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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蚌医一附院患者急诊就医,如今却向医院讨公道?!

 万宝全书 2016-12-08

今天中午,蚌医一附院在蚌埠论坛发帖,对一起患者家属肆意滋事、强索高额赔偿的医闹事件进行了陈述。

蚌医一附院的回应,以及晒出的相关的材料

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下发通知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

2016年4月30日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维护医疗秩序的通知,明确了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滋事行为未制止前不得调解的具体要求。

最近,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就发生一起患者家属肆意滋事、强索高额赔偿的医闹事件。

行为人于淑梅(女、52岁,住蚌埠市宏业三村)因母亲魏俊华(女、81岁)于2016年5月21日因误食枣核到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诊未果,后以“食道异物”急诊入住蚌医一附院。医生原定于5月24日为其手术,因患者高龄、高血压、低血钾无法进行麻醉、手术,遂返回病房。5月26日又为其进行食道镜检查未发现异物,造影提示食道穿孔,建议其到南京上级医院治疗。

9月初于淑梅到蚌医一附院索要80万元的高额赔偿,院方将解决医患纠纷、依法维权的途径程序告知患方。

9月9日经蚌埠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到市医学会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协议,且市医学会鉴定费用由医院垫付。

11月8日医患双方到市医学会确定五官科专业、心胸外科专业和法医学5名专家。组成鉴定小组。

11月15日市医学会按照法定程序,听取双方陈述、答辩,根据医患双方提供的鉴定资料,经专家分析合议,出具鉴定报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蚌医鉴字【2016】7号)》鉴定结论为:医方不存在医疗过失,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本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

于淑梅不服市医学会鉴定结果,医患双方于11月30日共同委托安徽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近日,于淑梅在蚌埠市卫生局办公大楼和蚌医一附院张贴几十张传单,诬陷院方花钱买通鉴定专家做出虚假鉴定结论,并在蚌埠论坛发表违背事实的过激言论,目的是索要80万元的高额赔偿。医方将针对患方的医闹行为,依据国家四部委通知要求,依法维护医院合法权利。

原来,昨天晚上有蚌埠论坛网友“男男”发帖称,其母亲在蚌医一附院看病就诊遭遇了不公平:

今年5月21日我母亲魏俊华因不慎枣核卡住喉咙来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就诊,导医让我们挂了急诊。

急诊医生让我们去一附院靠近船厂附近的耳鼻咽喉科六楼看。

我们赶到六楼后,一个40多岁的女医生让我们去一附院四楼去看。

我们来到四楼,一个年轻医生对我们说这里没有胃镜设备,无法看,让我们去五楼医技楼看。

结果我们来到了五楼。但是五楼一个医生都没,一打听才知道因为今天休息没有医生上班,无奈之下又重新回到一附院急诊室。

急诊室医生见我们转了一大圈没有看上病,于是打了电话,我们重新回到耳鼻咽喉科六楼就诊。

就这样我们带着老母亲来回折腾一个多小时,可怜80岁的老人了啊,当时我母亲已经走不动了,为了治我母亲的病,我们没有一句怨言。

我们重新回到刚才来过的六楼,还是那个40多岁的女医生接待,她让我们住院治疗,负责治疗的是该科江医生。住院后,各式各样的检查都给我母亲做了。

在23号那天医生安排做了电子胃镜,结果没有拿出枣核。

江医生说因为没有打麻药,所以没有拿出枣核。

随后江医生找我们谈话,说检查结果食道没有漏,需要手术拿出枣核。

决定5月24日上午第一台手术。但是到了这天上午,手术被莫名其妙取消。

这样一直到26号医院才给我们母亲做手术。

结果手术后,母亲出了手术室,就吐血,被罩上染有从口腔里吐出的血,这个是我母亲来医院就诊第一次我们看到她老人家吐血,开始剧烈的疼痛。

手术后江医生说,先后用镜子十几次在食道里上下操作,没有发现枣核,我们认为枣核掉到胃里去了,在这样情况下医院又给我母亲做造影检查,在检查前喝一种药水时候,我母亲就出现非常难以忍受的疼痛,结果造影剂全部漏进胸腔里了,等检查完后,当时做检查的医生告诉我们:食道穿孔了,胸腔积液感染很危险。

我们求助江医生,但置之不理,也没有采取任何抢救措施,你说食道没有漏才做的手术,现在怎么食道搞漏里 ,食道漏了你医院不抢救,我妈妈怎么办?

此时医生称南京军区医院可以治好我母亲的病。

为了抢救母亲生命,我们连夜叫了救护车去了南京军区医院,但是到了南京军区医院被拒绝治疗。

南京军区医院没有收治我母亲。结果我们只能再重新寻找其他医院治疗。

由此严重耽误了我母亲的抢救时间,导致我母亲最后进行开胸大手术,身体严重至残。

本来只需要2千元就能治好的病,结果现在单单医疗费就用了20万!

我们只是普通百姓人家,为此到处举债,花费的人力、物力、经济等等巨大。为去南京陪伴母亲治疗,我们家属已经无法工作,生活受到极大影响。

随后,网友直接发问该院院长:

一问:我们从2点半到你们医院挂的急诊,遇到的医生都是互相推诿,一直到5点才看上病,而且当天看病的患者很少,这还算是急诊吗?

二问:你医院的医生能随意取消其他患者手术吗?

三问:江医生做手术,技术差劲,违规操作,造成患者食道穿孔后,不采取任何抢救措施,诱骗患者出院,这个符合医院治病救 人方针吗?

四问:作为蚌埠市地方上有名的医院。医院设置的胸外科天天在干嘛?没有开展过胸外科手术吗?

五问:医院一年三百起医疗事故,医院怎么摆平的?又怎么会评上“三级甲等医院”的?你是怎么和卫计委、医学会之间疏通关系的?又是怎么维护各自利益关系的,这些关系正大光明吗?

六问:医学会的专家学者在鉴定和你们医院相关的医疗事故中,不顾事实,不公正就算,奇怪的竟然还主动帮忙抵赖,出具违背职业操守所谓的鉴定!这正常吗?

七问:我们多次到医院向你反应情况,硬是找不到人,有人说你去国外了,医院搞成如此地步,你还真悠闲啊!你面对患者一家因为来你院治疗而出的医疗事故被搞成现在的惨状,你还能熟视无睹吗?

控诉人——患者家属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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