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云南大学讲师,研究兴趣主要为近代自然法理论。 【编者按】 虽然在思想的长河中,自然法学家罗伯特·菲尔默(Robert Filmer)的声音只是昙花一现,但我们不能忘了:任何一种流行的理论,其兴起之初都具有鲜明的问题指向性甚至革命性,就如洛克这位对后世政治哲学、尤其英美宪法与政治理论产生支配性影响的思想家,也有理论对手。正如作者所言:“要理解一个概念,有时我们需要从它的相反概念出发。我们从洛克宪治政府的反面出发,即从菲尔默绝对君主制出发,反而更能够澄清宪治政府的意涵”。菲尔默和格劳秀斯就上帝到底是将大地赐给亚当私人所有、还是赐予人类原初共有所展开的争论,迫使洛克用劳动理论克服了格劳秀斯的困难,而菲尔默的非反抗权理论中的“谁是裁判者”问题则给洛克的反抗权理论提出了重要挑战。对于生活在后启蒙时代的我们,越来越难以理解这种在17世纪仍具有相当社会基础的、带有浓厚神义论色彩的的父权制理论,在这个意义上,回溯近代早期被历史车轮湮没的声音,有助于我们理解近代政治世界的形成。 (注:本文为作者一篇新作的摘编,尚未发表,宪道首发,先睹为快!) ▋菲尔默(Sir Robert Filmer)是洛克《政府论》的论敌。菲尔默的君权神授论与绝对君主制密切相关。而宪治政府与绝对君主制截然对立。对立的并不是宪治与君主制,对立的是宪治政府的“有限性”与绝对君主制的“绝对性”。菲尔默君权神授论版的绝对君主制恰似洛克宪治政府的头脚倒置。要理解一个概念,有时我们需要从它的相反概念出发。我们从洛克宪治政府的反面出发,即从菲尔默绝对君主制出发,反而更能够澄清宪治政府的意涵。 约翰·洛克 ▋绝对君主制中的“绝对”在英文中是absolute,而ab这一词头是“脱离”的意思,solute的意思则是“约束”,ab solute意味着脱离约束。进而言之,绝对君主制主要的意味是脱离法律的约束。但是,绝对君主制并不意味着脱离任何约束,对于菲尔默而言,绝对君主仍然受到自然法的约束,而他所谓的君权神授论则首先从自然法是神法这一点出发。自然法作为神法,指的是上帝是自然法的最高立法者。绝对君主只受自然法约束指的是,他如果违反自然法,只有上帝才能够惩罚他。官员(magistrates)是人民的裁判者,君主是官员的裁判者,上帝是君主的裁判者。这就如同层层的封建关系,人民向官员负责,官员向君主负责,君主向上帝负责。[1]君主是实证法的最高立法者,依据实证法对官员和人民进行裁判,而君主自己则只受自然法的裁判。正是因为君主原则上除了自然法的约束外,就不再受任何约束,因此君主在此世不受实证法的约束。进一步澄清君主不受实证法的约束则是,人民不能依据实证法对君主的不当行为进行裁判,从而进行惩罚。菲尔默的君权神授论对君主的约束仅仅是君主自我的道德约束。而洛克的宪治政府则意味着对最高权力掌握者的约束长出了牙齿。这就是洛克的反抗权理论。反抗自古有之,而在洛克这里,反抗不仅仅是一种事实,而且是有权反抗,具有规范性维度。反抗权纳入了宪治的视野。 神意、篡位者与强力政治 ▋正当性(legitimate)是现代政治哲学的关键术语,意味着统治为被统治者所接受。但正当性最初的含义却与菲尔默提倡的王位长子继承制密切相关。因为legitimate最初的意思就是婚生子的意思。只有长子才最有资格继承王位,这样的统治正当性在于:第一,谁成为长子这是由神意决定的,就像抽签一样,最为公平,第二,长子继承制意味着继承具有一定的规则,而不再以贤明这种模糊的标准。但是长子继承制面对的深刻挑战是,王室血脉可能面对绝嗣的危险,政治统治的正统之延续性将面临挑战。在菲尔默的圣经故事里则是,亚当的政治支配权通过长子继承制而得以承续,国王因为是亚当长子一脉的传人,而享有了政治支配权。那么,要是亚当的长子继承人要是绝嗣了,无法找到了,那么怎么办呢?菲尔默认为这个时候的错误在于人民的无知,真正的继承人肯定是存在的,只是人民因为无知而不知道这位继承人在哪里。这个时候并不意味着主权就回归人民,而是由各个家庭的家父聚会,进行协商,将他们的主权性的权威再次转移给新的君主。不管这样的方式能否实现,其实真正的关键不在这里,菲尔默直接宣称,其实,不管国王的权力是来自于父权,来自于亚当的真正继承人,来自于篡位者,来自于人民的选举,关键在于人民的服从。也就是说,不管现在王位上的国王是不是真正的继承人,人民都必须服从。圣经的教导说明即便出现了篡位者,也是神意的体现,人民只能默然忍受,等待真正继承人的出现,这是因为:
▋菲尔默的意思是,这个世界上需要政府、政府的形式以及谁握有政府权力,这些通统都是神意的体现,这意味着菲尔默的政府的产生完全是上帝意志的直接指定。尤其是谁握有政府权力都已经指定好了,这就是完全个人化(personal)的统治,与法治非个人化的(personal)统治是截然对立的。政府的产生完全与人没有关系。亚当成为君主所根据的自然权利是一种期待权,具有必然实现的潜能,因为上帝的神意显示指定的统治者就是他。其实菲尔默的意思更明确的是,只要在王位上,存在臣民服从的事实,就可以推知他具有做国王的自然权利,因为不是神意,他不会坐在王位上,哪怕他是篡位者。事实上,菲尔默的意图就是要模糊事实与规范,不区分正当(legitimate)政府与非正当政府。在菲尔默看来,长子继承制是神意的决定,而篡位者窃据了王位也是神意的决定,关键不在于王位的来源如何,而是谁有实力握有王位,所以,上文中我们看到菲尔默在君主的词义中特别强调了君主作为principality,在最初的权力来源中包含着暴力的因素。由于菲尔默将财产支配权与政治支配权等同,因此,篡位者的情况就如同长期窃占非法所得财物的窃贼一样,尽管其权利来源并不合法,但是根据财产法上的时效占有制度,他却可以合法地占有财物,关键不在本权的来源,而在于占有的事实,篡位者的情况与此相仿。 君主不受实证法强制性约束 ▋支配权从创世之初就存在了,在无辜状态下,亚当就是其儿女的统治者,这表明支配从来都是存在的,不存在什么自然自由的自然状态,菲尔默所说的无辜状态,恰恰对应的是霍布斯他们的自然状态,他对霍布斯自然状态的批评是:
▋人从来都是处在家庭之中的,不可能存在霍布斯自然状态意义上的完全独立的、不依赖于他人的人,因为这种人意味着是一个成熟的有理性的个体,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意味着他略过了幼年的阶段,这些自然状态中的人就好像蘑菇似的,一下子就长成人了。[3]而且,在无辜状态下,是不存在强制性的权力的,只存在指导性的权力,强制性的权力意味着无序和混乱,无辜状态下是和平的,因为人堕落之前资源是丰裕的,不可能存在什么人与人之间的战争,如果上帝把人放到霍布斯那样残忍的自然状态中,那么上帝的意图就变得可疑。[4]更为关键的是,菲尔默认为对于自由的渴望恰恰是人堕落的根源。[5]菲尔默还想强调的是,强制性权力是政府产生之后的事,也就是说实证法是政府产生之后的事。政府的产生恰恰意味着君主的产生,因为对于菲尔默来说,只有一种政府形式,就是君主制,由于上帝的神意不但确定了政府形式,而且还确定了谁握有政府的权力,这就是个人化的(personal)人治政府。诚如卢梭所说,法律可以规定特权,但它不能将特权指定给谁,这种指定意味着人治。而法律对于菲尔默来说,是产生在君主之后,正是君主握有这种强制性权力去约束他的臣民,而他不受自己实证法的强制性约束。具体而言就是,国王只服从于法律的指导性权力,而不服从于强制性权力,国王并不受实证法的约束。因为法律的强制性权力是使得法律得以成为法律的东西,法律的强制性通过奖惩迫使人服从,从而对人产生约束力。而法律的指导性不过是建议,就像国王的咨议会给国王建议那样,既然咨议会提供的是建议,那么没人会说咨议会给国王立法。[6]有人会说国王受到王国根本法的约束。菲尔默会问,什么是根本法?有人会回答普通法就是王国法律的根基。 ▋菲尔默认为,首先,普通法事实上和法理上都能够被制定法所更改,如果普通法作为王国的根本法,就像根基一样,如果根基能够被更改,那岂不是王国这整栋大厦都要被动摇了?其次,普通法不过是王国的习惯,因为长期使用而获得了权威,因此它获得权威就需要时间,必然产生在政府产生之后。再次,普通法是不成文法,具有不确定性,而根本法肯定是要求确定的。复次,如果将普通法作为根本法,那么《大宪章》并不属于普通法,那么岂不是将《大宪章》划出了普通法的范围?[7]菲尔默比詹姆斯一世还要极端的地方就是这里,他甚至不承认根本法的存在。他直接等同了“绝对统治”与“专断统治”。如前所述,“绝对统治”从ab solute意味着脱离约束,一般是指脱离法律的约束,但脱离法律的约束不意味着统治者就肆意而行,为了公共利益行使国王特权,统治者仍然可能遵守一定的规矩,只是没有遵守法律规则,但未必就是“专断统治”。而“专断统治”则意味统治者凭其意志任意统治,甚至可能为了自己利益而统治,例如暴君。菲尔默则认为如果不是凭借自己的意志任意统治,主权者的立法权就体现不出主权属性。即使是暴君,他为了自己的利益能够尽力搜刮,某种程度上也能保护臣民的利益,暴君和臣民之间还是一定程度上存在保护与臣服的互惠关系。[8] 长出牙齿的宪治 ▋对于君主,不论其是篡位者还是暴君,都是神意的体现,臣民只能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等待神意的改变,臣民不能反抗。就算君主是篡位者、暴君,菲尔默问谁对他的不法统治是裁判者?[9]“谁是裁判者”这个问题,也成了洛克在《政府论(下篇)》第三章“战争状态”、第十九章“政府解体”中要回答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10]菲尔默的非反抗权理论就是:第一,君主只受自然法约束,对上帝负责,犯罪只受上帝惩罚:第二,君主不受实证法约束,主要是指不受实证法的强制性约束;第三,君主不受法律的强制性约束,意味着君主不会受到人民在此世的惩罚。[11]而洛克恰恰通过他的自然法执行权理论使得自然法的强制得以在此世实现,对君主形成了强有力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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