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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1十大典型案件

 新屏轩 2016-12-21
 
2011年,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打造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为目标,深入开展了“整治质量隐患,确保饮食用药安全”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4722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51起,涉案总货值700余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案件一:慧眼识破一宗假药案
2011117日,根据群众举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在对市区某大药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药房销售的“消渴降糖胶囊”外包装上出现早已在药品外包装上停用的“TM”这一线索,查获一起涉案货值1.5万余元的销售假药案。市药监部门依法对该药房予以重罚,并组织人员对已售出的假药进行回收、销毁,有力打击和震慑了制售假药行为。
 
案件二:取缔无证配制制剂黑窝点
2011310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违法广告监测系统对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动态监测情况,对烟台某风湿病医院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根据该医院使用的某制剂标签及说明书印制不规范这一线索,顺藤摸瓜,步步追查,查获一无证配制制剂的黑窝点,当场查扣粉碎机、制丸机、干燥机等生产设备及大量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涉案货值62万余元。
 
案件三:私设仓库并违法经营药品
201131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一起群众举报进行跟踪调查中,发现烟台开发区某大药房未经批准私设仓库并存有大量药品。为核查药品来源渠道,执法人员兵分两路,依据购货票据先后到威海、济南、德州及市区涉案的6家企业进行了调查取证。经查实,该药房有货值20余万、70多个品种的药品系从非法渠道购进。
 
案件四:冒充合法公司名义销售假药
20113月,烟台市芝罘区分局查获我市某医药公司从自称为济南恒丰伟业医药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李某处,购进标示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贝那普利片”720盒,经查实:济南恒丰伟业医药有限公司无李某此人,其提供的“盐酸贝那普利片”也为假药,案发后该公司组织召回362盒,涉案货值2.5万余元。
 
案件五: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批发药品案
20114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在对城乡结合部这一监管相对薄弱地带进行暗访排查中,在黄务某小区发现一居民区车库内存有大量药品。经查实,该车库内的药品是某零售药店从多家医药公司购进后放在楼下的车库,然后再销往烟台某公司的诊所,涉案货值1.5万余元。
 
案件六:假借公司名义违法经营药品案
20116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在进行药品核查时,发现山东某医药公司业务员董某,以其个人名义先后从多家医药公司的销售人员手中购进“点舌丸”、“伸筋片”、“小儿双清”等12个品种的药品,然后私刻印章、伪造销售凭证,以公司的名义对外批发销售,涉案货值达1.8万余元。
 
案件七:无证销售假冒避孕药案
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在福山区查获某保健食品商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标识“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左炔诺孕酮片”(金毓婷、蓝毓婷、红毓婷)2600余盒,现场缴获药品490盒。经函核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区分局,证实查获的所有“左炔诺孕酮片”全部为假药。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市药监部门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案件八:某中医诊所私制假药案
根据群众举报,2011921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在莱山区某居民小区,查获某中医诊所在未取得《医疗机机构制剂许可证》及制剂批准文号的情况下,擅自在其诊所内用自己购买的“中药材水丸加工机”配制加工未经批准的制剂“防风丸”、“仙丸活命饮丸”、“艾附温经丸”等6种小水丸制剂给患者使用,涉案货值达5000余元。
 
案件九: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201133日,烟台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接到投诉,称烟台某酒店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在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酒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店员工正在灶间进行餐饮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加工间有大量待加工半成品食品,并在其财务室发现客人就餐后结算单据一宗,该店不能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店自2011125日至201133日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对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烟台市食品要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封了违法经营场所、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罚没款11200元。
 
案件十:餐饮加工中滥用食品添加剂案
218日,执法人员对某牛排馆及其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加工间里已经腌制好的生鸡翅、扣肉以及部分面食制品的半成品色泽异常,执法人员遂对这部分食品的制作过程进行了调查,并对其中五种食品半成品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这些食品在制作过程中均添加人工合成色素。执法人员依法销毁了这批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半成品,并对其予以13396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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