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寡妇改嫁为婚姻法所提倡,然在人们的观念中,对此仍视为卑下之举。因而,限制寡妇及再婚寡妇的一些禁忌,在农村中仍然流行。 1、不能为他人制作嫁衣。 2、不能充当娶客(代表男方去女方家迎娶新妇的人)、送客(代表女方送女儿出嫁的人)、伴娘。 3、不能进入新婚夫妇的洞房。 4、公婆去世,如长媳系再婚寡妇,在葬礼中,不能承担长媳的职责(一般由长孙媳或次媳替代)。 5、再婚寡妇死后,不能与后夫合葬。 二、旧时,男尊女卑,许多限制妇女的禁忌,现多废弃。 1、妇女不能坐在石磙上。 2、扬场时,妇女不能在粮堆前走动。 3、涨水时,妇女不能上河堤。 天中古老的禁忌文化 三、有些限制妇女的禁忌,至今仍相沿不误。 1、出嫁闺女不能在娘家生孩子。 2、妇女生育一月内不能进入别人宅院。 3、孕妇不能送葬上坟。4、女儿出嫁后,不能在娘家度岁;不能在娘家吃腊八粥(可改吃其他饭)。 5、元宵节三天(正月十四、十五、十六)的最后一天,出嫁女儿不能在娘家看灯,有所谓“躲灯不躲清,躲清死公公”之说。 四、其他 1、正月初一,早晨祭祖前不解手,不能喊人早起。 2、正月初一、初五、十五、十六,妇女忌做针线活。初一忌宰杀、动土,如果谁不小心,特别是上午打烂碗、盘之类的餐具,就被认为是一年倒霉的先兆。 3、正月初一至初五,忌吃面条、烧馒头、汤泡馒头登饭食。 4、除夕前,忌往蒸馒头、炸年菜的人家串门;蒸馒头、炸年菜时忌“生”“少”“赖”之类的话。 5、逢七(日)忌出门,逢八忌回家,有“七不出门,八不回家”之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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