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率:55%11级2014.08.19 (1)党员凭支部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见图)到机关工委(基层党委)办理转移手续。 (2)持机关工委(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接收关系的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直至转到新单位所在党支部,将介绍信交支部组织委员。 (3)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注明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和党费缴交月份。 (4)转移组织关系一般要求由本人或者单位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到机关工委(基层党委)办理,不要委托他人代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由党员本人携带。 (5)本市范围内,机关工委(基层党委)可互转组织关系;转往市外的,经机关工委(基层党委)再到市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市外转入的,经市委组织部再到机关工委(基层党委)办理接转手续。 (6)凡迁入的党员,一律要填写好《新增加(转入)党员信息采集表》(此表可在工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此表),由机关工委统一输入电脑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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