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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辑】商标被“抢注”可怕还是没有“保护意识”可怕?

 长沙7喜 2016-12-18

商标被“抢注”可怕还是没有“保护意识”可怕?




看到这个标题客官们内心的台词肯定是:“当然是被抢注可怕啦,那些抢注商标的人太坏啦。”



但是我想说的是:“别人之所以能够去抢注商标,都是因为自身没有及时去进行商标保护,这才给了别人机会啊。”


在全球,商标被抢注都是很常见的事情,很多人也确实靠抢注商标生活着: “Baidu”商标在欧盟遭遇抢注,“恒顺”商标在秘鲁被他人恶意注册……


近几年来,围绕着商标恶意抢注的纠纷案件也是经常发生,这些案件不仅给商标注册人带来了损失,也使市场秩序受到了破坏。这不,最近比较热门的中国人民大学校徽被抢注,也成功“吸引”了大众的眼球。


事情的经过是这个样子的:


一名叫庄学恩的人在其认证微博发布了 “人大商标期满未续,情何以堪”、“踢馆”等内容的消息。

   

从微博内容上看,泉州市泉港区春回大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成功注册了人大校徽非常近似的图案,而庄学恩正是该公司法人。这次庄学恩在微博上公开调侃中国人民大学,引起了很大的波动。


中国人民大学校徽商标在第41类教育培训类别于2014年到期,未进行续展,导致商标无效。而泉州市泉港区春回大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除了申请成功的人大校徽类似标志,还申请了450枚商标,各行各业都有,并且很多是和知名品牌类似的商标,所以小倩不多说你们也知道啦!


下面来看看对于此次事件至关重要的法条规定: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通过以上两条《商标法》的规定可以得知,其实庄学恩的注册行为属于合法行为。因为首先是中国人民大学商标到期并未进行续展,其次是期满未续展注销该商标的一年保护期也已经过了,这些条件才是庄学恩能够顺利注册下来该商标的前提。


中国人民大学也表示会通过法律的途径将商标争取回来,但是这场纠纷不知道需要耗费多长时间才会出结果了,而且必定还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中国人民大学的此次事件,也觉得很可惜,试想一个受公众尊重的学校的标志被其他人使用,就算公众不容易混淆,但还是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有很多人说是中国人民大学没有知识产权意识,这确实是导致商标被抢注的前提,但还有一部分原因在于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商标的管理和监测对于商标注册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选择一个正规且稳定的代理机构也至关重要。


所以最终导致“抢注”现象的原因还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可怕的不是“抢注”,而是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知识产权是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如果我们忽视了,必定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保护意识要从我们自身培养,这样才能够防止“抢注”现象的发生,保证知识产权市场的纯洁。



来源:顶峰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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