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摘要) 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十四)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平垫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十五)卡兰式的进线嘴以压紧胶圈后一般用单手扳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喇叭嘴无明显晃动为准。螺旋式喇叭嘴最少啮合扣数不得低于6扣,拧紧程度一般用单手用力拧不动为合格。 (十六)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螺栓松动和弹垫不合格者均为失爆。 (十七)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保持原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为失爆。 二、设备的电缆引入装置: 喇叭咀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密封圈内径大于引入电缆外径 (二)密封圈尺寸不符合规定。 (三)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跟电缆。 (四)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五)密封圈部分破坏。 (六)密封圈的硬度达不到氏硬度45o-55o的要求,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七)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八)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他包扎物。 (九)一个引入装置(喇叭咀)内用多个密封圈。 (十)空闲引入装置(喇叭咀)没有密封挡板时;挡板直径比引入装置内径小 (十一)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金属圈放在挡板和密封圈之间的。 (十二)进线咀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咀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十三)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压紧螺栓或未上紧。 (十四)螺旋式引入装置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或用一只手的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转超过半圈的。 (十五)使用螺旋式引入装置,引入装置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 (十六)电缆在引入装置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 (十七)备用的高压接线口缺挡板或挡板不合格的。 (十八)电缆引入装置(喇叭咀)有亲嘴现象。 (十九)密封圈尺寸需符合以下规定,如有一项达不到均属于失爆。 A、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表: D(mm ) D 0-D (mm ) 备 注 D≤20 ≤1 D 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 20<D≤60 ≤1.5 D 表示密封圈外径 D>60 ≤2 B、密封圈的宽度不小于电缆直径的0.7倍,且不小于 C、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直径的0.3倍(70平方毫米以上电缆除外),且不小于 (二十)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径不得大于 (二十一)不用的接线嘴要分别用密封圈、挡板、金属圈依次装入,压紧。 (二十二)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均属失爆,压扁量不得超过电缆直径的10%。 (二十三)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嘴严禁引入、引出动力线。否则判定为失爆。 (二十四)电缆护套伸入器壁要符合5- (二十五)两相低压导线裸露部分的空气间隙:500伏以下不小于 (二十六)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或者用绝缘胶灌至三叉口以上。未接线的接线嘴应用同等厚度的法兰和堵板或用绝缘胶堵死,否则为失爆。 三、隔爆型插接装置: 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失爆: (一) 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销,如接反即为失爆。 (二)电源电压低于1140V的插接装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装置,电压在1140V以上的插接装置缺电气联锁装置的。 四、电缆: 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失爆: (一)井下供电使用延燃橡套电缆。 (二)电缆接头没冷补,用胶带裹缠。 (三)电缆受损严重、破皮外露芯线。 (四)超负荷运行,电缆严重发热(≥40oC)。 五、井下供电应做到: (一)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二)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三)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四)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附件:《防爆五十条》
1、 鸡爪子
① 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
② 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
③ 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和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
2、 羊尾巴
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无件者为羊尾巴。电气设备接线咀(包括五小电气元件)
3.明接头
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者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
4、破口
① 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
② 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
出现以上四种情况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电气元件)均为电缆不合格接头,均属电气安全隐患点。
5、开关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
6、隔爆面的光洁度应不低于2.5~5,操纵杆的光洁度须不低于1.25~2.5,否则为失爆。
7、隔爆面有锈迹,用棉丝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8、隔爆面有锈迹,用棉丝擦后,只留云影,不算锈蚀,也不为失爆(但在井上修理设备时不允许有云影。)
云影:擦掉锈迹后,留下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者。
9、结合面上的小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毫米,深度不超过1毫米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10、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毫米,其伤痕的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接合面宽度的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一毫米,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小于相应容积规定的接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11、隔爆面上不允许涂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12、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面脱落均属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的1/5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13、防爆面宽度减去超限间隙部份不得小于所规定的接面宽度,否则为失爆。
① 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小于
② 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接合面宽度如下表:
隔爆空腔净容积(升)
≤0.5
0.5—2
>2
间隙(毫米)
≤0.3
≤0.4
≤0.5
接合面宽度(毫米)
≥8
≥12.5
≥25
③ 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接合面间隙与接合面宽度如下表:
隔爆空腔净容积(升)
>0.5
≥0.5
备注
接合面宽度(毫米)
≥12.5
≥25
间 隙
(毫米)
操纵杆及孔
≤0.3
≤0.5
电机轴及孔
≤0.4
≤0.6
14、防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毫米,凹凸深度超过5毫米为失爆,整形后低于此规定仍为合格。
15、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脱落,锈蚀严重为不完好。
16、密封圈须采用邵尔氏硬度45~50度的橡胶制造,否则为失爆。密封圈的分层侧在接线时,应向里,否则为不完好(煤电钻除外)。
17、密封圈尺寸须符合以下规定,如有一项达不到均属失爆。
① 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表:
D(mm)
D0—D(mm)
备 注
D≤20
20≤D≤60
60< D
≤1
≤1.5
≤2
D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
D :表示密封圈外径
② 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的配合为±
③ 密封卷的宽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
④ 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
18、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径差大于2毫米(包括2毫米)为失爆,小于2毫米为不完好。
19、不用的接线咀要分别用密封圈和挡板依次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螺旋式线咀如上金属圈时应装在挡板外面,否则也属失爆。
20、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毫米,厚度不小于2毫米,金属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毫米,厚度应不小于公称尺寸一毫米,否则均属失爆。
21、线咀压紧要有余量,余量不小于一毫米,否则为失爆。线咀应平等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差应不大于5毫米,否则为不完好。
22、当线咀已全部压紧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不开口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充填其它杂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金属圈的内外径应与喇叭咀伸入壁规格一致,螺旋式线咀也只限安接一个金属圈,否则均属失爆。
23、卡兰式的进线咀以压紧胶圈后一般用单手搬动喇叭咀上下左右晃动时,喇叭咀无明显晃动为准。螺旋式接线咀最少啮合扣数不得低于6扣,拧紧程度一般用单手正向用力拧不动为合格,否则均属失爆。
24、如喇叭咀外部缺损,且不影响防爆性能者为不完好。
25、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均属失爆,但不得把电缆压扁,如压紧后电缆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属不完好。
26、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求一致。螺杆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三扣,否则,本设备为不完好。凡用螺栓连接紧固的部件,其间夹有弹性物者(如密封圈和橡套电缆)可不再加弹簧垫圈。
27、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均属失爆。
28、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保持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和弹垫不合格均为失爆。
29、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由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咀严禁引入引出动力线。否则均属失爆。
30、电缆护套伸入器壁要符合5~15毫米的要求,小于5毫米、大于15毫米均为失爆。如粗电缆穿不进时,可将伸入器壁部分锉细。
31、接线应整齐(不扭弯)、紧固,导电良好、无毛刺。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齐全(使用线鼻子可不用平垫圈)。接线后,卡爪(或平垫圈)不压绝缘胶皮,芯线裸露距卡爪(或平垫圈)不大于10毫米,出现以上情况之一者均属设备不完好。
32、两相低压导线裸露部分的空气间隙;500伏以下不小于6毫米;500伏以上不小于10毫米,否则,为失爆。
33、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技术,接线柱使用压板接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
34、接线室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咀卡兰接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掉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卡爪(或平垫圈)要镀锌或镀锡,如出现不符合以上要求者均为不完好。
35、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铝)皮上,或者用绝缘胶灌至三叉口以上。未接线的线咀应用同等厚度的法兰和堵板或用绝缘胶堵死,否则为失爆。
36、接线室(盒)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室内允许有少量的油,但应定期擦干。否则,该设备不完好。
37、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保持原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此设备为失爆(接线柱接线座有裂缝也属失爆)。
38、隔爆开关闭锁后,接线板正面的带电螺栓应用绝缘材料封堵隔离带电体,否则为不完好。
39、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附属元件必须齐全、完整、可靠,损坏、拆除或失效均为不完好。
40、防爆设备和元件的置放应平、直、稳,接线后,盖板和转盖应一律朝外,便于检修和维护,喇叭咀严禁朝上,喇叭咀电缆出口处应平滑,不得出现死弯,否则均不完好。
41、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如反接为失爆。
42、接地线使用镀锌钢绞线时,接头处可以使用最少两道U型卡子连接,使用镀锌铁板时,一般用两道镀锌螺栓紧固(并加装弹垫或加背帽),螺栓直径不得小于10毫米。
43、电气设备必须有合格的接地装置,接地不合格的设备不算完好。变电峒室、配电点的设备必须有系统和局部接地;采、掘、开工作面所用设备要求有系统接地,综合保护器和漏电继电器要有合格的主、付接地极,采用串联接地的设备为不完好。
44、变电峒室的设备必须有标志牌(注明:编号、容量、用途、整定值、整定日期、负荷情况、短路电流、负责人等)。如无标志牌或标志牌与实际不符者,该设备不完好。
45、局扇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全部实现 风电闭锁,在局扇专供电源的线路上不得接入其它机电设备。
46、对只接电源,不接负荷的电气设备也属检查范围。
47、防爆型电气设备无论在矿井任何地方安装使用,均要按防爆设备的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地面选煤楼电气设备也要安装防爆型设备,同时按防爆设备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如用于地面非爆炸环境中只按设备完好标准来要求和检查。
48、关于引进设备,虽不符合我国标准,但经煤炭部特许批准后仍能保持其设备原性能者,检查中不按失爆论处。
49、检查中发现设备有失爆现象的当场应积极处理,但处理后,本次检查仍按失爆计算。 50、此修改补充规定,如与国家标准和煤炭工业部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应以国标和煤炭工业部标准及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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