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约翰·马歇尔:杰斐逊和汉密尔顿的混合体||国家富强的密码(38)

 廿氏春秋 2016-12-13
前言:

众所周知,战争是政治的延伸,而政治的基础在于经济,即所谓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自工业革命以来,经济基础往往由工业发展水平决定,工业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特别是原先落后的一方逐渐赶超先进的一方,从而出现经济实力逆转的情况,而这种经济实力的逆转必然在政治上体现矛盾冲突,冲突激化则战争爆发。
 
在战争爆发之前,国家之间工业界的明争暗斗,早已存在多时,在工业界斗争(即题目所谓的“工业战争”)中占得上风的国家,必然会在经济实力上获得提升,而专利制度,正是工业界斗争的有力工具。
 
本文通过追踪专利制度的变迁,带您逐渐揭开笼罩在专利制度的面纱,了解其背后隐藏的工业战争的真相,从一个独特的角度,透视国家兴起和衰落的脉络。

本文接上一章:史上最艰难的总统选举以及权力交接||国家富强的密码(37)

更正:本章被漏发了,应当在第37章“史上最艰难的总统选举以及权力交接”之后,而昨天发出的““民主宪政”,到底是馅饼还是陷阱?”应当是跟在本章之后的第39章。

在公众号菜单目录中,更正为正确的顺序。


正文:

在大戏正式鸣锣开场前,必须对这场大戏的主演——联邦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的经历做一下简单介绍。

1755年9月24日,约翰·马歇尔出生于弗吉尼亚的一个自耕农家庭。父亲托马斯·马歇尔虽然只是一个普通农民,但具有独立而坚强的性格,是少年马歇尔心目中的榜样。

马歇尔的父母虽然并不富裕,却像其他清教徒那样非常重视子女教育,让他在家中接受了良好的启蒙和初级教育,后来把他送到外地的一家著名的私立学校就读。远离家庭的学习生涯使他养成独立自主的能力。他最喜欢的课程是文学,熟读过许多古典文学名著,并开始研读法律。马歇尔所受的教育相当严格,甚至有些刻板,这使他打下了坚实的知识功底,也培养了他刻苦勤奋的精神和执著的性格,这对他的一生都产生了深刻影响。

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后,1775年春天,二十岁的马歇尔胸怀保家卫国匹夫有责的理想,毅然中断学业,参加了家乡当地的民兵组织,在弗吉尼亚打击英国军队。后来,他参加了大陆军,在华盛顿和汉密尔顿的带领下转战各地,先后参加了布兰迪万、福吉谷、日耳曼敦等战役,在历次军事行动中均有突出表现,军职不断晋升。艰苦的战斗岁月锻炼了他的毅力和品格,也增强了他的领导和决断能力。马歇尔在军队中给人的印象是性格坚强执著,办事果敢有效率,但比较刻板。

1780年,马歇尔退役后,他决定继续学习法律专业,进入了威廉·玛丽学院,师从托马斯·杰斐逊当年的导师乔治·威思先生,并在弗吉尼亚律师协会取得了律师资格。他的律师业务开展得十分红火,很快就成为当地律师界的精英。

1782年,马歇尔被选入州立法议会进入政坛。这时期,马歇尔的联邦主义政治倾向日益明显。他和汉密尔顿一样,从军旅生涯和邦联体制的困境中深刻体会到各州权力过大对于国家整体的伤害,并认识到建立强有力的中央集权联邦制国家的必要性,因此,他积极响应汉密尔顿的号召,支持1787年费城《联邦宪法》,并成为弗吉尼亚批准宪法运动的领导人之一,对于联邦宪法在该州的批准起了重要作用。出于对司法权的高度重视,此间他反复强调司法权对立法权的制约作用,因此在法律界赢得了声誉。

联邦政府建立后,马歇尔大力支持汉密尔顿的一揽子经济计划。在亚当斯总统任内,他作为赴法使团成员,以高傲的姿态回绝了法国人的索贿要求然后愤而离境,其正义言行得到了国人的交口称赞。马歇尔还是亚当斯总统最坚定的支持者之一,历任国会议员、国务卿。

亚当斯总统在即将离任之际,任命马歇尔作为联邦首席大法官,在联邦党在总统和国会全面失守的背景下,他实际上是孤注一掷,将联邦党人的理想和联邦的未来托付在46岁的马歇尔一人肩上。

“拜托了,马歇尔阁下!合众国以后就靠你了!千万不要让国父华盛顿、汉密尔顿和我失望啊!”

如果说,人的家庭出身和人生经历对人的三观树立产生决定性影响的话,将汉密尔顿、杰斐逊和马歇尔三人进行对比,会发现非常有意思的现象。马歇尔的家庭出身正好介于汉密尔顿和杰斐逊之间,他人生经历又恰好是二人的综合:教育经历和职业生涯基本是沿着杰斐逊的道路前进(杰斐逊的同乡、校友(还是同一个导师带出来的亲师弟)、同事),但他又参加过军队,曾是汉密尔顿的部下。这种综合的经历,使他既具有如汉密尔顿一般的大局观,又具有如杰斐逊一般的政治斗争智慧。

“民主共和党,放马过来吧!只要还有我马歇尔一口气在,绝对不让联邦毁在你们这些家伙的手里!”

“马伯里VS 麦迪逊(Marbury vs. Madison)”一案,作为美国宪政历史上影响最深远的案件,双方阵容那也是超级豪华。被告麦迪逊那可是宪法之父,执政党民主共和党的党魁兼党鞭,目前的国务卿(将来还要当总统)。原告马伯里虽然只是个小角色,但是他请到了曾任亚当斯总统内阁总检察长(attorney general)的查尔斯·李(Charles Lee)出山,作为原告的辩护律师。麦迪逊一看对手来头不小,便来了个兵来将挡,请杰弗逊总统内阁总检察长莱维·林肯(Levi Lincoln)出任被告方的辩护律师。

从双方阵容上看,都不用解释,这就摆明了是党争的延续。要不是为了党派的利益,前任总检察长能为了一个小角色大动干戈,去告现任国务卿?而被告即使是国务卿,也不能随随随便请动现任总检察长当辩护律师啊。

这位林肯先生(不是后来的总统林肯)真不愧是现职总检察长,官员派头十足,接了案子以后竟然连法院都懒得去,只是写了一份书面争辩送交最高法院,声称本案是一个涉及党派权力斗争的政治问题,跟法律压根儿就不沾边。

林肯先生直接把大白话亮了出来:这是在搞党争呢,最高法院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你手伸再长也管不到这儿!

接到辩方律师寄来的书面争辩后,马歇尔大法官心里笑了:“呵呵,别的事我还懒得费那么大劲儿呢,我管的就是党争!”他以联邦最高法院的名义致函国务卿麦迪逊,要求他解释扣押委任状的原因。

麦迪逊更绝,对联邦最高法院的信函直接就无视了。在当时的法律和历史环境下,麦迪逊这种目中无人、无法无天的行为是件稀松平常的事,因为1789年美国宪法实际上存在一个重大bug,它表面上说了很多,但是说得含糊其辞,仔细考究一下又等于什么都没说,最关键的是,对于宪法最终解释权的归属问题从未做出任何明确规定。这部宪法没有赋予最高法院向最高行政当局和国家立法机构发号施令的特权,更别提强令总统、国务卿以及国会服从最高法院的判决了。

对于这种情况,汉密尔顿其实早有预料:“司法部门既无军权,又无财权,不能支配社会力量与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行动”,是“分立的三权中最弱的一个”。

麦迪逊对联邦最高法院信函的漠视,就如同一盆凉水将马歇尔从头浇到脚,使他从接到马伯里诉状时的欣喜中清醒过来。

马伯里VS 麦迪逊一案,实际是一个十分棘手的烫手山芋,处理不好,联邦党不仅在之前节节败退的情况下,又被再下一城,就连联邦最高法院也会被极大牵连,权威大减!

马歇尔当然可以正式签发一项执行令,命令麦迪逊按照法律程序发出委任状。但麦迪逊身为国务卿,背后又有总统兼美军总司令的杰弗逊撑腰,他完全可以对最高法院下达的执行令置若罔闻。联邦最高法院只不过名头听起来吓人,但是手中既无钱又无剑,只是个空架子而已,国务卿跟他硬抗又能如何?若向麦迪逊国务卿强行发号施令却又被置之不理,只会让世人笑掉大牙,使得本来就跛脚的联邦最高法院的权威进一步削弱,所谓“联邦党最后的政治堡垒”就成了笑谈。

可是,如果马歇尔拒绝马伯里的诉讼要求,那就等于主动缴枪投降,承认最高法院缺乏权威,无法挑战行政部门高官目无法纪的举动,不仅愧对汉密尔顿等人的嘱托,更使得联邦最高法院权威荡然无存!

在民主共和党人看来,联邦党在政治上节节败退,最后无奈退守到弱势的司法部门苟延残喘;本来呢,我们民主共和党大人有大量,没有 痛打落水狗,联邦党借助这个政治堡垒还可以苟活一阵;谁知他们又自不量力鼓捣出“马伯里VS 麦迪逊”这个幺蛾子,怎么看联邦党也没有翻盘的可能,反而给了我们乘胜追击的机会!

哈哈,我们倒要看看身为联邦首席大法官的马歇尔是怎样的进退失据,徒增笑耳!联邦党啊联邦党,就让这一案成为终结你们的催命符吧!

审,还是不审?成为一个萦绕在马歇尔心中的魔咒。

(未完待续……)

本文为北山浮生原创,并由公众号:互联网观察(guancha360)首发,请尊重作者劳动。如要转载,务必给出完整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二维码、公众号名称,网页链接),谢谢合作。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