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1693-1765),原名郑燮,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1736年)进士。官山东范县、潍县县令,政绩显著,后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为“扬州八怪”重要代表人物。 郑板桥一生只画兰、竹、石,自称“四时不谢之兰,百节长青之竹,万古不败之石,千秋不变之人”。其诗书画,世称“三绝”,是清代比较有代表性的文人画家。 郑板桥无官一身轻,再回到扬州卖字画,身价已与前大不相同,求之者多,收入颇有可观。但他最厌恶那些附儒风雅的暴发户,就像扬州一些脑满肠肥的盐商之类,纵出高价,他也不加理会。高兴时马上动笔,不高兴时,不允还要骂人。他这种怪脾气,自难为世俗所理解。 郑板桥卖画,不像历来文人画家那样犹抱琵琶半遮面。既然已经迈进市场,索性大大方方的。他制定《板桥润格》,成为中国画家明码标价卖画的第一人。“大幅6两,中幅4两,小幅2两,条幅对联1两,扇子斗方5钱。凡送礼物食物,总不如白银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送现银则心中喜乐,书画皆佳。礼物既属纠缠,赊欠尤为赖账。年老体倦,亦不能陪诸君作无益语言也。”还在最后附了一首诗:“画竹多于买竹钱,纸高六尺价三千。任渠话旧论交接,只当秋风过耳边。”明明是俗不可耐的事,但出诸板桥,转觉其俗得分外可爱,正因他是出于率真。 本文为头条号作者发布,不代表今日头条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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