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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宝钗为什么要嫁给贾宝玉

 格物方可致知 2016-12-30

现在看红楼梦的人,大数人会投入主观的个人感情,最恨三个人,王夫人、薛宝钗、袭人;认为她们串谋一起,谋害宝黛爱情,以卑鄙的手段促使“金玉良缘”成功。我们现在看到的高鹗续书后四十回中,还有两个人也参与了“掉包计”,那是贾母与凤姐,可是在以前的文章论述过,贾母与凤姐至始至终都是在维护宝黛爱情的。现在看到的过程是高鹗呈现出来的,所以读者对这样的卑鄙手段都很痛恨,当然在曹雪芹的原稿当中,最后宝玉和宝钗是结了婚的,也就是说高鹗的结果并没有错。但是金玉良缘最终的过程未必和曹雪芹的一样。

那么先提出一个问题,薛宝钗为什么要嫁给贾宝玉,就因为选秀没能成功,就退而求其次嫁给宝玉,那么她是图贾宝玉的什么?她爱贾宝玉吗?假如薛宝钗不爱贾宝玉,她还会嫁给贾宝玉吗?古代讲究“父母之名,媒妁之言”,但这也仅仅是一个形式,在真实的生活当中,在那个年代,如果没有特殊的政治因素,宝钗没有选择自己婚姻的权利吗?有些读者会从文本中找出证据来说,没有,比如贾迎春嫁给孙绍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悲剧;而起因就是贾赦欠了孙绍祖五千两银子,便把女儿给卖了。贾迎春没有婚姻自主权,可是并非所有人都想贾迎春那么点背,摊上了爱财的爹。大观园里柳家的女儿五柳儿被赵姨娘的内侄钱槐看上,五柳儿不愿意,她父母就未敢应允。你能说五柳儿对自己的婚姻没有自主权?再说一个更激烈的,鸳鸯,贾赦想要讨鸳鸯为妾,鸳鸯不愿意,贾赦甚至要让鸳鸯的爹娘从南京进来压制鸳鸯,但是鸳鸯怎么说的““家生女儿怎么样?‘牛不吃水强按头’?我不愿意,难道杀我的老子娘不成!”对于婚姻大事鸳鸯就敢不从父母之命,故而父母在儿女婚事有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希望儿女都可以找个好人家,这些儿女自己婚姻大事自然也有自主权。

像薛宝钗几乎是薛家的顶梁柱,她的婚姻,薛姨妈不经过她的同意就要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把她嫁了,显然这是不可能的,薛姨妈有什么事都要找宝钗商量,故而宝钗在薛家的地位可以说是最高的,她对自己的婚姻有绝对的自主权。像选秀女,那是朝廷律法,没有办法的事,那个违背不得,但是如果秀女落选,薛宝钗完全可以自主自己的婚姻。那么问题来了,薛宝钗如果不愿意嫁给贾宝玉,还谈什么金玉良缘?先不说政治因素,宝钗与宝玉的婚姻很有可能出自元春的赐婚,如果真是那样薛宝钗也是受害者,她不应该被攻击和鞭挞。但是从感情上来说薛宝钗是喜欢贾宝玉的,当然并非一见钟情,而是慢慢喜欢上的。如果非要说是什么时候喜欢的呢,我认为应该是从宝钗劝宝玉考取功名之际开始喜欢的。只是宝钗对宝玉的感情,是藏在心里不敢轻易表露出来,所谓“发乎于情止乎于礼”,黛玉爱宝玉基本上就是赤裸裸的,但是宝钗爱宝玉则小心翼翼。文本中有很多处都可以体现薛宝钗对贾宝玉很关心,但是在宝玉挨打后,终于不小心,没有按捺住自己的感情,小露了一下。文本写道“早听人一句话,也不至今日。别说老太太、太太心疼,就是我们看着,心里也疼……”刚说了半句,又忙咽住,自悔说的话急速了,不觉红了脸,低下头来。宝玉听得这话如此亲切稠密,竟大有深意,忽见她又咽住不往下说,红了脸低下头只管弄衣带,那一种娇羞怯怯非可形容得出者,不觉心中大畅,将疼痛早丢在九霄云外。”连贾宝玉都发现了大有深意四字,所以他曾对莺儿说:“不知明儿,哪个有福气消受你们主仆两个”最后还是宝二爷自己福大。

周汝昌先生穷经皓首研究了一辈子红楼梦,最后把他探佚曹雪芹后三十回原文的成果写在了一部《红楼梦的真故事》的红学专著里面,如果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看一下。周汝昌先生认为贾宝玉是在林黛玉死后甚至有黛玉的遗嘱才娶的薛宝钗,而薛宝钗是在贾府内忧外困的局面上为了救宝玉救贾府才嫁给宝玉的。当然这是老先生探佚的结果,但是从曹雪芹前八十回中可以看出他对薛宝钗很尊敬,应该不会像高鹗这样以迫害黛玉生命的代价让薛宝钗给贾宝玉吧。

钗黛皆爱宝玉,不同的是黛玉以情爱,宝钗以礼爱。黛玉以生命爱,宝钗以生活爱。黛玉给了宝玉爱情的滋养,宝钗给了宝玉婚姻的安抚。黛玉死时,宝玉应不在身边,或许会嘱咐宝玉娶宝姐姐,那样也去的安心;娶宝姐姐便似娶了林妹妹,我想这应该是对钗黛合一最好的解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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