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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里程碑式的古代书论

 cxag 2017-01-06

初唐书论,最重要的还是孙过庭的《书谱》。这篇三千七百字的煌煌大论,内容广博宏富,涉及中国书学各个重要方面,且见解精辟独到,揭示出了书法艺术的本质及许多重要规律,从而成为我国古代书法理论史上一部具有里程碑性质的著述,标志着中国书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辉煌的阶段。孙氏主要的理论贡献,就在于他在《书谱》中一以贯之,对中国书法的'表情'本质做了科学而鲜明的揭橥与反复而深入的论述。

孙过庭的《书谱》容涉及中国书学各个重要方面,揭示出书法艺术的本质及许多重要规律,是为我国古代书法理论史上一部具有里程碑性质的著述。

孙过庭在《书谱》中最主要的理论贡献即在于对中国书法的“表情”本质做了科学而鲜明的揭橥与反复而深入的论述。例如,他把能否在书作中充分体现创作主体的情感,作为衡量书家、书作的最高标准,这一点在他对王羲之书法艺术的总体评骘与具体赏析中体现得很分明。他说:“但右军之书,代多称习,良可据为宗匠,取立指归。岂惟会古通今,亦乃情深调合。”他认为,王羲之之所以可以作为书法艺术的最高宗师,一是“会古通今”,二是“情深调合”。“情深调合”是对王氏书法艺术之高卓所在的总体评鉴,即感情深厚,笔调和谐于所书写的特定内容,也就是说王氏笔下在在传情。

此外,《书谱》对书法的功用,地位、创作原理、各体特征、技法规律、个性风格、学书途径,批评鉴赏等方面,均有广泛的论述,从而使中国书学的理论框架初步构筑起来。

(1)功用论。关于书法的功用、地位,《书谱》以前向无人论及。孙氏指出,书法能够“功宣礼乐,妙拟神仙。所谓“功宣礼乐”,是指书法的实用功能。所谓“妙拟神仙”,则指书法的艺术功能,即书家就象陶匠,冶匠能制作出式样无穷的精美器物那样,可以借助笔墨挥洒出各式美好的作品来,其玄妙可比于神仙出没的变幻不测。

(2)创作论。这方面也是《书谱》的精华所在。孙过庭认为,仅掌握各体形态特征还限于实用书写的范畴,只有进而融入丰富的美感,使书写富有赏心会意的情趣(所谓“赏心之致”),书法才能升华到艺术的层面。他说:“然后凛之以风神,温之以妍润,鼓之以枯劲,和之以闲稚,故可达其情性,形其哀乐。”这里的“风神”与“妍润”、“枯劲”与“闲稚”是对多种相反相成的阳刚与阴柔之美的概括;“凛”与“温”、“鼓”与“和”,则是融入这些美感的不同手法。总之,在孙氏看来,书法创作的过程就是书家借助笔墨营造美感,使文字书写成为“有意味的形式”,从而表情达性的过程。此外,孙过庭还提到了书法创作的主客观条件、书家成功的途径以及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等问题。

(3)技法论。《书谱》虽然只是一篇“序”而非正文,但也涉及一些重要的技法规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即关于“骨力”与“妍美”、行笔的“迟速”之道和关于书法艺术形态的审美追求与技法总则。其中孙氏提到的“违而不犯,和而不同”一语揭示了书法艺术形态的总则。所谓“违而不犯”是说互有差异却不相干扰,所谓“和而不同”是讲相互协和却不雷同,即有变化的协调。他的这一提法十分深刻而辩证,是对书法形态学及中国古典美学的一大理论贡献。

(4)书体论。《书谱》对各种书体的基本特征、功用做了科学的辨析。

(5)风格论。孙过庭注重书法风格的多样性。文中他举出九种性情偏执的人,其书作中表现的各种相应的不良习气。孙氏这里提出的“性情决定书风”的看法是正确而深刻的。推究起来,书法风格的不同追求取决于个人的审美取向,而这审美取向又自觉不自觉地与其独特的性情志趣有着必然的关系,这就是现代艺术理论中“风格即人”的道理。

(6)学书论。《书谱》还为学书者提供了许多重要的学书规律。例如,关于临习的“察拟”之道,关于“心手”关系的“精熟之道”,关于老年、少年学书的不同特点,关于“博涉”与“专工”的问题,关于书家思想修养与学书的关系等等。

(7)鉴赏论。《书谱》最后一部分,集中谈书法批评、鉴赏。他认为从事书法批评鉴赏,必须以卓越的艺术实践与广博的艺术修养为前提,才会具备很高的鉴赏力。而评论不当,其实正是因为受到寡于见闻的限制,这是孙氏关于批评、鉴赏的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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