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止一个人对我说,怎么不把自己的文章贴到某些网站上去,不光有分成,还有土豪粉丝打赏,搞不好一篇文章的“赏钱”就顶你写几十篇的稿费。这事儿听起来很诱人。这时代大家都不傻,讲发财的途径,谈挣钱的经验,总是理直气壮外加恨铁不成钢。 我一直不觉得靠写作能发财。我喜欢这样一句话:物质生活是热闹的、浮华的,是由欲望来驱动的,而文学从本质上来说,是物质的对立面,它有着安静并且沉稳的品质;文学是枯涩物质生活里精神的润滑剂,通过阅读,让人们从他人的人生经验里获取一种温暖与慰藉。换句话说,它是不好用钱去衡量的。 讲故事是人类最早介入文学的方式。荷马与萨福在古希腊都是善讲故事的人,而之后的乔叟、弥尔顿、塞万提斯则是让故事变得愈加文学化的人。在中世纪后期,欧洲出现了一批如《十日谈》那样的作品,你会发现,其结构很相似,都是一群人为躲避天灾人祸聚在一起,然后依靠各自讲故事来安抚彼此内心,来战胜恐惧、抱团取暖。此中,文学的功用既温暖又单纯,你看不到金钱对作家的影响和改变。 我这么说不代表钱不重要,而是说在文学史上,钱从来都没成为能够改变文学走向的一种力量。 如今,不仅是网络写作平台,很多网站乃至APP都有打赏功能。由网络直播而衍生的“网红”其主要收入便是粉丝打赏。网络打赏也成为土豪炫富之舞台,一次打赏几万十几万的例子据说并不少见。就在不久前,一位粉丝打赏给正在直播吃饭的“网红”一百万——该粉丝登录地为北京朝阳,很快便被“朝阳群众”扒出其“富二代”身份,家长随之冻结了他的银行卡。 单说网络上的文学打赏。文学写作拼的本该是文字水准与文学性,但文学性高的作品却往往打赏少。于是,便有女作者为获打赏而不惜“爆照”,甚至“爆胸”“爆腿”,并按“施主”要求在主文之外再写一篇“刺激些”的文字单独送给盟主抑或“施主”。爆照者的逻辑是:我没有真正让别人占到便宜,我有底线。但我想说的是,抛开其中的风化问题以及违法违规问题不谈,这些与文学有半毛钱关系吗? 为读者的喜好写作,这话听上去很像真理,但它显然并不是真理。没错,讨好读者,在当下于某些写作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你要粉丝吗?你要影响吗?你要有人给你打赏吗?但文学本有其自身规律,写作者也应有其自身操守与坚持,哪能说为了领赏就要满足某些读者的一切阅读需求? 我曾很想不通,怎么在网上直播自己吃个早点、敷个面膜就能成为“网红”?就能有人为其打赏?有人告诉我:土豪的世界你不懂。有人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找存在感,来让受施者感激涕零。有人说,如今不需要以前那样面对面了,打赏与接赏只是通过网络媒介实现——仿佛不见面,施主与受施者之间便免去了某种尴尬。而实际上,打赏者绝对是居高临下的——他要的貌似只是让你按他的个人喜好“献给”他一篇文章,但这伤害的不仅是你个人,而是你所代表的文学行业原本高尚又单纯的品质。 再回到文章开头,也有不止一个人劝我弄个公众号,说人家那种大号就靠贴自己的文章便月入十万加,还能雇个负责排版、接洽粉丝的漂亮助理……我想说的是,有些钱真不是你想赚就能赚的,同样的钱有人赚起来容易,有人难如登天。作为中年男人的我,除了文字,想不出自己还能拿什么去吸引粉丝:我做不到每天N次去群里扔红包求转发,我做不到给群里的每个人所发状态逐一点赞,我做不到建几个、十几个微信群然后天天“水群”联络感情——因为要读的书还排着队,不知道何时才能读完。所以,既然做不到,就做点儿自己能做的吧。好在,原本就没想过与土豪之类的交朋友。有人打赏,是知音;无人打赏,就敝帚自珍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