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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传统文化网站 2016-12-20

2.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原文】献公卜伐骊1戎,史苏占之,曰:“胜而不吉。”公曰:“何谓也?”对曰:“遇兆,挟以衔骨,齿牙为猾,戎、夏交捽2。交捽,是交胜也,臣故云。且惧有口,携民,国移心焉。”公曰:“何口之有?口在寡人,寡人弗受,谁敢兴之?”对曰:“苟可以携,其入也必甘受,逞而不知,胡可壅也?”公弗听,遂伐骊戎,克之。获骊姬以归,有宠,立以为夫人。公饮大夫酒,令司正实爵与史苏,曰:“饮而无肴。夫骊戎之役,女3曰:‘胜而不吉’,故赏女以爵,罚女以无肴。克国得妃,其有吉孰大焉!”史苏卒爵,再拜稽首曰:“兆有之,臣不敢蔽。蔽兆之纪,失臣之官,有二罪焉,何以事君?大罚将及,不唯无肴。抑君亦乐其吉而备其凶,凶之无有,备之何害?若有其凶,备之为瘳。臣之不信,国之福也,何敢惮罚?”

饮酒出,史苏告大夫曰:“有男戎必有女戎。若晋以男戎胜戎,而戎亦必以女戎胜晋,其若之何?”里克曰:“何如?”史苏曰:“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以妹喜女焉,妹喜有宠,于是乎与伊尹比4而亡夏。殷辛伐有苏,有苏氏以妲己女焉,妲己有宠,于是乎与胶鬲比而亡殷。周幽王伐有褒,褒人以褒姒女焉,褒姒有宠,生伯服,于是乎与虢石甫比,逐太子宜臼,而立伯服。太子出奔申,申人、鄫人召西戎以伐周,周于是乎亡。今晋寡德而安俘女,又增其宠,虽当三季之王,不亦可乎?且其兆云:‘挟以衔骨,齿牙为猾’,我卜伐骊,龟往离散以应我。夫若是,贼之兆也,非吾宅也,离则有之。不跨其国,可谓挟乎?不得其君,能衔骨乎?若跨其国而得其君,虽逢齿牙,以猾其中,谁云不从?诸夏从戎,非败而何?从政者不可以不戒,亡无日矣。”

郭偃曰:“夫三季王之亡也宜。民之主也,纵惑不疚,肆侈不违,流志而行,无所不疚,是以及亡而不获追鉴。今晋国之方,偏侯也。其土又小,大国在侧,虽欲纵惑,未获专也。大家、邻国将师保之,多而骤立,不其集亡。虽骤立,不过五矣。且夫口,三五之门也,是以谗口之乱,不过三五。且夫挟,小鲠5也。可以小戕6,而不能丧国。当之者戕焉,于晋何害?虽谓之挟,而猾以齿牙,口弗堪也,其与几何?晋国惧则甚矣,亡犹未也。商之衰也,其铭有之曰:‘嗛嗛7之德,不足就也,不可以矜,而只取忧也。嗛嗛之食,不足狃8也,不能为膏,而祗罹咎也。’虽骊之乱,其罹咎而已,其何能服?吾闻以乱得聚者,非谋不卒时,非人不免难,非礼9不终年,非义10不尽齿,非德11不及世,非天不离数。今不据其安,不可谓能谋;行之以齿牙,不可谓得人;废国而向己,不可谓礼;不度而迂求,不可谓义;以宠贾怨,不可谓德;少族而多敌,不可谓天。德义不行,礼义不则,弃人失谋,天亦不赞。吾观君夫人也,若为乱,其犹隶农也,虽获沃田而勤易之,将不克飨,为人而已。”

士蒍曰:“诫莫如豫12,豫而后给。夫子诫之,抑二大夫之言,其皆有焉。”

既,骊姬不克,晋正于秦,五立而后平。

【译文】晋献公征伐骊戎要,史苏占卜这事,说:“能胜但不吉利。”晋献公说:“这是什么意思?”回答说:“遇见卜兆.:夹物于中间象衔一根骨头,牙齿摆弄它;预兆戎、夏相互撕打;相互撕打这是互有胜负,所以臣这么说。而且恐怕口有谗言,谗言使民背离,国家变心。”晋献公说:“有什么谗言呢?这事全在我,我不受谗,哪一个敢进谗言?”史苏回答说:“如果可以达到使民背离的结果,谗言的进入必将甘心承受,心以为快,不知它是恶的,怎么可以阻挡住?”晋献公不听,就攻伐骊戎,打了胜仗,俘虏骊姬回来。骊姬获得献公宠爱,把她立为夫人。献公请大夫饮酒,叫司正斟满酒杯给史苏喝,说:“饮酒,但没有菜肴。征伐骊戎的战争,你说:‘胜,但不吉利。’所以赏你喝酒,用不给菜肴罚你。战胜骊戎得到嫔妃,吉利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史苏喝完酒,再拜稽首,说:“卜兆有那种情况,臣不敢隐瞒;隐瞒卜兆的要点,丢弃自己的职守,有两条罪状,怎么侍奉君主?大的惩罚将要来到,不只是没有菜肴。而君主请为吉利而欢乐同时也防备凶祸。如果没有凶祸,防备它有什么害处?如果有凶祸,防备为好。下臣说的不应验,是国家的福;岂敢害怕惩罚?”

饮酒出来,史苏对大夫们说:“有男戎,必有女戎。如果晋国用男戎战胜了戎,那么戎也将用女戎战胜晋,这将怎么办呢?”里克说:“情况怎样?”史苏说:“从前夏桀伐有施,有施人进献妹喜,妹喜受到宠爱,于是与伊尹协同而灭亡了夏。殷辛伐有苏,有苏进献妲己,妲己受到宠爱,于是和胶鬲协同而灭亡了殷商。周幽王伐褒地,褒地人进献褒姒,褒姒受到宠爱,生下伯服,于是和虢石甫协同,驱逐太子宜臼;立伯服为王。太子出奔到申地,申地人、鄫地人召请西戎伐周,周于是灭亡。如今晋国缺乏施政规律而安乐于俘虏来的女人,又增加宠爱,就说是相当于三个末代帝王那样的君主,不也可以吗?而且卜兆说:‘夹物于中间,象衔一根骨头,牙齿摆弄它。’我占卜伐骊戎,龟纹分散,用来回答我的占卜象这样,是败亡的征兆,不是我们安居的地方,离散倒是有的。如果不是跨据晋国,能说是夹吗?如果不是在国君面前得志,能说是衔一根骨头吗?如果跨据晋国,在国君面前得志,即使逢着牙齿在其中摆弄,还有谁不顺从呢?华夏却顺从戎,不是败亡是什么?从政的人不可不戒惧,灭亡没有多久了。”

郭偃说:“三个末代帝王的灭亡是适宜的。为民之主,却纵恣惑乱不以为过错,放肆做过分的事而无所违避,任意而行而没有一件事不是过错,所以达到灭亡国家的地步,来不及追悔和吸取教训。如今晋国的地方,是一个偏僻的侯国,它的土地面积又小,大国在旁边,即使想纵恣惑乱,也不能为所欲为。上卿的大家族和邻国将予以开导和保卫。君主多一些数次立君,还不至于灭亡。即使数次立君,也不超过五位。况且那口是日、月、星三辰和金、木、水、火、土五行的门户,所以说谗言造成的灾祸,不会超过三君或者五君。而且‘夹’是小的阻塞,可以有小的伤害,不能灭亡国家。当事的受到伤害,对于晋国有什么灾害?即使叫做‘夹’,而用齿牙拨弄,口不能得胜。附和作乱的能有几人?晋国危机是严重的了,还没有濒临灭亡。商的衰落,钟鼎铭文上有这样的话:‘谦虚的规律,不足成就事业,不可以矜夸,恰恰招致忧患而已。谦虚的吃食,不可以成为习惯,不能够肥身,只能招致灾祸。’即使骊姬作乱,她自身将遭到灾祸而已,怎么能使人服从?我听说有乘乱取得钱财人众的,但没有好的谋划,不能过一个季度;没有人的拥护,不能自免于难;不遵循礼法过不完十年;所为非义不能尽其年寿;没有规律不能传世;没有天命佑助不能数世传下去。如今不凭借安定,用牙齿这样的锐器行事,不能说是得人心;废国家正统,以利于己,不能说是社会行为规范;不依法度而用邪道去求取,不能叫最佳行为方式;凭借国君的宠爱招来怨恨,不能叫规律;族类少而敌人多,不可以叫做得天命。规律和最佳行为方式不行,社会行为规范和最佳行为方式不用作准则,抛弃人民而谋略不当,天也不赞助。我看国君夫人如果作乱,也就象农奴一样。虽然得到肥沃的田地辛勤耕种,将不能享受果实,为别人做事而已。”

士蒍为说:“告诫没有比在事前更好的了,预先告诫然后才来得及。夫子已经告诫了,两位大夫的话都有告诫的意思。”

其后,骊姬没有得胜,晋为秦所辅正,立了五位国君,国家才治理好。

【说明】本节记录的是晋献公征伐骊戎,得到骊姬的故事,史苏心里有意见,借占卜告诉晋献公,此事不妥。由于史苏的意见得到许多大臣的支持,使得骊姬不敢轻举妄动,晋国于是才能保持平定。这就是所谓的“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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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骊:(lí梨)山名。骊山。又名蓝田山。在今陕西省临潼县东南。古代骊戎居此,故名骊山。周初骊戎所居,秦置骊邑。北宋时改称临潼。《国语·晋语一》:“献公卜伐骊戎,史苏占之。”《吕氏春秋·慎大览·不广》:“遂与草中之戎、骊土之翟,定天子于成周。”

2.捽:(zuó琢)《文子·道德》:“祝则名君,溺则捽父,势使然也。”《庄子·列御寇》:“齐人之井饮者相捽也。”《荀子·正论》:“詈侮捽搏。”《吕氏春秋·仲冬纪·忠廉》:“拔剑以刺王子庆忌,王子庆忌捽之,投之于江。”《说文》:“捽,持头发也。从手,卒声。”这里用为揪持头发撕打之意。

3.女:(nǚ钕)《诗·魏风·硕鼠》:“三岁贯女。”《诗·大雅·大明》:“于周于京,缵女维莘。”《诗·商颂·殷武》:“维女荆楚,居国南乡。”《管子·戒》:“女焉闻吾有行也?”《论语·雍也》:“力不足者,中道而废。今女画。”《荀子·宥坐》:“吾语女其故。”《集韵·语韵》:“女,尔也。通作汝。”这里用为代词,表示第二人称“你”之意。

4.比:(bǐ笔)《易·比·辞》:“比,吉。”《书·伊训》:“远耆德,比顽童,时谓乱风。”《诗·唐风·杕杜》:“嗟行之人,胡不比焉?”《诗·小雅·六月》:“比物四骊,闲之为则。”《诗·大雅·皇矣》:“王此大邦,克顺克比。”《管子·法禁》:“则大臣比权重以相举于国,小臣必循利以相就也。”《论语·为政》:“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庄子·逍遥游》:“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孟子·梁惠王上》:“愿比死者一洒之,如之何则可?”《荀子·修身》:“然夫士欲独修其身,不以得罪于比俗之人也。”《广韵·脂韵》:“比,和也。”这里用为相合、和同之意。

5.鲠:(gěng)古同“梗”。鱼骨卡在嗓子里。《国语·晋语一》:“且夫挟,小鲠也。”《说文》:“骾,食骨留咽中也。”《文选·刘孝标·辨命论》:“楚师屠汉卒,睢河鲠其流。”这里用为阻塞、堵塞之意。

6.戕:(qiang)《易·小过·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诗·小雅·十月之交》:“曰予不戕,礼则然矣。”《老子·七十四章》:“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戕。”《左传·宣公十八年》:“凡自内虐其君曰弑,自外曰戕。”《玉篇·戈部》:“戕,杀也。”《亢仓子·用道》:“戕身损寿。”这里用为杀害、毁坏之意。

7.嗛:(xian)古通“谦”。《荀子·非十二子》:“嗛然而终日不言,是子夏氏之贱儒也。”《荀子·礼论》:“则其于志意之情者,惆然不嗛。”《国语·晋语》:“嗛嗛之德。”《汉书·艺文志》:“易之嗛嗛。”班固《东征赋》:“思嗛约兮。”这里用为谦虚之意。

8.狃:(niǔ扭)《书·君陈》:“狃于奸宄,败常乱俗。”《诗·郑风·大叔于田》:“将叔无狃,戒其伤女。”《左传·僖公十五年》:“一夫不可狃。”《韩非子·十过》:“与之,彼狃,又将请地他国。”《说文》:“狃,犬性骄也。”这里用为习惯、习以为常之意。

9.礼:(lǐ李)《书·仲虺之诰》:“以义制事,以礼制心,垂裕后昆。”《诗·鄘风·相鼠》:“相鼠有体,人而无礼!”《诗·小雅·十月之交》:“曰予不戕,礼则然矣。”《管子·五辅》:“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富有度。凡此八者,礼之经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论语·学而》:“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韩非子·解老》:“礼者,所以情貌也。”这里专指为礼法、礼节等级社会的典章制度;传统习惯、规定社会行为的规范之意。

10.义:(yì艺)義:从我,从羊。“我”是兵器,又表仪仗;“羊”表祭牲。因此是指合宜的行为。也就是符合行为规范的行为。《书·立政》:“兹乃三宅无义民。”《诗·大雅·文王》:“宣昭义问,有虞殷自天。”《管子·五辅》:“义有七体。七体者何?曰:孝悌慈惠,以养亲戚;恭敬忠信,以事君上;中正比宜,以行礼节;整齐撙诎,以辟刑僇;纤啬省用,以备饥馑;敦懞纯固,以备祸乱;和协辑睦,以备寇戎。”《老子·十八章》:“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论语·学而》:“信近於义,言可复也。”《礼记·大学》:“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礼记·中庸》:“义者,宜也,尊贤为大。”《孟子·尽心下》:“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荀子·劝学》:“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韩非子·存韩》:“夫韩不服秦之义而服于强也。”《二程遗书》卷十八:“问:敬、义何别?曰:敬只是持己之道,义便知有是有非。顺理而行是为义也。”义在古代被解释得较含糊,其主要含义有道德、行为、道理、情谊、义气等等。如义不容辞、义无反顾、义正辞严、义愤填膺、义薄云天等,至现代,义就被单纯地理解为义气之类的了,一提起义字,就想到为朋友两肋插刀之类的“义气”。通过对《论语》及对孔子思想的理解,通过对孔子“仁、义、礼、智、信”这五个相互关联词的意义,“义”应该理解为,人际之间最佳的行事方式。而这个人际之间最佳的行事方式是什么呢?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本性,只要不偏离自己的道路,就自然会出现最好的状态。高明的人既不会偏离自己内在本性所固有的道路,也不会造成他人偏离他自己内在本性的道路。义,就是要人在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中寻求到一种最佳的行事方式。所以“义”应该理解为,人际之间最佳的行为方式之意。也可以称为最合宜的行为方式。

11.德:(dé得)《易·恒·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诗·卫风·氓》:“士也罔极,二三其德。”《诗·大雅·既醉》:“既醉以酒,既饱以德。”《管子·版法》:“法天合德,象地无亲。”《老子·十章》:“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左传·隐公三年》:“若弃德不让,是废先君之举也。”《论语·为政》:“子曰:‘为政以德,誓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庄子·天地》:“故曰,玄古之君天下,无为也,天德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德何如可以王矣?”《荀子·劝学》:“荣辱之来,必象其德。”《韩非子·扬榷》:“德者,核理而普至。”这里用为客观规律之意。

12.豫:(yù玉)古通“预”。预先、事先。《易·系辞下》:“重门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国语·晋语一》:“诫莫如豫,豫而后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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