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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异地就医留好医疗票据 没票据导致无法报销

 老卖年糕 2015-07-10
暑期异地就医留好医疗票据 没票据导致无法报销
发布日期:2015-07-10 06:53 来源:今晚网-渤海早报

    今晚网讯 (记者 张静)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去年9—10月,共有394名参保学生办理医疗费用垫付报销,单笔金额最高达19万元。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每年暑期过后都将迎来一个办理医疗费垫付报销的高峰期,虽然本市在2006年就实现了门诊和住院的联网报销,所有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医疗费用时,可直接刷卡结算。但参保学生返回原籍期间发生医疗费用,还是需要通过垫付报销的方式结算。而往年都会有部分参保学生,由于没有留存好医疗票据,导致最后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影响了自己医保待遇的享受。值此暑期即将来临之际,提前提醒广大参保学生,发生垫付医疗费,一定要留存好医疗票据。”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因故未能联网结算或到异地发生垫付医疗费用,由参保学生就读学校负责归集整理医疗票据等材料,申报至学校所属的区县学生医保服务中心,再转至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支付。垫付报销所需材料包括:

    1.门诊垫付报销所需材料(仅限一级医院和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
    (1)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
    (2)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盖现金收讫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全额垫付章);
    (3)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清单(盖全额垫付章);
    (4)天津市医疗机构处方(盖全额垫付章);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此外,属急诊留观情况的,还需在诊断证明书上写明“*年*月*日因**病留观,后由*年*月*日转入住院治疗。”(加盖急诊章),并提供天津市医疗机构住院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复印件;属门诊特殊病的,还需提供门诊特殊病登记表复印件。

    2.住院垫付报销所需材料
    (1)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
    (2)医疗机构住院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盖现金收讫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全额垫付章);
    (3)住院病案(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盖病理室章)住院病案若是骑缝章,需上报全部病案;
    (4)住院费用总明细(盖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编辑:王晓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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