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分立各契到总书一契:清代苏州房产交易文契的书立》 【文章来源】《历史研究》2014年03期 【作者简介】 范金民,南京大学历史学系。 【摘要】 清代苏州房产交易文契的书立情形,至迟康熙十年即已出现一次性书立各种文契的现象,这种变化并不是新的经济现象的产物,而只是民间为了符合当地房产买卖俗例而已。大量文书形式和内容表明,苏州地区的房产交易,遵行清律要求,乾隆初年即已开始以'总书一契'的形式具立相关文书,到乾隆后期已逐渐取得主导地位。文契书立形式的这种变化,不仅发生在苏州地区,而且也出现于常州、南京、杭州等周邻地区,在江南具有普遍性。文书书立过程、形式以及民间的找价实际表明,房产找价现象虽然自乾隆时期起逐渐趋于弱化,但直到清末仍然存在,上海一带甚至更为普遍,因此不能说江南包括上海地区加叹名存实亡的过程自道光年间就已开始。 【关键词】 清代苏州; 房产交易; 文契书立; 【基金】 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江南地域文化的历史演进”(项目号10&ZD069)的阶段性成果。 2、《从“分立各契”到“总书一契”申论——清代杭州城田宅交易文契的书立》 《史林》2015年03期 【作者】 范金民,南京大学历史系。 【摘要】 考察留存在日本筑波大学的清代文书及相关文献,可以获知,杭州省城的房地产交易同苏州、南京等城市一样,从清代乾隆年间起,遵行户部定例,以'总书一契'的形式具立相关文书。文契书立形式的变化显示当地房地产找价贴价现象逐渐弱化,但直到清末找价贴价现象始终普遍存在,而非名存实亡。 【关键词】 清代; 杭州; 田宅交易; 文书;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江南地域文化的历史演进”(批准号:10&ZD069)阶段性成果 3、《明末的里甲役与编户应对策略——徽州文书<崇祯十三年四月二十日杨福、杨寿立合同>考释》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5年03期 【作者】 申斌,北京大学历史系;黄忠鑫,暨南大学历史系。 【摘要】 明代赋役改革导致徭役折银定额化,但里甲役仍需亲身承担,是一项不确定的负担。针对不同负担,编户发展出不同应役方式,在家族组织不同层次上订立共同应役合同或者委托承揽契约,通过多层次复合性应对策略分散了风险、减轻了官方改革残余的徭役负担不确定性对生活的影响。应对策略所遵循的明晰权责、细化收益风险分担的原则显示出户内赋役应对本质上是一种具有很强'可计算性'的契约关系。 【关键词】 明末; 里甲役; 负担不确定性; 多层次复合式应役策略; 契约关系;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徽州文书分类法与元数据标准设计研究”(项目批准号12CTQ00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明清时期徽州图甲文书的搜集与研究”(项目批准号14YJC770012);教育部行动计划司局专项项目“明清东南海洋经略与海疆社会”(项目批准号11200-31049001)的阶段性成果。 4、《清水江土地文书考述——与徽州文书之比较》 【文章来源】《中国史研究》2015年03期 【作者】 栾成显,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摘要】 清水江文书中土地文书遗存丰厚,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就部分清水江土地文书进行考述,并与徽州文书试作比较。从大的方面看,清水江文书与徽州文书在整体上大致相同,显示了其继承和吸收了中原契约文书的基本要素,而在契约内容事项的表述之中,又清楚地显露出地方特色和民族习俗。 【关键词】 清水江文书; 徽州文书; 土地文书; 鱼鳞册;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水江文书整理与研究”(11&ZD096)的研究成果。 5、《畲族契约文书现存状况及其研究路径》 【文章来源】《贵州民族研究》2015年08期 【作者】 朱忠飞,赣南师范学院客家研究中心。 【摘要】 大量的畲族契约文书保存在闽东、浙南的民间社会,对于这些契约文书的发掘、整理与研究是未来若干年畲族研究必将面临的问题。畲族契约文书的研究,应该立足于田野调查,在系统搜集、整理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历史文献对明清以来畲族的社会、经济、家庭、婚姻、性别、礼俗进行重新解释,并把这些契约文书放到闽东、浙南区域历史发展脉络下,最终达到重新理解、书写畲族史的目的。 【关键词】 畲族契约文书; 现存状况; 研究路径; 山区开发; 【基金】 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畲族契约文书与日常生活研究”(14BMZ045);2013年江西省高校人文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JD1327);“江西省高校高水平学科——赣南师范学院社会学高水平学科”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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