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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铜河居士 2016-12-19

一是党员群众存在顾虑导致巡察组难以摸到真情、实情。在巡察中,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干部对巡察组不讲真话的现象。有的习惯将套话、空话,说成绩多,讲问题少,要么只谈成绩不谈问题。有的即便在讲问题,也明显避重就轻,带有保留,甚至把问题当作成绩来讲。另外,个别巡察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担心群众反映的问题过于敏感或矛盾尖锐,难以应付,对深入群众中调研摸底实情有畏难情绪。

    二是巡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经费保障不全影响巡察效果。巡视组临时组成,巡视工作衔接性、延续性不强。巡视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巡视工作绩效不能充分显现。在挑选巡视组人员时,抽调的人员由各科室自行选派的人员组成,巡视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具体的业务操作水平不够,工作绩效不高,影响巡察效果。同时,在巡察工作中工作人员的通讯费及交通费得不到具体的补贴,一定程度上打消巡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巡察结论定性不全,成果转化不畅。巡察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的监督检查,每次巡察检查结束,对被巡察单位缺少细化的整改意见和知道措施,只对班子下文提出整改意见,对班子成员没有书面定论。

    下步探索工作机制、程序、办法等好的意见建议:

一、配好巡视人员做到有的放矢

巡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至关重要。对巡视人员的构成要科学安排、合理搭配,既要有懂纪检监察工作的,又要懂组织人事工作的;既要有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的,又要有熟悉财务审计的;建议巡察组在开展巡察工作前确定对被巡察单位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择优吸收。这样在巡察前充分准备,做到对被巡察单位和被谈话人情况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二、要加大巡察力度,加强后勤保障。

    从组织和后勤保障上加大对巡察工作支持,增强巡察密度和强度;坚持问题导向,将巡察与案件查办、党政主要领导述职述廉相结合,注重巡察结果运用,坚决查处巡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以监督的实际成效赢得党员群众支持。

    三、加强巡察队伍建设。

    提高巡察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树立和维护巡察组的监督权威;发挥以老带新工作机制优势,加强对巡察组成员的培训,丰富巡察人才储备,强化纪律意识,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做到打铁首先自身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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