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在中国的历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号称“东方的康德”。他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思想作为中国思想史上的诟病一直被世所唾骂,被人们视为“思想糟粕”。那么事实上,“存天理灭人欲”是否真的是如世人所说“绝情灭欲’’呢?它究竟是不是所谓的扼杀人性的“杀人工具”? 什么是“存天理,灭人欲”,一般我们认为,“天理”就是三纲五常,“人欲”则是人的正常欲望。在朱熹看来,天理与人欲是不可并存的。所谓天理,就是在超现实、超社会之上存在的一种用来衡量人们一切言行的标准,具体是指真、善、美。这种“天理”是道德本质、社会伦理规范和处理人与入之间关系准则。在朱熹看来,天理是”真”,是”善”。而”人欲“则是不好的,人之所以会产生人欲,是因为受了外物私欲的干扰。所以,要避免这种干扰,只能去除这种”恶“的人欲,才能最终达到”克己复礼“成为圣贤。 那么“天理”和“人欲”能不能并存?这是我们要深思的问题。天理是客观存在的社会伦理法则,人欲则是人的正常自然属性, 例如吃喝拉撒这种人之正常需要当然是很正常的。虽然朱熹说过,“天理与人欲”不容并立,但其也说过,像饮食之类的这种“吃喝拉撒睡”的人类基本的需求是人类的正常欲望,是不应该被摒弃的。实际上,朱熹反对的只是人的不合理欲望,“人欲”,指的是“私欲”,与人的正当欲望并非同一概念。 朱熹缘何会提出这种思想,可以联系到他生活的时代背景。 朱熹生活的年代正好是靖康耻后的南宋朝廷,在经过此靖康之变后,南宋统治者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成天浸泡在莺歌燕舞之中。朱熹目睹这些,他提出“存天理,灭人欲”一方面是想维护大宋王朝飘摇的封建制度,一方面则是想通过“克己复礼”来约束当权者的行为。 朱熹的思想被后世人误读千年,其“存天理,灭人欲’’从根本上说是以提升道德来治理天下,不仅是对普通的老百姓作出的要求,更是对当权者阶级的限制,“灭欲”是灭的不符合“天理”的欲,是会导致社会动乱的“欲”,而非正常之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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