运会门票。
(一)居住地的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拥有居所。
(二)证件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需持有以下有效证件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离休干部荣誉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退休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退休证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文职干部证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兵证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休证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文职干部退休证
2.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需持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陆通行证,并持有该证件的有效签注。
3.中国台湾省居民,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持有该证件的有效签注。
4.外国公民,需持有由国籍国政府颁发的有效护照,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有效期至少6个月的有效签证。
注册时请根据自己的情况在身份证、护照、警官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中选择一种并填入相应的证件号码。其中身份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警官证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文职干部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兵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休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文职干部退休证;军官证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证、中国人民解放军退休证、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退休证、中国人民解放军离休干部荣誉证;士兵证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请始终使用同一个身份证件购票。
二、凡居住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和外国的自然人,不能通过本网站购买北京奥运会门票。
◆规章解读
有效身份证件的适用范围
芮纪贤
  无论是用户到邮局领取各类邮件,还是投递员上门投送给据邮件,均需查验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他人代领或代收还须交验代领人或代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因此,营业员和投递员都应熟练掌握有效身份证件的适用范围与识别方法,以减少日常工作中的差错。
  哪些属于有效身份证件呢?按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245条的规定,共有五类七种: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往来内陆通行证;护照;驾驶证。
  知道了有效身份证件的范围,还应了解它们各自的特征,这对我们正确识别有效身份证件很有帮助。
  居民身份证:目前是新老两种身份证并存,均可使用。根据公发(1992)2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身份证使用、核查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居民身份证编号由1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1~6数字为行政区划代码;第7~12位数字为出生日期代码;第13~15位数字为分配顺序代码。奇数为男性,偶数为女性。999、998、997、996分别为男女性百岁以上老人专用的特定编号。2004年1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新换发的身份证编号共18位,比以前的身份证编号增加了3位数字,其中出生日期代码增加了2位,即由原表示年的2位变为4位,如某公民1949年出生,以前第7~8位表示为49,而现在第7~10位则表示为1949。另增加1位数字校验码(又称重号识别码)。除此之外,还有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分别是一年、二年的有效期,过期则视为无效证件。因此,在交验时要特别注意其有效期。
  户口簿:首页印有“××省(市、自治区)公安厅户口专用”印记、加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及承办人签章,并注有6位数的户号(此号码可作为证件节目摘录于领取邮件通知单或投递邮件清单上备查)。另外户口簿上有一栏“与户主关系”应验视后作为代领或代收关系批注在相关栏目中。
  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干部荣誉证、军队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军事院校学员证。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包括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干部荣誉证、警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军事院校学员证。
  港澳居民往来内陆通行证:此证件分为三年、十年的有效期两种,其中三年有效期的通行证签发给未满十八周岁的港澳居民使用,十年有效期的通行证签发给十八周岁(含)以上的港澳居民使用。
  护照:持护照来领取邮件或凭护照签收邮件的多为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等。一般国家颁发的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我国政府颁发的护照也是上述三大类,具体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因私普通护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驾驶证:驾驶证上印有驾驶员的详细个人信息包括照片、有效期限、身份证号码、核发机关印章等,已能为事后查询提供足够的信息和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件、十六周岁以下少年儿童的学生证也能视同领取、投交邮件的有效身份证件。
  需要提示的是,领取邮件的有效证件与领取汇款的有效证件是有区别的,驾驶证不可以领取汇款,但可以领取其他邮件。同时,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不能作为有效证件使用。并且,在交验有效证件时,要认真核对证件上的相片和基本身份内容以及相应防伪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主席令第29号
1985-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一九八五年九月六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五年九月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团主席令第二十九号公布一九八五年九月六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证明居民身份,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作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正在服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不领取居民身份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颁发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同时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四条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明限分为十年、二十年、长期三种。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第五条 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印制、颁发和管理。
  第六条 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并按照规定履行申请领取手续。
  第七条 华侨回国定居的,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时,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
  第九条 公民被征集服现役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后,发还居民身份证或者再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
  第十一条 公民出境按照规定需要注销户口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 公民死亡的,由公安机关收回居民身份证。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执行任务时,有权查验居民身份证,被查验的公民不得拒绝。
  执行任务的公安人员在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出示自己的工作证件。
  公安机关除对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执行强制措施的人外,不得扣留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第十四条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有关单位不得扣留或者要求作为抵押。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 拒绝公安机关查验居民身份证的;
  (二) 转让、出借居民身份证的;
  (三) 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四) 故意毁坏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六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或者窃取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本条例时,徇私舞弊、侵害公民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应当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不适用本条例。
 第十九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公安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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