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油烟废气1、厨房油烟废气排放量 在地块内的东部食堂综合楼内一层设置一职工食堂,该建筑物为三层建筑,厨房油烟废气将附建筑物高空屋顶排放。 根据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有关规定,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方案,餐饮建设规模划为中型(基准灶头数≥1,<3个),因此,其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得超过2.0 mg/m3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不得低于60%。 根据类比调查和有关资料显示,每人每天耗食用油量约为30克,日耗食用油约为0.9 kg,年耗食用油约为270 kg,所排油烟气中油烟含量约占耗油量的1.0~1.2%,则年油烟排放量2.70~3.24kg。按一只基准灶计,其吸排油烟机的实际有效风量为2000m3/h,年油烟废气排放量为240万立方米。经计算,油烟排放浓度为4.2~5.0mg/m3,超过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限值的1.1~1.5倍,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所排油烟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由此可见,该厂年厨房油烟废气排放量为240万立方米。食堂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且达标后,则该单位年油烟污染物排放量为1.08~1.30kg/a。 2、厨房油烟废气防治措施 厨房油烟废气排放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根据标准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餐饮厨房油烟废气进行处理,经处理后排放的厨房油烟废气必须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才可排放,同时处理后的厨房油烟废气须经附建筑物高空屋顶排放,不得侧排,以防厨房油烟废气对周围环境及自身影响。同时考虑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2)食堂油烟废气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投资建设食堂一座,届时可容纳公司30名员工同时就餐(相当于一小型规模饭店),该食堂采用电能煮饭,液化石油气炒菜,营运后将有油烟废气产生。一般食堂的食用油耗油系数为7kg/100人·d,根据该食堂规模可推算出其一天的食用油的用量约为2.1kg,一般油烟和油的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之间,取其均值3%,则油烟的产生量约为18.9kg/a(年工作日以300天计),浓度约为5mg/m3,建议该公司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一般小型油烟净化器的净化效率在60%左右,如其净化效率按60%计算,则本项目油烟的排放量为7.56kg/a,排放浓度约为2mg/m3,其排放浓度能够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标准,因此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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