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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的这个地方表哥都要娶表妹,是谁让他们这么做?

 leonduan 2017-01-07

        姑娘在山脊上奔跑,夕阳映红了她秀美的脸庞。青布长衫百褶裙随风飘起,一头盘龙舞凤的银冠在余辉中光芒闪烁,银坠跃动,落了一路的叮零叮零。这是一个着节日盛装的侗族少女。

        山脊尽头是一泄而下的层层梯田,金色的稻浪绵延而下,接连到山坳的黛色吊脚楼群。绣花布鞋飘过田埂,一层又一层下落。少女身影渐小,最终消失在侗寨的小石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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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城里读书的表哥回来了。
  表哥一家亲热地接待了她,唯独不见表哥。她到房中寻找。表哥正在房中看书,一身城里人打扮。表哥见了她也很快活,但看她的眼神又熟悉又陌生。晚上九时半,晚饭刚过,表哥的父母借故出门了,只留他俩独在吊脚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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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风,空气凝固住了。她倚在窗台,等待着表哥说话。

 

  “我们的事不成了。”过了良久,表哥说。

婚姻 款文化起源说
        多年以后的2008年5月18日晚,在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乡大寨的一座吊脚楼上,杨大姐回忆起那段往事时说:“那年是我们的婚期,之前,我们相恋了六年。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说不成就不成了。当时我想,他一定看上了城里姑娘。”
  杨大姐所说的规矩就是侗族款约中对于“姑舅表婚”的规定。
  以前,侗族地区普遍流行 “姑舅表婚”,即姑舅表兄弟姐妹间有优先婚配权,姑母的第一个女儿必须嫁给舅舅的儿子,如果外嫁也须经舅家同意才行。而姨表兄弟姐妹间则视为亲兄弟姐妹,无权婚配。
  在古老的款词中,这样说:“你是我姑表血亲,娶你不能有怨言……我们不要,别人才能娶到你……表哥断腿断脚你要嫁,表弟眼瞎耳聋你要依。”
  这种严酷的婚姻习惯,被认为是侗款起源的表现之一。侗文化专家吴浩认为,侗款可能起源于原始的婚姻制度。
  侗族创世神话中有兄妹结婚的故事,其结果是生下一团肉(怪胎),被雷神劈碎后变成了各个民族的祖先。这种原始族内群婚导致后代的缺陷,早被人发现。于是,族内群婚开始被族外群婚替代,常联姻的两个氏族开始从婚姻联盟逐步演变成经济联盟、政治联盟和军事联盟。一种独特的社会组织形式——款组织应运而生。
        侗款是古代和近代侗族社会的民间自治和自卫组织,具有原始氏族社会和原始部落联盟特征,是国家组织结构的活化石。侗族村寨过去为管理内务、调解纠纷、加强联防而结款,用“款约”来维持社会秩序。
       传统的侗族社会,主要由家庭、房族、村寨、小款、中款、大款和合款构筑而成。
       房族是一种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组成的宗族组织。村寨是在房族的基础上建立的地缘组织。
       而维系这种家庭、房族、村寨及款组织最原始的因素往往是婚姻关系。
款约中的男欢女爱
        时间重回杨大姐的少女时代,背景是月光下的吊脚楼,杨大姐的表哥与他们寨子的小伙子来到杨大姐她们寨子 “行歌坐月”。
  “行歌坐月” 是侗族的“月上柳梢头”,指晚饭后,某寨子未婚男子相约,成群结队到另一个寨子的未婚女子家里对歌、谈情说爱。
  那晚的月光透过月堂廊柱投射在低头做侗绣的姐妹身上。拿着针线的纤手在移动,衣袖款款,笑靥娇羞。月堂,也叫歌堂,是侗乡爱情生长的地方,一般设在楼下的火塘,或楼上走廊。
  小伙子们来到楼下,先起一首《求门歌》:“开门啰,哥哥有意来烤火;妹靠火塘一边坐,还有一边留给哥。”
  姐妹们接腔:“门外哥,我家柴火没几多;你要烤火回家去,老婆娃嵬在等着。”
  小伙子回唱:“坛有酸鱼谁还河里把网撒?哥若成双哪有闲空陪妹坐?妹屋柴火成了堆,何必小气冷了哥!”

  林溪乡马安寨的款师吴能学说:“侗族未婚男女‘行歌坐月’谈恋爱,是受侗款保护的。
        侗族人的恋爱方式十分自由浪漫,男女生达到一定年龄,就可通过“行歌坐月”、“玩山对歌”、“月堆华(上山集体劳动)”等方式寻意中人,老人不仅不干涉而且还暗中撮合。款约规定:“青春年少,扬花时节”,即使“男有三十六错,女有二十四差”也是可以谅解的。“女未过门”如同“未关上锁”,不应约束过严,就像“牛不受绳牵”一样。这样“黄昏到了,郎去廓檐脚,邀妹说心”,母亲、嫂子承担炊事,给姑娘方便。
  很显然,当时封建思想未能渗透入侗族社会,明初《贵州图经新志·黎平府风俗》有记载:“洞人,男女婚姻。或自相悦。或歌意合而成,父母不禁其出入,男女或唱和于山中,或坐歌于月下。既合,则防闲之,而人不敢犯。”除了受姑表舅优先婚配的影响与及同房族不能通婚的限制外,均以双方自愿为基础。
  款约规定:假如男女青年情投意合,却遭父母反对,则可“引过船蓬,拖过猪棚,私奔外地,出走他乡。”即使父母找见了,也“要以理服人,禁拿石头打”。对异乡逃婚来的,“要让进屋来住,以暖水洗身。”
  逢年过节或农闲季节,侗寨之间还有互相做客联欢的活动,称“月也”,由此又衍生出两个寨子全体成员的集体交往,这可能就是“联款”的最初起源。
以爱的名义起款
        但自由而浪漫的恋爱方式并不总能结出甜蜜的婚姻,受封建思想影响,侗款中也有诸多对爱情婚姻的限制造成的很多悲剧。侗族人民的“恋爱史”也是一部不断抗争的历史。
  最著名的案例是反“姑舅表婚”的故事《珠郎娘美》。
  在侗乡,这是流传最广的爱情故事。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该故事还以《秦娘美》为名被搬上银幕。在三江,侗戏《秦娘美》更是常演不衰。
  故事发生在清代古州厅的三宝村和永从县的贯洞寨——今榕江县车江乡和从江县贯洞镇。讲的是一对青梅竹马的侗族青年男女娘美和珠郎在行歌坐月中情投意合,私定终身。为了摆脱“姑舅表婚”的束缚,双双约逃到从江县贯洞,落居财主银宜家里当帮工。由于娘美年轻漂亮,被银宜看中,企图夺之为妾,便勾结款首,杀害珠郎。娘美得知后,巧杀财主,为夫报仇,背着珠郎骨骸,回到三宝村。
  近代以来,在侗族青年男女的不断抗议声中,款约中“姑舅表婚”的规定渐渐松动,不再强制,讲求自愿。但出于习惯,直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姑舅表婚”在侗乡仍有很大影响。
  而另一个故事就发生在杨大姐婆家所在大寨。
  清朝初年,广西三江林溪大寨数百户人家都姓吴。寨内有十几对男女青年相爱而不能成亲。于是他们就约定在同一个晚上一起到村寨的宗祠里集体上吊自杀,以示殉情。
  此事轰动了整个侗乡。自古,款约有规定:同姓同寨不能结婚,有“三十天路程是姑娘嫁出去的去处,四十天路程是罗汉(小伙子)娶妻的地方”之说。
  为解决这种婚姻疑难,清乾隆年间,今贵州榕江、从江、黎平,广西三江,湖南信道等九十九个大寨的款首,聚集到今贵州省黎平县境内的中朝款坪,倒牛合款商议制定了“破姓开亲”款约。

讲款活动
  破姓开亲”的方法之一就是把人数庞大的大姓房族分成几个小房族,以便小房族之间可以婚配。如今,吴姓房族有了“腊梅”, “腊年”, “初供”,“腊现”四个房族。房族之间可以婚配。也有的地方将姓破开分成内外两姓。如黎平县永从上寨村的侗族,他们对外一律为石姓,对内则有单、宋、沈、钟、兰等五个姓氏之分,可以相互通婚。
  破姓通婚后,人们可以“隔一栋屋,结一门亲。隔条河,做亲戚。隔后门,成一对”,“村头要姑辈并不碍事,村脚娶晚辈也不算犯俗规”。 从此,就近嫁娶蔚然成风。  
  三江县独峒乡干冲寨款师林永忠说:“每年春节期间,寨子少则有四五对,多则十几二十对新人结婚。新郎新娘大都是本寨人,有的还是不同房族的同姓男女。”
  但破姓开亲为的是解决远娶远嫁的困难,而不是提倡近亲结婚,所以《九十九公合款》明确规定:“同族出五服,过五辈”才能通婚。
  这也是侗乡一个独特的现象,真可谓是“以爱的名义起款”。而侗款的与时俱进,也正是它生命力和影响力长久不衰的根本。
渐行渐远的行歌坐月
        如今的侗乡,“姑舅表婚”的影响已经消失,杨大姐那一代人可谓成了“姑舅表婚”的最后见证人。但侗族青年对自由爱情的向往却更加强烈,并逐渐打破地域及族群的限制。
  杨大姐在表哥“悔婚”后负气出走,到广东打了几年工。在打工的过程中,身处文明世界的她终于懂得表兄妹结婚是对后代的不负责任。
  近年来,随着交通越来越便利,出外打工的青年男女越来越多,远嫁外族、远娶塞外都不鲜见了。而行歌坐夜,因男女青年的集体缺席正成为越来越少见的侗乡风景。
  如今,在侗乡这片土地上,侗款的影子仍在夕阳下留连,一些合理的款约则结合当代法律重新焕发新的光彩,教育着侗族人的子孙。


 

  夜渐深,杨大姐再次唱起“行歌坐月”的《相思歌》:和哥相会在月堂,回到家中思想郎。想郎不得郎来伴,愁得人瘦脸也黄。去到河边洗衣裳,心里悄悄又想郎;想你想得人也傻,衣棒敲在手指上。去到菜园把草薅,手上薅草心想郎;想郎想得魂出窍,锄头挖在脚趾上。锄头挖脚不算痛,情哥不来才痛心房。
  歌谣是昨天的歌谣,姑娘却不再是昨天总在等待的姑娘,她们可以主动的去寻找自己的爱情了。
  夜已深沉,寨子里有孩子在吹响芦笙,呜呜呖呖的还不成调子。(文 | 赵伟翔)
见习编辑:相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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