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之窗】政策扶持,专项补贴!你已经赶上了创业的好时机!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部门联合推出《上海市大学生创业指导手册》,整理了从准备、开业、成长等创业路经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海纳百创为正在创业或者准备创业的你准备了一份福利,看到文末,点击“阅读原文”留言申请福利,我们会在所有的申请者中抽取20份赠送《上海市大学生创业指导手册》一本。 可以申请的政府补贴 在初创期,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申请开办费扶持补贴、房租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部分区县还可以申请创业启动资金补贴(见表9)。 青年大学生初创期创业社会保险费补贴 申请对象: 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青年在沪创办3年以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新招用本市劳动者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按新招人数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 补贴标准: 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最长3年,每个创业组织每年最多补贴2万元。 申请渠道:各区县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对象: 在沪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的 ① 本市户籍劳动者 ② 本市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③ 本市高校毕业的35周岁及以下非本市户籍青年大学生。 相关标准: 可申请最高20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按期还本付息后,还可根据吸纳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每吸纳一人给予每年最高2000 元的利息补贴。用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每满1个月的贴息1个月。 申请渠道:各区县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小额贷款利息补贴 申请对象: 在本市注册开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其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获得本市商业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单笔2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用于生产经营,并按期还本付息的,可根据吸纳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给予贴息。 补贴标准: 每人每年贴息最高不超过2000元。用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每满1个月的贴息1个月。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申请渠道:各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初创期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申请对象: 在本市注册登记36个月以内的小微企业(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创业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本市户籍劳动者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创业组织吸纳本市户籍人员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租赁合法、独立的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满6个月,签有租赁协议并支付房租,且无转租行为(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机构除外)。 补贴标准: 根据创业组织吸纳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并稳定就业的情况来确定,每吸纳一人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0元。房租补贴以创业组织注册地或注册所在区内一处经营地的实际发生租金为限。 申请渠道:各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优秀创业项目专项补贴 优胜团队: 获得市级优胜的创业团队(未注册登记),5万创业启动金;获得国家优胜的创业团队(未注册登记),10万创业启动金。 优胜组织: 获得市级优胜的创业组织(已注册登记),10万助力发展金;获得国家优胜的创业组织(已注册登记),20万助力发展金。 申请渠道:各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初创企业的用工等级 劳动法颁布后,为了有效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加强劳动监督管理,必须要对企业用工退工进行登记,这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认定职工退休享受基本保险的依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参考表11) 申请渠道:可以采用现场登记和网络申报两种渠道。 科技类企业专项扶持政策 初创期后,企业进入高速发展,为了扶持具有成长潜质的企业,市、各区县制定了专项计划给予支持。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重点新产品计划、知识产权专项、共享科技资源支持资金等。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科技部、财政部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主要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等三类项目。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优先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环境与资源、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创新。 面向对象: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扶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申请渠道:详情见详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网站(www.innofund.gov.cn)。 知识产权专项 为了更好的鼓励和保护知识产权,推进品牌战略,从而有效激励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根本提升,部分区县对于企业申请专利给予资助。 面向单位:所属区企事业单位,作为专利第一申请人。 申请渠道:详情咨询各区知识产权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共享科技资源支持 部分区设立了共享科技资源支持资金,对于使用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中非本单位的共享科学仪器设施或者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且发生了技术服务和设备租赁费用的企业进行补贴。 面向对象:所属区中小企业。 申请渠道:各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补贴比例以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为准。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生物医药领域科技支撑项目: 主要支持: ① 生物和化学药物领域(创新药物临床前研究、创新药物临床研究) ② 现代中药领域(中药新药临床前研究、中药新药临床研究) ③ 医疗器械领域(医疗器械实验室样品/ 样机研制、医疗器械工程化样品/ 样机研制、医疗器械的临床验证研究) 资助方式: ① 药物临床前研究:每个项目不超过50 万元; ② 新药临床研究:每个项目I 期、Ⅱ期和Ⅲ期临床试验分别不超过50 万、100 万元、250 万元; ③ 医疗器械领域:三个方向的资助分别为每个项目不超50 万元、100 万元和200 万元。 ④ 验收后参加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予以“后补助”经费支持。 申报途径: 通过“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http://project.) 网上填报项目建议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安排为准。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主要申报条件: ① 产业类、平台类投资总额一般不低于500万元(在建或拟建项目,周期2 年),项目涉及消防、环境、能耗需提供环评、节能评审意见等材料; ② 申报单位上年度净资产为不能为负; ③ 已获支持的项目没有验收或验收未通过,再次申报的项目,以及验收结论为一般的项目企业,不可再申报此专项。 ④固定资产投资投资一般要在30万以上;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60%。 资助方式: ① 重点项目 无偿资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 且小于300万元;贷款贴息:不超400 万元,贴息期不超过2 年。 ② 一般支持 无偿资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 且小于200 万元; 贷款贴息:不超200 万元,贴息期不超过2 年。 申请渠道:各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专利工作试点单位 主要申报条件: ① 至少配备1 名专利工作者(专利工作者证书只要参加市或各区知识产权局的培训后即可取得,培训费用为每人1000 元); ② 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增长,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③ 近三年,企业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50%,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资助方式: 无偿资助40万元,首款70%,验收后30%。 申报渠道: 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通知为准,进入市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ttp://www.sipa.gov.cn), 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与管理";或者直接输入网址“http://116.66.35.214/cqj/”。 文化类企业专项扶持 对于文化艺术相关创业项目,尤其是动漫产业,国家和上海市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原创、支持对经济发展有益的文化产业。 面向对象:传统群众文化或者文化创意类企业。重点支持创意设计、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和现代服务4个方向的薄弱环节。 申请渠道:详情见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发布平台(http://shcci.eastday.com/),或咨询各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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