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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长江经济带三大板块差距大 各级政府“各自为政”

 红豆居士 2016-12-06

长江经济带各个省市都有各自的五年发展规划,或更长跨度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但这些规划放在长江经济带整体发展中,都带有诸如各自为政、互不衔接等问题。

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2月6日发布的《长江经济带蓝皮书:长江经济带发展报告(2011~2015)》做出了如是表述。

长江经济带是横贯我国东中西、连接南北方的经济走廊,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个省市,面积约205.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21.4%。

根据2014年的统计,长江经济带常住人口达5.84亿,占全国的42.7%;地区生产总值(GDP)为28.46万亿元,占全国的44.7%;人均GDP为4.96万元,比全国平均水平约高出0.3万元。特别在全国经济呈现下行趋势的新常态背景下,长江经济带的中西部地区如重庆、贵州、江西、湖北、湖南、安徽等保持着明显高于全国平均增速的良好势头,发挥了中国经济压舱石的作用。2011~2014年,长江经济带经济总量占全国经济的比重,提高了1.42个百分点。

但也要看到,长江经济带东中西三大板块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报告:长江经济带三大板块差距大 各级政府“各自为政”

长江经济带是横贯我国东中西、连接南北方的经济走廊。摄影/章轲

蓝皮书表示,合作机制尚不健全,存在同质化竞争现象。

计划经济时期,由于缺乏统一的发展理念和系统全面的布局,各省市基本呈现“各自为政”的状态,服务业“摊子大但水平低”的特点明显,各省市彼此间缺乏合作交流,效率较低发展较慢。

分税制改革实施后,各省市GDP竞争加剧,现代服务业发展速度有了一定提高,但地方保护严重,彼此仍缺乏合作,各省市发展模式和发展重点都很相似,难以发挥比较优势,内部竞争严重。

蓝皮书说,当前,地区间发展水平差距大、缺乏错位发展思路是制约长江经济带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依托产业转移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又面临区位黏性等问题,如何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打破行政壁垒,实现区域间协调、有序、健康的发展,是长江经济带现代服务业未来发展的关键。

调查发现,目前的行政壁垒阻碍科技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长江经济带的各级地方政府为了保护当地的经济利益,实行“各自为政、以自我为中心”的分治模式,在税收、信贷方面,对区域内外实施两套不同的政策制度,以求保证内部区域经济的优先发展。

蓝皮书分析,一般而言,正常的产业发展会呈现“雁形发展”趋势。东部沿海地区产业会向长江中上游地区梯度转移,从而带动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经济发展。但是目前,各省市间的产业发展相对独立,缺乏密切联系,以至于科技创新要素难以实现区域化协作发展。

调查还发现,内陆省市“一市独大”难以带动区域整体发展。

综观东部沿海各省市,均有2~3个经济实力相当的城市带动省域经济均衡发展,在科技创新层面也能彼此协作发展。如山东省有济南和青岛,江苏省有南京和苏州,浙江省有杭州、宁波、温州,福建省有福州和厦门,广东省有广州和深圳等。

然而,长江经济带的中西部省份一般以省会城市为主要发展节点城市,科技创新要素则主要集中在省会城市,且具有极高的首位度。对于陆域面积较大的内陆省份,“一市独大”的空间格局难以带动整个省域的经济发展,尤其是科技创新要素难以支撑整个区域的产业转型发展。

据《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2014——创新驱动与产业转型升级》的研究显示,长江经济带中西部地区的大部分省市仍然处于投资驱动型经济发展阶段,与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阶段的距离还较大。

目前,中西部地区各省市的主导产业基本为石油、天然气、烟草加工、黑色金属、食品加工等传统制造业。由于缺乏相应的科技创新要素投入,各省市间的产业同构现象十分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长江经济带劳动力、原材料、资金等资源的浪费,难以实现资源的最优化利用。同时,由于产业同构性高,区域间存在盲目攀比和恶性竞争的现象。

调查还发现,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管理方式将具有整体性、动态性的长江水系人为地分割开来,难以实现长江流域生态效应的最大化。

蓝皮书认为,水资源保护必须遵照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一体化、水量与水质并重的原则,进行跨越行政边界的联合治理,防止各地政府追求各自利益而导致的交叉污染。长江经济带首先需要制订统一的区域性生态环境建设计划,科学制定环境治理的路线图、时间表,共同提前采取措施。需要推进区域内环境政策和标准的对接,实现预警分级标准、应急联动措施的协调统一。

同时,还需要建立长江流域环境数据、气象数据、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的共享机制,加快建成整个流域污染预测预报体系。加强长江流域重度污染预警应急联动,共同提高流域环境治理水平。

调查发现,目前,长三角地区的区域合作与一体化进程已走在全国前列。2001年至今,长三角已逐步形成“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三个层次的区域合作推进机制,同时,各个层面的区域合作机制也在酝酿中走向成熟,如探索设立区域行业协会、区域利益分享和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区域发展促进基金,尝试发展各类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产业基金和信用担保基金,不断推进长三角核心区与延伸区、辐射区的合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促进城市之间的分工与合作等等。

然而,与长三角不同,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是承东启西、连南接北,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

蓝皮书认为,应探索建立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包括健全全国土空间开发机制,健全跨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建立横向区域利益分配机制,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机制。

此外,还应建立国家级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协调领导机构,如在国家发改委设置“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办公室”,设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协调委员会”,以统筹安排协商城市群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满足各方的发展诉求,协调各方的区域利益,从而有利于避免各自为政、各图其利,更好地调动湘、鄂、赣三省各方的积极性。

蓝皮书认为,要形成长江经济带整体发展的合力及区域协同的合力效应,亟待国家层面有一个指导区域协同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这个规划,要以长三角城市群规划、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成渝城市群规划及其他区域规划为基础,对长江经济带区域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重要任务和保障举措进行统筹安排,形成区域协同发展的顶层设计,为推进长江经济带及各个地区的“五大发展”提供科学引导和发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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