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5月7日,《人民日报》公布了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全国范围内开始向公民发放身份证。实行《居民身份证》便利了中国公民的社会活动,成了我们不可缺少的身边物,也是个人身份最重要的证明之一。
我的生日还有一个多月,但前天收到了三条祝贺生日的短信,就是身份证惹的“祸”。在大学里集中办理身份证,公安部门匆忙之中就把我的生日搞错了,既不是阳历生日也不是阴历生日,好在时间相差不大,还无所谓。另外由于上大学那年才满18周岁,因此身份证打上了宁波的烙印。
身份证制度实行了二十多年,可惜其重要性仍然比不上户口,在中国,公民被人为地划定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我认为这是对人权的重大侵犯。八十年代前,城镇居民享受着城乡二元化带来的种种便利(当然也包括我在内,小时候我比来自农村地区的同学条件明显要好得多),城乡之间几乎不通婚,城镇居民有着超乎寻常的优越感。目前,户口制度仍然制约着中国,解决城乡二元化问题遥遥无期,约有近两亿人明明在从事工业生产,却被称作“农民工”,简直是天方夜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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