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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云南沐氏与思氏家族关系研究

 明月照秦川 2016-12-21

 李建军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

 

摘要:沐氏家族自奉明朝廷之命世代镇守云南后,曾与明代影响颇

大的麓川思氏家族有过长达80余年的交往。双方关系时和时战,以战为主。期间,沐氏家族坚持与思氏家族中顽固不化的叛乱分子作斗争,并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稳定云南社会秩序,保障云南各族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确保祖国西南边陲的安宁,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自洪武十六年(1383)三月以后,西平侯沐英及其子孙奉明朝廷之命世代镇守云南[1](153),并因此与明代影响颇大的麓川土官思氏及其后裔有过长达80余年的联系和交往。期间,沐氏家族成员曾与思氏家族中的叛乱分子斗智斗勇,旷日持久,情状激烈,影响深远。

 

一、沐英重创叛首思伦法

明朝官兵入滇之初,故元麓川路土官宣抚、思氏家族族长思瓦法“负固不服”。洪武十五年(1382),思瓦法部下头目刀斯郎等谋杀思瓦法,另奉思瓦法之侄思伦法为主。洪武十六年,思伦法为阻止明朝官兵南下,出兵攻陷永昌府,屠其城,并掳走了明指挥王真。代表明朝政府驻镇云南、身为沐氏家族族长的沐英在得报后,为了不激化云南故有的民族矛盾,不久便派人前往麓川,晓之以向背祸福等。[2](卷下《征麓川》)这是目前见到的史籍中有关沐氏与思氏家族正面接触的最早记录。为了免遭明朝官兵讨伐,思伦法表面同意归降,且释放了王真。明朝廷下令设“麓川宣慰司”,任命思伦法为土官宣慰使。[2](卷下《征麓川》)洪武十七年(1384)八月,思伦法遣使进贡,并献上元朝所授宣抚司印。为此,明朝廷又改“麓川宣慰司”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司”,从法律上承认了思氏对所侵平缅路的管辖权。然而,事隔仅一年左右,思伦法就露出了他的狐狸尾巴。洪武十八年(1385),思伦法举兵作乱,入寇景东府。[3](314)洪武二十年(1357)五月,沐英奉诏修筑、加固永昌和楚雄等处城池营垒,“多置大铳为守备”,并奉命禁止一切人员进入麓川,如果思氏“有文移,则大略答之,否则勿答。()应有职贡之物,皆不得取”[1](182)。沐氏与思氏家族的关系因此骤然紧张。后来,由于思伦法不断扩大战火,沐英所部明朝官兵与思伦法所部叛军发生了两次较大规模的武装冲突:

摩沙勒寨之役:洪武二十一年(1358)正月,思伦法派遣大批叛军进犯马龙他郎甸长官司摩沙勒寨。沐英命都督宁正率兵讨伐,将其击败,斩首一千五百余级。[1](188)[4]

定边大战:洪武二十一年三月,思伦法率兵号称三十万、大象百余头,大举入侵楚雄府属定边县,以报摩沙勒之仇。与此同时,新附广西府等地土酋与之暗中勾结,相互呼应。不久,沐英率领3万精骑,急行15,直逼定边敌营而阵。次日清晨,双方展开决战。沐英亲自督阵,大败叛军,杀敌3,1万余,生获大象37,其余大象全被击毙。思伦法余部狼狈溃逃,死者枕藉山谷,生还者不足十之二、三[1](189218)稍后,沐英还师昆明,途中“所过城邑,(百姓)争持牛酒郊劳,威名纷纭蛮夷中”[6](《臣林记·沐英》)。由此可见:和平、安定、统一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思伦法败归后,再也无力也不敢与明朝政府相抗衡,稍后便遣使至沐英府中求和。沐英不记前嫌,从改善民族关系、维护多民族国家统一的大局出发,“为之请于朝”,并获得了明太祖的允准。[7](5无名氏撰《黔国公沐英传》)洪武二十二年(1359)十一月,思伦法入贡谢罪,遵命追缉、交出其境内云南内陆逃人及部下之肇事者。自此以后,思伦法终身不复反[1](198),沐氏与思氏家族的关系也随之缓和。

二、沐春、沐晟、沐昂与思氏之服叛

沐英之子沐春、沐晟、沐昂在相继出任沐氏家族族长、领镇云南期间,都尽力与思氏家族周旋,一面设法维护其诚心归服朝廷之家族成员的利益,一面不遗余力地打击其中的叛乱分子,沐氏与思氏家族的关系还是时战时和。

1.沐春力护思伦法,讨伐刀干孟

思伦法降服后,“先酗于酒,其下多怨”[7](5),尔后又迷信佛教,重用逃入其境的善于制造火器的金齿戍卒,“俾系金带,与僧位诸部落上”。洪武三十年(1397)九月,麓川头目刀干孟等因不满思伦法所为,举兵叛乱,接着兵攻腾冲,思伦法举家逃至昆明。十一月,西平侯沐春将其送至京师。明太祖诏命沐春为征虏前将军,率领滇、川官兵讨伐刀干孟,同时指示沐春:“思伦法穷而归我,当以兵送还其土。若至云南,令且止怒江。遣人往谕刀干孟,毋为不臣,必归尔主。如其不从,则声其罪以讨之”,并于十二月将思伦法送返云南。稍后,刀干孟因“惧朝廷致讨”,也遣人至沐春处,请求入贡,并请代为上奏朝廷。沐春清楚刀干孟的用心,但为避免战火蔓延,还是答应了刀干孟的请求。[1](255)洪武三十一年(1398)二月,沐春奏其事于朝,同时分析说刀干孟之言“恐未可遽信”,称他已勒兵待命。明太祖诏令沐春审时度势,便宜处置,“毋自失事机”[1](256)。随后,沐春派兵护送思伦法至金齿,又遣人招抚刀干孟。刀干孟拒不投降,沐春挥兵进击,大败叛军,前后俘敌数万。有人建议沐春杀死战俘以绝后患,但沐春从缓和民族矛盾、维护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只处死了其中的罪大恶极者,而将其余全部释放。[1](257)沐春大败刀干孟的消息传开后,“百蛮震慑,不复携贰。”[8](《附录·沐春》)不久,刀干孟被迫乞降,明太祖因其狡诈无信,不肯受降,并于洪武三十一年五月复命沐春为征虏前将军,总领川、贵、滇军,准备铲平其地。[1](257)沐春拟于秋季再征刀干孟,让思伦法重返麓川,不料在这年九月竟病至“不起”[7](5)。沐春病逝后,刀干孟不复请降。后来,建文朝廷续派官兵讨伐,擒斩了刀干孟,思伦法因此回到了麓川。[9](2《黔宁沐昭靖王》)

2.沐晟与思氏的和与战

在重返故里的思伦法及其子思行法担任其家族族长、掌管麓川期间,沐氏与思氏家族的关系基本保持良好。永乐十一年(1413),思行法之弟思任法继任麓川平缅宣慰使[3](314),充任家族族长,不仅出兵侵占缅甸之地,而且“欲尽复其父所失故地,称兵扰边”[10](24),又使沐氏与思氏家族的关系紧张起来。宣德三年(1428)四月,黔国公沐晟奉诏招抚思任法。[11](41)当发现思任法不可抚服后,他立即建议朝廷派兵讨伐,以防事态扩大。[11](42)但明宣宗以“蛮夷仇杀,自古有之”等为由,一再拖延出兵,多次诏命沐晟抚处思氏侵夺邻近土司等事宜。[11](41)明英宗即位后,朝廷开始意识到了麓川问题的严重性,但对出兵仍然犹豫不决。直到正统三年(1438)六月沐晟等驰奏思任法“率蛮寇来侵金齿,势愈猖獗”,并请朝廷“调大军剿之”,明英宗才命右都督方政等前往沐晟处协同镇守,令右都督沐昂率兵进讨。[10](43)思任法得知消息后,一面继续派兵内侵,一面遣使进贡,企图延缓官兵的步伐,但未能得逞。正统三年七月,明英宗敕令沐晟等“急调军马相机征剿”[10](44)。八月,又责令沐晟等立即“恪遵前敕,相机行事,务出万全,一举而殄灭之”[10](45),并于九月从贵州调兵前往云南,听候沐晟指挥。[10](46)十一月,沐晟兵至永昌,继续派人招抚思任法。[10](51)这时,前锋方政不待沐晟所统大军到来,率部冒险深入,不幸遇伏。沐晟恼方政不听节制,良久才派少许兵力往援,结果方政力竭被杀,所部官兵生还无几。[12](9《麓川之役》)不久,沐晟因大批官兵聚集永昌,粮饷不足,加之身患疾病,在奏准当年八月重新整军听调后,撤兵返回昆明,途中病重去世。[10](5354)

3.沐昂鏖战思氏

沐晟撤兵后,麓川“贼势益重”[10](51)。正统四年(1439)五月,明英宗诏命右都督沐昂为左都督,佩征南将军印,充总兵官,统领云南、湖广、贵州、四川等地官军,征剿思任法[10](55)。沐昂兵至永昌后不久,就在潞江附近大败叛军。[10](57)但是,沐昂不敢乘胜出击,在永昌滞留一个多月后,才率部渡过潞江进攻麓川,使思任法“得以从容为计,窥觇虚实”。[10](67)约在正统五年(1440)正月至二月初,沐昂兵抵陇把。右参将都督佥事张荣奉命率军先行外出哨探,结果与前来窥伺军情的叛军发生遭遇战,仓皇败逃。沐昂与他们相距很近,却“弗为策应”[10](67)。张荣败北后,沐昂就此撤兵。事后,沐昂遭到弹劾,被降为都督同知[10](6467)

沐昂进剿失利后,思任法的攻掠有增无减。为了挽回局面,沐昂又千方百计与之周旋,但明英宗却迫不急待地想要彻底解决麓川问题。正统五年九月,明英宗宣布如果今冬思任法不遣使请罪,来年必定派兵征讨,同时敕令沐昂等拟奏详细的行动方案。[10](71)思任法闻讯后,又耍起“求和”把戏。沐昂派人将其求和信及使者送至京师后,明英宗在同年十月下诏赦免思任法等罪,责令其“改过自新”,“归所侵掠”,并勒令思任法亲身或遣子侄及亲信头目进京朝贡。[10](72)十一月,沐昂等遵照明英宗前敕,将所议攻取麓川之策上奏朝廷,并“图其山川险易之状以闻”,朝廷君臣基本主战。[10](73)自正统六年(1441)正月至九年(1444)六月,明英宗先后二次派兵大征麓川,均由兵部尚书王骥总督军务。期间,沐昂为之做了大量工作。

在朝廷第一次兵征麓川时,沐昂负责“谨守城池、总督粮饷、相机策应”,并与王骥等共议“军马起行、粮饷供给”等事。[10](76)正统七年(1442)正月,王骥等班师,沐昂又负责处理有关善后事宜。[10](88)五月,朝廷论征麓川之功,沐昂因“给饷不绝,协赞有功”,得升右都督。[10](92)同年八月,朝廷第二次征剿麓川,[13](25)沐昂仍负责征麓官兵的粮饷供应等,[10](101)同时更多地参预军机决策,如正统八年(1443)正月、二月,明英宗就二度明令王骥等与沐昂共商殄灭思任法事。[10](100101)此外,沐昂还曾直接率兵攻打麓川,虽然没有逮到思任法之子思机法,却俘获了思机法的妻室和儿女等。正统九年六月,朝廷又论征麓川之功,沐昂再升左都督。[10](117)

尔后,沐昂仍时刻以缉拿思氏叛乱分子、根除明朝边患为念。他一面派人与缅甸交涉,力争让缅甸主动交出窜匿其境的思任法;一面极力防止思氏势力在云南的复活。[10](122)正统十年(1445)六月,沐昂去世,[10](130)中缅双方有关引渡思任法的谈判一度中止。

三、沐斌、沐、沐瓒与思氏之乱的平息

沐斌(系沐英之孙)出任沐氏家族族长、嗣镇云南后,继续设法向缅甸索取思任法。正统十年年底,缅甸宣慰使卜剌浪马哈省以速剌终于同意将思任法及其妻孥、部属共32,交由黔国公沐斌派往缅甸的使者王政押回云南。思任法自知死罪难逃,途中想绝食自尽。王政“虑其即死”,于正统十年十二月将思任法“戮于市,函首及俘驰献京师。”[10](136)但是,沐氏与思氏家族的矛盾与冲突并未就此消除。

思任法被处死后,思机法心中恐惧,时而遣人求和,时而派兵侵掠邻近土司。[11](137139140)正统十一年(1446)四月,沐斌奉诏派人面见思机法,转达朝廷招抚之意,并“密察彼中虚实及众心向背”[11](140)。当月稍后,沐斌上奏说他派人招抚思机法,但思机法“心怀疑惧,终不肯出”,建议朝廷遣人分谕木邦、缅甸,令其招集部兵,“刻期过江(指金沙江),分道并进”,然后由他及其他云南官将率军进驻腾冲,“以助其势”,使思机法四面受敌,称如此而行,思机法“成擒必矣”。明英宗准奏,于是沐斌开始为战争做准备。[11](152)

正统十二年(1447)十月,沐斌率军开赴腾冲,并催督木邦、缅甸等兵追捕思机法。思机法闻讯后,又派人朝贡。明英宗识破了他的诡计,敕令沐斌等遣人“谕以祸福,许以不死,趣其入朝”,如其“再有延缓”,则立即出兵将其歼灭。[10](159)由于思机法心怀疑惧,始终不肯出降,沐斌遂加紧调兵遣将,准备“刻期过江”,进攻思机法潜住之孟养。但是,由于奉调缅兵与思机法暗中勾结,“心怀谲诈,逗留不进”,加之“云南军士数少”,粮饷转运困难等因,沐斌被迫在正统十三年(1448)二月奏准撤兵,预备是年秋季“再调攻取”。[10](163)

正统十三年三月,急于平乱的明英宗以云南将士数少,不能尽歼麓川残寇,第三次诏命兵部尚书王骥总督官兵征剿麓川。[10](164)自此至正统十四年(1449)二月王骥等班师[10](175)为止,沐斌“皆在行”[10](197),其职责包括“镇守城池、抚恤军民、总督粮饷”等。[10](164)

继沐斌之后充任沐氏家族族长、镇守云南总兵官的沐璘、沐瓒(均系沐英曾孙),坚持收捕麓川思氏家族中残余的叛乱分子。明代宗景泰五年(1454)八月,亡命在逃的思机法被沐璘槛送至京伏诛。[10](244)明宪宗成化二年(1466)五月,思任法之孙思命法又被沐瓒解送京师[14](30)11。至此,明代麓川之乱基本平息,有关沐氏与思氏家族之间联系与往来的记载亦不复见诸史籍。

沐氏家族镇守云南期间,与思氏家族的关系时战时和,以战为主。期间,沐氏家族四代人、经过数十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在明朝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成功地平息了麓川之乱,使思氏家族中顽固不化的叛乱分子一一落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沐氏家族的举动虽然主观上是为了维护其自身在云南的既得权益和地位,巩固明王朝对云南的管辖权等,但客观上却为保障麓川及其周边地区各族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稳定云南社会秩序,确保祖国西南边陲的安宁,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等,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明太祖实录[M].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校印本.

[2]冯苏.滇考[M].中国方志丛书本.台湾:成文出版社,1967.

[3]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王崧.云南备征志[M].中国方志丛书本.台湾:成文出版社,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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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郁衮.革朝遗忠录[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济南:齐鲁书社,1997.

[9]朱国桢.皇明开国臣传[M].元明史料丛编本.台湾: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4.

[10]明英宗实录[M].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校印本.

[11]明宣宗实录[M].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校印本.

[12]高岱.鸿猷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13]谈迁.国榷[M].北京:中华书局,1958.

[14]明宪宗实录[M].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校印本.

注释:

①麓川路,辖今云南瑞丽一带。

②麓川土官思氏姓名后之“法”字(如“思瓦法”),傣语意为“天”,引申为“王”,史籍之中“法”或书作“发”,系音译之误,本文除引用史料原文外,统一使用“法”字。刀期郎,史料原文书作“刁斯郎”,今据《明太祖实录》等改之。永昌府,治今云南保山市。

③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司,史籍或简称“麓川”、“百夷”、“平缅”等,本文除引用史料原文外,统一简称“麓川”。平缅路,辖今云南陇川一带。景东府,治今云南景东县。

④马龙他郎甸长官司,辖今云南新平县一带。摩沙勒寨,旧址在今新平县以南摩沙勒江北岸。

⑤定边县,治今云南南涧县。广西府,治今云南泸西县。

⑥金齿,即明金齿卫,驻地与永昌府同城。腾冲,治今云南腾冲县。

⑦潞江,即今之怒江。

⑧陇把,在今云南陇川县西南。

⑨木邦,即今缅甸北掸邦。

⑩孟养,即今缅甸克钦邦。

11思命法后被诏令免死,发往登州(即今山东蓬莱市)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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