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地域、宗族、商人与同姓团体 ——以闽南地区的田野调查为例 | 学吧精选

 小老头墨非 2016-12-15
内容提要

本文根据笔者多年来对闽南同姓团体所做的一系列田野调查研究,对当代闽南同姓团体的组织结构、社会功能及其产生的社会原因进行研究,指出当代闽南同姓团体活跃的原因,不仅是宗族的地缘性利益趋同,也是市场经济发展下商人经济利益趋同的结果。


地域、宗族、商人与同姓团体

 以闽南地区的田野调查为例 

陈夏晗


一、相关研究及本文的研究视角


明清以来,由复数的同姓宗族构成的同姓团体在东南中国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社会组织。同姓团体与宗族的区别在于:宗族是有明确血缘的继嗣群,而同姓团体是虚拟血缘的组织。近年来,学术界主要从同姓团体与宗族的区别、同姓团体的形成原因及其组织结构等角度,对同姓团体展开研究。


我们将从已有的发现和研究视角出发,以人类学的田野调查为研究方法,对当前闽南同姓团体的组织结构、社会功能及其产生的社会原因展开分析和考察。

 

二、同姓团体的组织结构及社会功能


田野调查资料表明,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到目前为止,闽南地区已有四十多家同姓团体,都以某始祖学术研究会的名义成立组织,如林姓宗亲会(“同姓团体”是学术用语,“宗亲会”是民俗称呼,本研究以田野调查资料为主,因此文中也常用“宗亲会”)常以比干学术研究会,王姓宗亲会常以王审知学术研究会为名成立。闽南地区的这些同姓团体由复数的同姓宗族构成,为了确立和扩大在地域社会的影响力,就会邀请其所在地的所有宗族参加,尽可能增加宗族成员的数量。


现在这些同姓团体都已开始正式组织化,发展成为具有组织章程、领导层、事务分工部门、办公场所和组织运营资金等组织要素的社会组织。同姓团体都制定了详细的组织章程,章程以传统的宗亲观念为基础,同时也体现了与当前社会、政治状况相适应的现代特征。


同姓团体的维持和发展离不开领导者个人的人力、财力的支持,领导者的存在十分重要。同姓团体的领导来自各个宗族,首先经由宗族推荐,进而经由同姓团体的选举程序而正式就职。同姓团体设置了多种类型的领导职位,通过这些领导职位和名誉职位的设置,吸收了各个同姓宗族的长老和族内能人,提高了同姓团体的代表性和权威性,有助于平衡同姓宗族之间复杂的权力关系,稳固组织基盘,增强组织规模和扩大组织社会影响力。


同姓团体事务分工部门的设置充分体现了它的各种社会功能。石狮市林姓宗亲会就设有宗亲组、学术研究组和青年组三个事务部门。宗亲组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政府和各村落来调解宗族内外的纠纷,以及援助同姓家族的贫穷者和困难学生,这些将促进同姓集团内部的和睦。学术研究组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家族历史资料,这将起到强化同姓集团连带意识的作用。青年组的主要任务是为同姓商人搭建相识相交的平台,促进同姓商人间的经济交流和合作。另外,尽管没有反映在上述分工部门的设置上,但很显然当代闽南同姓团体仍然具有对外展示和炫耀同姓家族势力的潜在心理,仍然发挥着为同姓家族成员提供心理上的抚慰满足及安定安全感的传统功能。


当代闽南同姓团体大多拥有自己的专属办公场所。办公场所由各个同姓宗族共同出资建设,是各同姓宗族的集体财产。办公场所的一部分用作办公用途外,剩余楼层全部出租,收取租金以满足组织的日常运营开支。在闽南地域社会,同姓团体办公大楼对外还具有展示组织的经济实力和团结力的作用,也具有为后世子孙留下财产,期待后代子孙繁荣昌盛的潜在意识。


在汉族传统社会,族田是维持宗族运营及祖先祭祀开支的经济基础,族田的收益用于年度祖先祭祀、族人子弟的教育费用、族人贫困者的生活援助。而同姓团体的共同财产的设置以及与财产相关的意识、财产收益的运用,与传统的宗族族田发挥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维护父系集团成员的利益。


同姓团体为了增强集团凝聚力,每年都会举行数次全体聚会。年度理事大会起到加强各同姓宗族之间关系,提高同姓团体对各同姓宗族成员的发言权和指导力的作用。石狮市林姓宗亲会一年两次的祖先祭祀仪式分别在农历四月初四和农历十月二十五日举行。对于在广阔区域内形成的同姓团体而言,对共同祖先的认定及对共同祖先的祭祀仪式都是必不可少的要素。这些共同祖先与后代子孙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明确,仅以姓氏为选择标准。被选定的共同祖先通常是知名度很高的历史人物,这十分有助于提高同姓家族在地域社会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闽南地区,对共同祖先的祭祀仪式——“迎祖”还具有展示同姓家族势力和凝聚力,提高同姓家族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意义。


由此看来,当代闽南同姓团体的组织成员及资金来源,都是以宗族为单位的,它们仍然发挥着加强同姓宗族成员团结、利益保护及相互扶助的社会功能。


三、同姓团体与宗族复兴


当代闽南地区同姓团体的生成与宗族组织发达的地域社会结构密切相关。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放松了对农村社会民间信仰、民间组织的高压掌控政策,全国各地都出现民间信仰、宗族组织复兴的现象。尤其在闽南地区,宗族复兴的数量及规模最为显著。在此地区,随着宗族复兴和宗族势力的增大,宗族村落之间的竞争也随之增多,造成宗族纠纷的频发。宗族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增强自身势力,发起成立同姓团体,石狮市林姓宗亲会即为其中之一,而居住在石狮市区的林姓成员就是该组织的主要发起人。


石狮原为晋江市辖区内的一个小镇。改革开放后,当地人利用海外亲戚提供的资金和信息,发展了来料加工业和服装生产业,地方经济随之迅速发展。随着商业生产总值及非农业人口的增加,198712月石狮镇升格为石狮市。


急速城市化的石狮市,尽管外观像城市,但实际上市区的大部分地方以前是农村,闽南农村十分显著的宗族观念在这里仍然存在。在宗族组织发达、宗族观念浓厚的闽南地区,个人若没有强大的宗族组织做后盾,常会处于弱势地位。市区的林姓成员就是由于人口少、处于弱势地位,发生意外事故时,往往只获得数量偏低的赔偿金。这些激发了他们投靠宗亲会组织的意识和强烈要求。


在石狮市区里,最令市区林姓居民感到威胁的是蔡姓居民。在石狮,居住着近十万人口的蔡姓,被认为是当地宗族势力最大的“大姓”,其中居住在市区的蔡姓居民有近七千,几乎是市区林姓居民人口的六倍。在石狮,林姓与蔡姓有“世仇”隔隙。石狮市区的蔡姓居民于1993年发起成立了柯蔡宗亲会,此事又给市区林姓居民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不安全感。市区林姓居民开始积极主动地呼吁和加快推动石狮林姓宗亲会的成立,并在筹划成立的初期,就与林姓莲宗族积极联系,寻求支持和加盟。在石狮,莲宗族人口有五千八百多人,被认为是该市势力最大的林姓宗族,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广泛受林姓宗族的尊重。在宗族组织发达的闽南地区,强大宗族的支持和加盟对于增强宗亲会的势力十分重要。


像石狮市林姓宗亲会这样,由弱小宗族发起成立,强大宗族作为支柱力量,进而带动当地所有同姓宗族参与的大规模宗亲会的形成模式,在闽南地区比较常见。在闽南地区,由于历史上宗族组织的发达所造成的不同姓氏宗族之间的对立、对抗关系和敌对意识,给现在不同姓氏宗族之间的交往产生了消极和负面的影响,这无疑也是推动当前闽南地区宗亲会纷纷成立的重要原因之一。

  

同姓团体形成的共同特点在于,最初都是从几个宗族开始,而后逐渐发展壮大。对于宗族而言,通过参加同姓团体,能够加强与其他同姓宗族的连带关系,增强自身势力,尤其对于弱小宗族而言,他们更需要依靠宗亲会,因此宗族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一般都不会拒绝参加。而同姓团体的规模越大,则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就越大,因此同姓团体都尽量扩大宗族联合的范围和数量。

 

通过上述研究我们可以看到,同姓团体与下位宗族成员之间,表面上看是上下位关系,但实际上是相互依存、相互协作的关系。对于同姓团体而言,它由同姓宗族支撑而成,为了扩大在地域社会的影响力和发言权,同姓宗族的支持必不可少。而对于宗族而言,其内外安定关系的维持又离不开同姓团体的支持和协助。

 

总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当今闽南同姓团体仍然根植于宗族社会,是今日社会环境下宗族复兴的产物,是宗族地缘性利益趋同的结果。

 

四、同姓团体与市场经济的发展


 闽南地处沿海,是市场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笔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当今闽南地区同姓团体中还存在着个人经济关系网络的现象。石狮市林姓宗亲会从设立的1994年到2005年为止,总共产生了63位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其中,除了村镇干部21人、地方文化人士10人之外,其他32人都是商人。这些商人大多是企业或餐馆的经营者,他们为宗亲会的筹建,不仅负责筹款、督工,也带头捐助资金。他们通过参加宗亲会,将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关系拓展至同姓者之间,乃至同姓家族之外的社会空间,从而使自身的经济关系网络不断扩大,也使个人的经济活动能更顺利地开展。


(一)同姓者之间的关系网络

首先,商人通过宗亲会,扩大了同姓者之间在商业经营上的交流与合作,拓展了相互的生意关系网络。闽南当地商人与外地商人交往时,常以同姓成员的鞋子产品作为交流礼物和样品对外赠送,这无疑有助于他们鞋子产品对外销路的拓展。其次,商人还通过宗亲会,构建对自己经济活动有利的社会关系网络,当他们在经济活动等日常生活中遇到麻烦或纠纷时,多了一个可利用的社会关系资源,这有利于他们处理问题,使个人的经济活动能更顺利地开展。

(二)同姓者之外的关系网络

商人通过宗亲会,还将自己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关系拓展至同姓家族之外的社会空间,进而拓展了生意渠道和融资渠道,使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获得进一步发展。


通过上述对同姓团体内外个人关系网络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同姓团体这种宗亲关系资源在个人经济生活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场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城市化及人口移动,人们开始远离宗族村落这样狭小的生活圈,到市镇乃至更大的城市进行经济活动,为了适应新的生存环境和社会竞争,也为了提高社会地位以及获取更多财富,除了个人努力奋斗之外,也要依靠血缘、地缘、学缘、业缘等各种社会关系资源。闽南地区的商人们就是以同姓这种基本的虚拟血缘关系为纽带,积极主动地参与推动同姓团体的建设和发展,利用同姓关系网络满足自身的生存需求。

 

五、结论


 本论文研究表明,闽南地区同姓团体是宗族组织通过同姓关系扩大而形成的,它是宗族组织发达的地域社会结构中,宗族利益需求的产物,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发展下商人利益需求的产物。同姓团体在闽南地域社会发挥了满足同姓家族成员的心理抚慰及生活安定感的传统功能,也发挥了满足商人经济利益需求的功能。

 

改革开放以来,民间社会逐渐成长,尊宗敬祖的传统文化观念再次活跃,在这种文化伦理基础上,在各种利益驱动下,在不同行为主体操作下,人们就可能利用对真实乃至虚拟祖先的认同,建立和发展同姓团体,这将是中国式公民社会成长过程中特有的一种组织形式。


 

文章选自《开放时代》2015年第3文章有删减

责任编辑:何丽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