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门诊类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及计生类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 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报销比例
2.所需材料 北京市生育医疗保险门(急)诊手工报销费用申报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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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前检查费用(表一) | 序号 | 提供材料 | 提交标准 | 备注 | 1 | 《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 手工填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或网上下载 | | 2 |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 | 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或网上下载 | | 3 | 收费票据 | 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 | | 4 | 处方底方 | 发生药品费时必须提供 | | 5 | 费用明细 | 字迹清晰,打印齐全,收费票据、处方底方、明细一一对应 | | 6 | 医学诊断证明书 | 复印件,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印章 | 提供住院分娩诊断 | 7 | (一)《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二)《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
北京市户口参保人需要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要求字迹、公章清晰可辨 非北京市户口参保人需要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要求字迹、公章清晰可辨
| | 8 |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
《出生医学证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复印件要求印章、字迹清晰可辨;死亡或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印章
| | 9 | 外埠门诊产检费用的申报要求 | 填写、票据提供标准均与北京市相同,另提供所在医院为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印章 | 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为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复的复印件,自行开具无效 |
(2)北京市生育保险住院手工报销费用申报材料(表二) 序号 | 提供材料 | 提交标准 | 备注 | 1 | 《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 手工填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或网上下载 | | 2 |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 | 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或网上下载 | | 3 | 住院费用收费票据 | 原件,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 | | 4 | 费用明细清单 | 提供汇总明细清单,不可提交日清单,字迹清晰,打印完整;住院日期与发票时间一致;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 | | 5 | 医院全额结帐证明 | 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提供,异地医院不需提供,说明全额结账原因,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章 | | 6 | 医学诊断证明书 | 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印章需清晰可辨 | 提供住院分娩诊断 | 7 | (一)《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二)《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 北京市户口参保人需要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要求字迹、印章清晰可辨; 非北京市户口参保人需要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要求字迹、印章清晰可辨 | | 8 |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 《出生医学证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复印件要求字迹、印章清晰可辨;死亡或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盖定点医疗机构印章 | | 9 | 外埠费用的申报要求 | 填写、票据提供标准均与北京市相同,另提供所在医院的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加盖清晰公章(异地入院分娩、人流、药流、上环、取环、引产均需提供) | 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为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复的复印件,自行开具无效 | 10 | 结婚证明复印件 | 人流、药流、引产需提供,包含登记日期页面 | |
注:在职人员生育及计生类项目需手工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和《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不需要提供社保卡; 退休人员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按基本医疗手工报销申报(电脑录入),但不需提供报盘信息及社保卡;在《明细表》《审核表》上标示“计划生育”,单独申报。
3.表样及票据实例
(1)结算汇总单实例:(明细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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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表实例: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发票实例: 门诊票据、费用明细、处方底方同基本医疗门诊类实例; 住院票据、明细汇总同基本医疗住院类实例。 注:已实时结算票据不能再进行手工报销
注:发票上无明细且明细打印不齐全的必须另行提供明细清单
(4)诊断证明实例:诊断证明需写明孕周、分娩方式等基本内容, 且需加盖诊断专用章。
(5)出生证明实例:加盖医院公章有效。
(6)生育服务证实例:加盖街道计生办公室公章有效。
(7)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实例:加盖街道计生办公室公章有效。
(8)全额结账证明实例(住院报销须提供) 3.注意事项 (1)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丰台区医保中心一层大厅12至17号窗口办理。 (3)将填写好的审核表与票据装订在一起(审核表在最上面)。明细表单独放置。所有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4)自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费用审核结算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5)经审核,如有不符合费用申报规定的,医保中心单据返回岗将申报材料退回至申报单位,待材料补充齐全后重新申报。 (6)自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免费邮寄报销回单(支付明细单),取到回单后及时核对,如有异议及时提出以便解决。 (7)在职职工当月医疗费用次月申报。 (8)产前检查费用与分娩费用,在分娩后三个月之内一次性申报完成,产前检查费用只能申报一次。 (9)产前检查费用医事服务费与检查票据日期一一对(妊娠至分娩包含最多10次医事服务费,且一天只能有一张),挂号费不予报销。 (10)门诊、住院费用应分别填写申报表,明细汇总表可填写在一起。 (11)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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