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周末除了淘气堡,孩子还能去哪玩?
A:点蓝字关注,每周自动接收天津最好玩的亲子活动,很多免费
相信最近大家的朋友圈里都被儿童白血病筹款的微信刷屏了。
深圳市儿童医院发布的《关于深圳罗某笑小朋友医疗救治的情况通报》显示,截至11月29日,罗某笑三次珠园总费用合计为约20.42万元,其中医保支付约16.8万元,自付3.6万元,三次平均自付费用占总治疗费用比例为17.72%,报销比率达80%。 不得不说,原来关键时候医保这么有用!能为家长缓解这么大压力! 在天津,0-14岁儿童为151.76万人。 那么,儿童生病,通过医保到底可以解决多少医疗费用?  以下重要资料,果断收藏!
2007年9月17日,本市出台《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正式将我市非农业户籍的学生儿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2010年,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将全市所有学生儿童纳入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覆盖范围。制度运行六年来,学生儿童参保财政补助从50元逐步提高到730元,待遇水平也不断提高。 2017年,学生儿童筹资标准又由每人每年830元提高到93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30,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30元提高到800元。(如下图)


1.对在校、在园的学生儿童,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参保,由学校、托幼机构到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2.对城镇没有入学、入托的儿童,随家庭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
3.对农村没有入学、入托的儿童,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组织参保。新生儿由其法定监护人按照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程序为其办理参保缴费。
4.来津或到外省市就读学生。本市户籍在外地上学及外地户籍在本市上学的学生,都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5.本市户籍在外地上学的通过家庭办理,外地户籍在本市上学的随学校、托幼机构参保。
(一)住院医疗费报销 2017年,学生儿童在二、三级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二)门诊特定病医疗费报销

(三)门诊医疗费报销

(四)大病救助
在一年度内,参保学生儿童住院(含门诊特殊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给付范围。起付标准为2万元,报销比例分为三段,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部分给付50%、10万元至20万元(含)以下部分给付60%、20万元至30万元(含)以下部分给付70%。

● 参保学生、儿童在已经实行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实行刷卡结算,在定点医院收费窗口只需交纳个人应付部分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市社保中心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学生、儿童暂时没有社会保障卡的,可持户口簿办理就医手续。
● 如果参保学生、儿童在本市尚未实行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外出期间因急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转往外地住院治疗的费用以及本市户籍学生儿童在外地就读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定点医疗机构的出院证明、医疗费发票和全部费用清单,到学校、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者区县指定经办服务机构统一归集,办理报销手续。

无论是本市学生还是外地在本市就读的学生,无论是幼儿园小朋友还是大、中、小学学生,无论是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籍的学生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 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学生、儿童,包括港、澳、台及外国籍学生儿童; ● 具有天津市户籍的在外省市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学生、儿童; ● 其他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托儿所、幼儿园)的未成年人,包括新生婴儿。

参保缴费期是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是转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不受参保缴费时间限制,随出生、随参保、随享受。新生儿出生并在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参保缴费期内出生,并在90日内办理次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在90日后办理次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自缴费次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 门诊垫付报销所需材料(仅限一级医院和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 (1)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 (2)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盖现金收讫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全额垫付章); (3)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清单(盖全额垫付章); (4)天津市医疗机构处方(盖全额垫付章);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此外,属急诊留观情况的,还需在诊断证明书上写明“*年*月*日因**病留观,后由*年*月*日转入住院治疗。”(加盖急诊章),并提供天津市医疗机构住院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复印件; 属门诊特殊病的,还需提供门诊特殊病登记表复印件。
● 住院垫付报销所需材料 (1)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 (2)医疗机构住院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盖现金收讫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全额垫付章); (3)住院病案(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盖病理室章)住院病案若是骑缝章,需上报全部病案; (4)住院费用总明细(盖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属返回原籍期间住院治疗还需提供: (1)当地医院等级证明(盖医院章); (2)回原籍证明(盖学校章); (3)原籍地户口本复印件; 属异地急症还需提供: (1)病历复印件; (2)当地医院等级证明(盖医院章); (3)诊断证明书(盖急诊章); (4)异地急症证明(盖学校章); 属本市转诊转院至外地还需: (1)转诊转院登记表(盖医院章、社保分中心章); (2)当地医院等级证明(盖医院章) (3)转诊转院证明(盖学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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