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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十五

 巴九公 2017-01-06

评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十五

何焱林

 

阎文

第十六:言礼记引逸书皆今有且误析一篇为二

 

小戴礼记四十九篇,引诗一百有二,引逸诗者三,引书者十六,引逸书者十八,逸少逸多之故,犹左氏也。逮梅氏书出,而郑氏所指为逸书皆全全登载,无一或遗,其露破绽亦与左氏相等。予独怪其不特规摩文辞,抑且标举篇目,如见六引兌命,则撰说命三篇,四引太甲,则撰太甲三篇,三引君陈则撰君陈篇,以及引大誓,撰泰誓,引君雅,撰君牙,至引尹吉曰不知为何书,缘康成所受十六篇有咸有一德,知此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出其中,故注曰:吉当为告,告古文诰之误也,尹告,伊尹之诰也,书序以为咸有一德今亡,其确指如此。果尔,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既窜入咸有一德中,何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至周有终,相亦惟终,均为尹吉曰而窜入太甲上篇中耶?不又与前所论孟子同一破绽耶?

按:郑注兌命君陈皆云今亡,注貍首诗云今逸。盖以射义曾孙侯氏八语为即狸首,故则此咸有一德宜云今逸,不宜云今亡,疑亡字误。或难予古人受书有先后,郑注仪礼礼记未见毛诗传,故注所引诗与毛异,自云后得毛传乃改之,安知注礼记时不尚未见古文尚书乎?然予余考之本传,殊不然。从东郡张公祖受礼记,古文尚书等,二书之见,盖在同时,及久之游学归,遭党锢,杜门修经业注礼,党禁解,注古文尚书毛诗,此又见之郑君自序,注虽有先后,而受书实在同时,非毛传比。康成号为接颜一见,终身不忘者,安得有忘其为文字误,固决然耳。

又按:郑注书有亡有逸,亡则人间所无,逸则人间虽有而非博士家所读,杜氏注统名为逸,此其微别者。

又按郑注缁衣君奭云:今博士读为厥乱劝宁王之德,此即伏生所传,欧阳夏侯所注尚书立于学官者,东汉毛诗未立,小雅都人士首章章六句二十四字,惟毛氏有之,三家则亡,故服虔于襄十四年左传引行归于周,万民所望,注云逸诗,盖以非今博士所读,遂逸之,虔非不知出于毛诗也者。

又按古人学以年进,晚而观书益博,然于前此所注述有及追改者,亦有不复改定者,要当随文参考,如郑注乡饮酒礼关雎鹊巢鹿鸣四牡之等,皆取诗序为义,缁衣彼都人士狐裘黄黄之诗云毛氏有之,此即郑志所谓后得毛传乃改之也。注乡饮酒礼南陔由庚六笙诗,云小雅篇也,今亡,其义未闻。坊记先君之思以畜寡人云,此卫夫人定姜之诗,此又郑志所谓后乃得毛公传记,注已行,不复改之是也。凡此总缘欧阳公有言,庶几以见予于郑氏之学尽心焉耳。

又按东坡纪年录,元符三年六月晦无月,碇宿大海中,势甚危险,起坐四顾,所撰易书论语皆以自随,而世未有别本,拊之而叹曰,天未欲丧是也,吾侪必济。已而果然。余每叹古人之以著述免患难如此。癸亥秋将北上,先四五月间,净写此疏证第一卷成,六月携往吴门,于二十二日是夜半泊武进郭外,舟忽覆,自分已无生理,惟私念曰,疏证虽多副本在京师,然未若此本为定,天其或不欲示后人以朴乎,吾当邀东坡例以济。越次日达岸,往告吾友陈玉璂庚明,庚明喜曰,此盛事,不可以不记。因记于此。

尚书古文疏证第一卷终。

 

 

何按:阎氏此条,仍属“有罪”推定,将阎所称《礼记》有关古文《书》条目及相关《书》文列于下:

 

《礼记·文王世子》第八,《兑命》曰:“念终始典于学。”

《书·说命》下:“念终始典于学。”

《礼记·学记》第十八,《兑命》曰:念终始典于学。

《书·说命》下:“念终始典于学。”

《礼记·学记》第十八,《兑命》曰:“学学半。”

《书·说命》下:“惟斅学半。”

《礼记·学记》第十八:《兑命》曰:敬孙务时敏,厥脩乃来。

《书·说命》:“惟学逊志,务时敏,厥修乃来。”

《礼记·缁衣》第三十三,《兑命》曰:“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

《书·说命》中:“惟口起羞,惟甲冑起戎,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

《礼记·缁衣》第三十三,《兑命》曰:“爵无及恶德。”

《书·说命》中:“爵罔及恶德,惟其贤。”

《礼记·坊记》第三十,“高宗云:‘三年其惟不言,言乃欢。’”

何按:“三年不言”事出今《尚书·说命》,此句意则见于《书·无逸》为:“作其(高宗)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

《礼记·坊记》第三十,《书》(《太甲》)云:“厥辟不辟,忝厥祖。”

《书·太甲》上:“祇尔厥辟,辟不辟,忝厥祖。”

《礼记·缁衣》第三十三,《太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

《书·太甲》上:“无越厥命以自覆。”

《礼记·缁衣》第三十三,《太甲》曰:“天作孽,可违也,自作孽,不可以逭。”

《书·太甲》中:“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

《礼记·缁衣》第三十三,《太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若虞机张,往省括于度则释。”

《书·太甲》上:“无越厥命以自覆,慎乃俭德,惟怀永图。若虞机张,往省括于度,则释。”

《礼记·大学》第四十二,《大甲》曰:“顾諟天之明命。”

《书·太甲》上:“顾諟天之明命。”

《礼记·缁衣》第三十三,尹吉曰:惟尹躬先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

《书·太甲》上:“惟尹躬先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

《礼记·坊记》第三十,《大誓》曰:“予克纣,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纣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

《书·泰誓》下:“予克受,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受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

《礼记·坊记》第三十,《君陈》曰:“尔有嘉谋喜猷,入告尔君(书多用后而少用君)于内,女乃顺之于外。曰:‘此谋此猷,惟我君之德。’於乎!是惟良显哉!”!

《书·君陈》:“尔有嘉谋嘉猷,则入告尔后于内,尔乃顺之于外,曰:‘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德。’呜呼!臣人咸若时,惟良显哉!”

《礼记·缁衣》第三十三,《君陈》曰:未见圣,若己弗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

《书·君陈》:“未见圣,若不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

《礼记·缁衣》第三十三,《君陈》曰:“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

《书·君陈》:“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则绎。”

《礼记·缁衣》三十三,《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资,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

孔颖达《正义》:“雅《书序》作‘牙’,案《尚书》云:‘小民惟曰怨咨。’今此本作‘资’字,郑又读资当为‘至’,以郑不见《古文尚书》故也。”

《书·君牙》:“夏暑雨,小民惟曰怨咨;冬祈寒,小民亦惟曰怨咨。”

 

《礼记·檀弓》下:子张问曰:“《书》云:‘高宗三年不言,言乃欢’。(《太甲》)有诸?”仲尼曰:“胡为其不然也?古者天子崩,王世子听于冢宰三年。”

《礼记·缁衣》第三十三,尹吉曰:“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

《书·咸有一德》:“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

 

今不逐条置评,余前此已数次说明,古人引书,多识其大略,不必字字如原文,此处《礼记》引《书》语亦如是。今只论二点。

一、《书》引《礼记》抑《礼记》抄《书》?

关乎此,只引一字,可见端倪,此字为“也”。以上引文三条为例:

《礼记·缁衣》第三十三,《太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

《书·太甲》上:“无越厥命以自覆。”

《礼记·缁衣》第三十三,《太甲》曰:“天作孽,可违也,自作孽,不可以逭。”

《书·太甲》中:“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

《礼记·缁衣》第三十三,《太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若虞机张,往省括于度则释。”

《书·太甲》上:“无越厥命以自覆,慎乃俭德,惟怀永图。若虞机张,往省括于度,则释。”

余勘《书》文,无论今、古文篇目,绝无“也”字,《礼记·缁衣》三引《太甲》,三有“也”字。即此已说明,《礼记》抄《书》,而非相反。

或人曰:此乃伪作者为保持与《书》文风调一致,仿《书》文遣词用字而避。此言不确。阎谓:“‘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既窜入《咸有一德》中,何‘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至周有终,相亦惟终’,均为尹吉曰而窜入《太甲》上篇中耶?”照阎所说,作伪者粗率到同篇之文,一入《咸有一德》,一入《太甲》上篇,此文为《咸有一德》耶?抑《太甲》耶?如此大之错误尚且不省,遑论细究全书何字当用,何字不当用?类似之“低级错误”阎还“举出”不少,待后议。

《古文尚书》究为何人“伪作”?现在有两种说法,一为王肃作,清丁晏《尚书余论》持是论;现已为众多论者所否认。另为郑冲作,目今不少人持是论。郑冲伪作可能否?

郑冲逝于西晋泰始十(274)年,生年不详。史称曹丕为魏世子时招冲为文学,其时冲之年龄当不小于20岁。丕于公元220年受禅代汉,即使前此一年冲受聘,至其死已76岁。在当时已算高龄。

郑冲虽出身寒微,却是一个不甘寂寞,锐意仕进的人,其时正逢朝廷更迭频繁,政治环境错综复杂,世态波谲云诡,变幻莫测之期,其间历经魏代汉的巨变,更经历司马氏取代曹魏的尖锐斗争与血腥屠杀,生处如此严酷的政治生态中,郑冲却能应付裕如,左右逢源,从曹丕时之文学做到曹奂时之太保,进爵为侯;司马炎泰始间更官拜太傅,进爵为公。冲堪称识时务之俊杰,驭官场之高手,绝不能如郑玄,黄甫谧辈闭门谢客,潜心学问,

郑冲要造五十八篇《古文尚书》并作传注,必在其35岁以后,此前他不仅学殖不够,还要跑官,做官。冲35岁后则处于曹氏与司马氏两大政治集团斗争白热化时期,众多拥曹者,例如与其同撰《论语集解》之何晏即被司马氏所杀,同样出身曹门,并被司马集团的生冤家,死对头曹爽引为从事中郞的郑冲,却投入了司马氏之怀抱,并成晋之开国元勋。他要用多少时间在政治风浪中周旋,他能有时间造五十八篇《古文尚书》并为其传注?

郑冲要造《古文尚书》,不可能闭门造车,向壁虚构,用阎百诗话说:张空拳以冒白刃。必须读众多参考资料,其必读者自然是《尚书》今文篇目,以规摩文体,遣词用字,依样画葫芦。其可读之今文本《书》,或称伏生《书》,一为欧阳、夏侯二氏所传之今文《尚书》,其在东汉末期已经式微。东晋初立于学官者已无二氏书便是明证;另一为郑玄注《尚书》,实为杜林漆书,篇目同于伏生《书》。

即如上所说,《礼记·缁衣》三引《太甲》,三有也字。现行本《尚书》之今文篇目无“也”字,须知此《尚书》乃梅赜所献,照今学者所说,“则是真的”。姑认为其为欧阳、夏侯所传之旧。但孔壁书16篇,或25篇,郑冲一篇也未看到,半篇也未看到,一个字也未看到。凭什么推断,《尚书》古文篇目中一个“也”字也不用?《礼记》一定是他能找到的作伪古文的参考材料。《缁衣》引《太甲》,一篇之中,三存“也”焉,他怎么敢妄自将其删去?

郑冲造《古文尚书》,意欲何为?名乎,利乎。所谓争名于朝,争利于市,郑冲无论在魏在晋,皆官高位显,名动天下。在晋更官至太傅,爵公寿光,位极人臣,名利双收。区区一本伪造之《古文尚书》,能为其争何名何利?为学术乎,一本伪书,有何学术价值?他应当知道西汉张霸伪造百两篇《尚书》的故事,他更知道晋室秘府中藏有货真价实的真《古文尚书》,出中秘《书》与其假货对照,原形立见,郑冲真要以太保太傅之盛名,贻张霸千载之羞?

郑冲于泰始十年辞世,此时晋室正处于上升期,怎么能预卜40余年后,他亲手扶上龙椅的司马炎建立之西晋朝廷会訇然倒塌?刘聪、石勒一日不攻破洛阳,今、古文《书》一日不扫地无余,其伪作一日不得见天日。

东晋开国之初,史无元帝征书或吁请民间献书之载,梅赜一任地方官员,豫章离建康数百里之遥,晋室南渡,图书散失成千累万,何独今、古文《书》扫地无余?梅氏何从与闻?别地别人无有,恰好他手头有伪孔传《书》而及时献上?如果梅赜不献?郑冲之伪作只能无声无嗅地湮灭,天底下倒也少得一桩公案。

梅赜《晋书》无传,当然无献《书》其事。唯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对其行状略有所录,亦不及献《书》。

梅赜献《书》,始作俑者孔颖达,《尚书正义》中有曰:“至晋世王肃注《书》,始似窃见孔传,故注“乱其纪纲”为夏太康时。又《晋书·皇甫谧传》云:“姑子外弟梁柳边得《古文尚书》,故作《帝王世纪》,往往载孔传五十八篇之书。”《晋书》又云:“晋太保公郑冲以古文授扶风苏愉,愉字休预。预授天水梁柳,字洪季,即谧之外弟也。季授城阳臧曹,字彦始。始授郡守子汝南梅赜,字仲真,又为豫章内史,遂于前晋奏上其书而施行焉。”孔颖达此段之文,恐怕就是后人称《古文尚书》为王肃作,皇甫作,郑冲作之由头,梅赜献书之左证。

此说不可信,以其为基础推论《古文尚书》为王,皇甫、郑等作更不可信。

首先“晋世王肃注《书》”便大不可信。肃生于汉献帝兴平二年(195),死于曹魏高贵乡公甘露元年(256),下距司马炎代魏造晋之公元265年,尚有9年之差,肃何能至晋世注《书》?

其次,《晋书·皇甫谧传》有谧从姑侄梁柳之载,有柳为阳城太守之记,绝无其得《古文尚书》之录。皇甫作《古文尚书》者杜撰也。

再次:“晋太保公……”此节《晋书》无录。史称高贵乡公即位,冲拜太保。故冲为魏太保,非晋太保。至晋则为太傅。但冲确与《尚书》有关。史称“及高贵乡公讲《尚书》,冲执经亲授。”并于正元二年(255)九月二十一日授毕,冲及同授《书》之郑小同受到曹髦之赏赐。此亦为郑冲伪作《尚书》由头之一。惜乎此《尚书》为何种《尚书》,史无明征。但可作一推断,郑冲所授必为下列诸《尚书》之一:

(一)、欧阳《书》、夏侯《书》,或二者兼授,但可能性不大。前已说明,欧阳、夏侯学汉末已式微,魏立何《书》于学官,史无明征,东晋开国初所立《书》,绝无欧阳、夏侯学,荀崧上疏称“祖述前典”,见西晋不立欧阳、夏侯《书》于学官。晋承魏制,正元二年至晋泰始元年不过9年,可以推定,郑冲所授之《书》非欧阳、夏侯二家学,即非今文《尚书》。

欧阳、夏侯二家学是不是因晋室南渡而扫地无余?答曰否。二家学确乎不见于南渡后,其消亡则是一个较长过程,至少从郑注《书》后已开始。刘聪攻破洛阳,中秘《书》散失不意味着着天下《书》尽失,欧阳、夏侯两家《书》两汉间立于学官三百余年,江南半壁未遭五胡兵燹,民间及官府当有收藏,不可能因中秘书散失而扫地无余。但随着孔传《书》、郑注

《书》流行,质量不高,残缺不全之欧阳、夏侯二氏《书》遂逐渐消亡,在情理中。

(二)、郑玄注《书》。郑注为杜林漆《书》,漆《书》有经无传,其经文质量比欧阳、夏侯所据本为优,其源盖出伏生经文摩写本,故唐司马贞《史记·索隐》称与伏生《书》同者则用郑、王、马三家之释。有人称漆《书》为孔壁《书》今文篇目写本,不可信!何以只写孔壁《书》今文篇目,不写古文篇目?不可理喻!《荀崧传》称东晋初置《尚书》郑氏于学官,见得魏晋间郑注《尚书》已经流行,并取代欧阳、夏侯二氏今文书。郑冲及郑小同有可能以郑玄注《书》授曹髦。但可能性极小。

(三)、孔传《尚书》,即《古文尚书》。《正义》称:“《晋书》又云:‘晋太保公郑冲以古文授扶风苏愉,愉字休预。预授天水梁柳,字洪季,即谧之外弟也。季授城阳臧曹,字彦始。始授郡守子汝南梅赜,字仲真,又为豫章内史,遂于前晋奏上其书而施行焉。’”

当然此《晋书》亦非今所见之《晋书》,不仅今《晋书》,即残存之八家《晋书》,亦无关于古文《书》书流传之载。此有两种可能:

(1)、所述真。郑冲以古文授徒,至梅赜已五代四传,这种传授不可能是单传,必广有徒众。如《晋书·皇甫谧传》所云:“姑子外弟梁柳边得《古文尚书》,故作《帝王世纪》,往往载孔传五十八篇之书。”则皇甫谧可称除臧曹外另一知名三传弟子。史称皇甫谧二十六岁(魏齐王芳正始二年,公元241年)作《帝王世纪》,则郑冲传古文于梁柳必在此前。

须知郑冲不是寂寂无闻,教几个村童聊以度日之作馆西宾,而是魏、晋重臣,其徒非尽无名小卒,皇甫谧即为魏、晋大儒,梅赜之父为郡守,赜为豫章内史。以魏太保、晋太傅之尊,且有劝进司马炎受禅,开晋一代之功,郑传古文,必以燎原之势在魏、晋境内传播。朝廷必定知悉,必有好事者出中秘《书》以对。若其假造,郑冲岂不颜面扫地?此时儒学已非张霸造百两篇时所能比,其获罪恐亦非张霸所能比。

郑传古文,于正始二年已经三传,至254年为曹髦讲《尚书》,已是皇甫谧作《帝王世纪》13年后事,其授曹髦者必为《古文尚书》,若其不授古文《书》,人必知其所传为伪作。若其授《古文尚书》,出洛阳宫中孔壁书安国隶定本一对,郑授本真伪立见。若真,何劳千秋饶舌;若假,郑不仅有作伪之羞,且犯欺君大罪,自作孽,不可逭矣!然而,什么也未发生,郑活到西晋泰始十年方辞世,极尽哀荣。由此可见郑传古文为真古文,即今《书》为真孔壁孔传《书》。

(2)、所述假,自然梅赜献《书》事亦假。夫复何说?

如是,则《晋书·荀崧传》《古文尚书》立孔氏于学官为真孔传《书》。

其实种种事实说明,《古文尚书》自孔安国上献,虽未立于学官,却一直流行于民间,许慎、杜预称其为逸《书》者,为其未立于学官也。

阎文末,不仅与苏轼比肩,且以宣圣自况,自诩之状可掬。

本文忆长,他事留等另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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