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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发不动产权证书后,反而会变得有使用期限?

 tuzhanbei2010 2016-12-28

昨天,本人写了一篇文章《全国都一样!农村宅基地确权后,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有不少网友在文后评论时,表露出一种担心:农村宅基地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后,是不是反而会变得有使用期限?

这个担心,真的有道理吗?

的确,不动产权证书上,有使用期限一栏。那么,问题来了,不动产权证书上为什么有使用期限?这是不是也包括农村宅基地呢?这个使用期限具体是指什么呢?

先说为什么有使用期限的问题。因为,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出让、转让、抵押等为主要方式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设置了一定的使用期限。比如,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因此,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土地使用权的重要内容,不动产权证书应该记载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

接着,我们再来说,这个使用期限具体指的是什么的问题。证书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的使用期限,不是指宅基地使用权,更不是指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无论是城市的还是农村的)不存在使用期限的问题。

另外,土砖家也了解到,国土部公布的《不动产权证书内页重要内容填写释义》,作了进一步明确和强调:

土地上有房屋、构筑物的,由于房屋所有权无使用期限,因此只填写土地出让合同中记载的土地使用权起止日期,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XXXX年XX月XX日起XXXX年XX月XX日止”。土地所有权以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未明确权利期限的不填写。

因此,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后,依然是无期限的。大家完全不用担心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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