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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管理层说“No”时,内审人员该怎么办?

 新房客立羽 2016-12-11
当内部审计人员对管理层提出建议时,难免会遇到管理层说“No”。此时,内审人员作为公司内部的“安全卫士”,将陷入两难的境地——提出问题后整改受限,已开展的审计工作前功尽弃;看到问题不提整改建议,又造成内审部门形同虚设,无法实现其价值。那么,当管理层拒绝接受内审人员的审计建议时,内审人员应该怎么做呢?
一、正确定位自己
当审计建议遭到管理层的否定时,内审人员必须冷静地应对这一问题。首先,我们要知道,内审不是一个以挑毛病、找麻烦为目的的机构或部门,而是要提供能够增加组织价值、改善经营管理的确认与咨询服务。当我们在被审计单位或者部门开展工作时,我们要耐心地以正确的价值观向管理层表明我们开展内部审计的最终目的,在解决矛盾前消除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误解,从而为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营造一个和谐的环境。
二、坚持工作原则
尽管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可能面临着被审计单位的否定,但是,作为审计方,我们的职责就是要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并重点解决问题。因此,工作开展过程中,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任务,我们仍然要坚守职业操守,客观公正地执行,始终敢于向管理层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而不能屈服于管理层,查多报少甚至知情不报。
三、用事实说话
当审计建议与管理层的观点出现矛盾时,审计人员应当审视自己提出的审计建议是否有正确的依据和充分的证据,提出的审计建议是否适用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避免空话套话。在保证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客观性的前提下,审计人员再用事实与管理层进行沟通,比如可以借助权威的外部政策、准则和规定,同行的事故证明,反向分析结论以及不采取措施的风险后果等,用充分的证据来说服管理层。
四、明确责任
如果管理层决定接受风险而坚决、反复地拒绝接受审计建议,那么审计人员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注明双方的意见分歧和理由,并由双方签字确认,表明这是审计程序合法执行后的结论,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备案存档工作。这并不是在推卸责任,而是将相关责任在不同主体之间划清界限,保护各方的立场。
五、向审计委员会或者董事会汇报
《内部审计实务标准2600——管理层对风险的接受》中规定,在审计执行主管认为高级管理层接受的剩余风险水平对于机构来说是无法接受的情况下,审计执行主管应就此与高级管理层进行讨论。如果无法决定剩余风险问题,审计执行主管与高级管理层应将此事报告董事会加以解决。因此,管理层不同意采纳内部审计的建议时,内审人员可以将该问题交由审计委员会或者董事会最终定夺,因为对于风险控制的最终决定并不是全部由内部审计来作出的。
小编认为改善经营的第一步是要发现经营管理问题,内审人员勇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就已经为解决问题迈出了一大步。因此,在我国内部审计发展尚未成熟的阶段,站在内审工作一线的审计人员,我们即使是孤独的行者,也要经得起考验,积极推进内部审计的发展,让我们的价值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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