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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书法的结字通则

 lj0279 2016-12-25
        由于字体的形式向背分明,所以古人论结字,都特别重视向背,《九势》指出:“凡落笔结字,上皆复下,下以承上,使其形势递相映带,无使势背。”《书谱》以“点画向背之类”,概括“巧谓布置”的结字内容,可见其对于字势向背的重视。从书史发展的情况看,篆书发展到小篆,相向形更为显著,隶书发展到八分,显然成为相背形,草书发展到今草,脱尽隶意,成为相向形,楷书发展到中唐,颜真卿“以篆人楷”,变相背为相向形。蒋骥在《续书法论》中说:“一字两竖相对者,向即俱向,背则俱背,不得一向一背。”但这也是以常规而论,结字也是有法有化,才克服了如同布棋子、算筹的弊病的。对这种变化情况,蒋和《书法正宗》指出:“画多则分仰复,以别其势,竖多则分向背,以成其体。”三、佳之类的字,以横画仰俯而得势,川、朋之类的字,以竖画向背而成体等。总之,结字重气势,而向背是表现气势的主要规则,理当着重以向背取势,把字体写得气势恢弘,姿态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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