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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账如何并入大帐

 生有崖学无边 2016-12-23

      随着我国财务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实现了一体化管理的模式,不但实现了财务信息资源的共享,还提升了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工作效率。在这一背景下,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指导财务管理走向精细化、科学化和高效化,同时也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更加系统和完整。新制度下,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管理、财务风险管理都更加完善,并进一步发挥了支撑财务管理的作用。

      一、新制度下基建账并入大账的优势

      (一)提高了信息的质量

      新制度实施使得核算工作更加全面,也增强了核算内容的完整性,进而提高了核算的质量。在事业单位的传统会计报表中,常存在一些像不明确的科目,如“在建工程”等。这些不明确的科目影响了实际操作,同时也影响了核算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例如,收入、工程支出、预留款等与基建相关的项目无法直接体现在会计大账,造成了会计信息完整性差、质量低下的后果,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实施有效改善了这一状况。

      (二)增强了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由于传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会计账表不能及时反映基建数据,导致内控隐患存在于很多事业单位的基建财务中。在新制度针对这一问题,重新进行了规定,即保留原有基建项目的专用户核算,按时、按月的上报反映基建数据,并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这些规定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的规定,增强了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三)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新制度实施,增强了基建账并入会计大账时科学性和合理性,事业单位的内控得到了很好的保证。由于执行岗、支付岗分离开来,会计大账中数据的真实性得以保障。同时,事业单位的资产建设、贷款等各种基本情况也如实的反应出来,从而保证了会计大帐的真实性。

      二、新制度下基建并账的具体操作

      基建账并入大账的操作和处理中主要涉及两部分的内容,分别是会计科目的并入和财务报表。按照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分类将基建会计科目科学合理地并入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中是并账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

      (一)并入会计科目

      1、新增会计科目

      资产类。增设一级科目“在建工程”,明确“基建工程”下的科目核算明细及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 在新制度下,在“在建工程―基建工程”中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及“预付工程款”等科目的余额。

      净资产类。增设了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作为二级科目;根据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账户余额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负债类。增设 “长期借款”为一级科目,对基建项目借款的明细核算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对长期借款贷方的“借入款项”科目余额在原账的剔除期限进行了规定,要求1年内进行多次借款后, 将剩余余额分明细结转入新账中。此外,在“长期借款”贷方中并入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

      2、会计科目并入的操作

      (1)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中直接并入的科目

      主要包括基建账套中的“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固定资产”、“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等科目。并入要求、内涵与传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相应科目并入基本保持一致,可将这些科目直接并入事业单位账套中,然后完成明细核算。

      (2)调整合并部分会计科目

      由于基建账套中存在核算内容相近的科目,因此可将这些科目进行调整,并使其合并在一起,方便核算的进行。例如基建工程实际成本核算的科目与事业账套“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相似、基建用材料设备等实际成本的核算科目与事业账套“存货”科目基本一致。此外,应付器材款、工程款等科目基本一致,可作为合并的项目。

      (3)需要分析后合并的会计科目

      这类会计项目主要包括基建账套中的“交付使用资产”、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科目。还包括“基建拨款”科目中的各类基本建设拨款(除自筹资金)、地方主管部门的拨款并入“上级补助收入”的部分、“其他收入(无偿捐赠款项)”等。

      (二)并入财务报表

      月度报表并入是财务报表并入的主要内容。全口径预决算在现行的预算、决算中实行,且基建投资数据已经体现在年度预决算的报表中。在完成全部基建账套数据并入事业账套后, 依据财务报表编制的说明及并入明细的资料对报表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财务报表能将基建投资全貌清晰的体现出来。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制度的实施不仅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带来了发展的机遇,也对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事业单位应该借助新制度实施的

      机遇,完善基建账并入大账的工作,从而改善执行岗和支付岗在企业内控中分离的现象。同时,基建账并入大账的完善还将使资产建设状态、事业单位贷款、负债情况真实的体现在会计大账中,从而帮助政府科学的制定财务管理决策。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J].财会,2013(09):98-101

      [2]高树云.中央财政投资的基建项目竣工结余会计处理方法初探[J].财务与会计,2013(11):102-103

      [3]韩剑.基建项目决算审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中州审计.2013(12):123-134

      [4]宗美菊.浅谈新制度下基建项目的资金管理[J].事业单位财会建设.2012(14):11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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