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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昵称26986279 2016-03-18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各种类型的党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趋广泛,党员队伍的社会化管理日益成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如何从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入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对于党员队伍的健康发展和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存在的问题

 

1、党员组织关系未及时接转和落实,成为“口袋”党员。

 

由于现在部分党员工作频繁变换,居住地时常更换,组织关系也随之变动,一些人因忙于在外找工作、就业,没有主动、及时向转入地党组织报到,以致组织关系介绍信失效;有的因粗心大意、保管不当,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后,嫌补办程序麻烦,不与原先所在的党组织联系,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游离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之外,成为“口袋”党员。

 

2、接转过程中党员组织关系未按正常程序落实,成为“挂空”党员。

 

一些党员在组织关系接转过程中由原单位工作人员为其将组织关系转至基层党委后,没有及时通知党员本人;或党员将介绍信交给接收单位负责办理的同志后,就不再过问,负责办理组织关系的同志可能未到上一级党委进行接转或未将其转移至下一级党组织,也可能将介绍信遗失又未及时告诉党员本人,造成部分党员组织关系脱节,党员档案丢失,成为“挂空”党员。

 

3、组织关系无处落实,成为“无家”党员。

 

随着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就业竞争更加激烈,每年都有一些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下岗职工无法正常就业,原单位党组织根据户籍地址将组织关系统一开出后,其中一部分因集体户口、无住房、工作单位无党组织等原因,原户籍所在地、临时居住地、工作所在地党组织拒不接收,组织关系无处落实,部分预备期党员无法按期转正,成为“无家”党员。

 

4、组织档案审核不严密,出现“造假”党员。

 

近年来,随着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快,村干部待遇逐步改善,部分宗旨观念不强、动机不纯的人员为了谋取个人利益,在外地想方设法为自己制造假党员身份,因组织关系介绍信无任何防伪标示,部分基层党委接收组织关系后,没有及时与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取得联系,审核党员档案,在接转过程中无法辨别真假党员身份,出现“造假”党员。

 

五是组织关系介绍信书写不规范,造成“麻烦”党员。

 

由于一些基层业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不准确,漏填、错填等问题时常存在,比如填写党费交至日期不用大写,或者只填年份不写月份,很容易造成歧义或误解,无法准确判断党员交纳党费的实际情况;原所在基层党委联系地址和电话字迹潦草或者不完整,给回执联的寄送带来很大麻烦,给下一步接转和档案调动造成被动,不仅对档案部门整理归档造成不便,而且使党员在办理中多跑了不少冤枉路,造成许多“麻烦”党员。

 

二、分析原因

 

1、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较为复杂,个别党员对组织关系接转重视程度不够。

 

一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较为复杂,成为部分党员未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的重要原因之一。以一份省内接转组织关系为例,至少需要经过6道程序,进出6个部门:本人到原居住的村(社区)党组织→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所在区(县)委组织部→所到地区(县)委组织部→所到镇(街道)党(工)委→现居住的村(社区)党组织。如果有的基层党组织下设二级党委或总支,或者有的外省市转入或转到外省市的党员在转接手续办理中,出现诸如介绍信项目内容误填、漏填,经办人员出差或办公地点更改等情况,就会使接转程序更为复杂,手续更为繁琐,引起党员很大意见。二是当工作单位变换频繁或居住不固定时,个别党员存在懒惰的心理,或缺乏对党员管理制度知识的了解,个别单位没有党组织或是对党员关注程度不够,特别是党员的身份和他工作的关系不大时,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就会被忽视。

 

2、受户口及工作等因素的制约,部分党员组织关系无法接转。

 

一些基层业务人员认为只有当人事关系或户口关系调入()本单位时,才给予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否则就不予以办理。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人才流动加剧,我们经常会遇见一个人的工作单位、居住地、户口关系出现在三个不同的地方,并且都没有合适的党组织;或是某些单位破产后组织关系集体转入党员户口所在社区,部分党员搬迁或联系方式变更,无法取得联系,使得党员组织关系无法接转。

 

3、党员信息不透明,党员身份难辨认。

 

现在全国各地对党员的管理基本上是各自为政,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比较简单,党员信息不公开、不全面,这样不仅不利于党员信息的资源共享,也不能确保党员信息的准确度。

 

三、对策及建议

 

1、健全制度,使党员接转管理“有章可循”。

 

一是建立《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跨地区发展的党员实行倒查机制,严格界定入党介绍人、流出地党支部书记等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责罚机制,严防“造假”党员出现。二是建立《党员证管理制度》,党员须持《党员证》接转组织关系,便于了解党员详细信息,又能增加党员身份的真实性。三是建立《党员信息公示制度》,对于将组织关系转入农村的党员实行公示复核机制,把拟转入人员的入党时间、地点、转入原因等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杜绝“问题”党员存在。四是建立《流入(出)地双方查询共管制度》,建议党员组织介绍信增加区(县)委组织部联系方式,便于核对党员信息,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一个月内与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取得联系,严格执行“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确保党员在转入(出)前、中、后管理不断档、不空档。

 

2、完善机制,实行党员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实施党员组织关系全国联网管理,可以简化繁琐的手续和一些其他因素造成的不能转移组织关系的情况,并且还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口袋”党员和“挂空”党员的存在。另外,如果在党员管理的过程中实施党员证管理制度,将党员的相关资料登记在内,党员凭借党员证在相关党组织的全国联网党员库中直接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将会更有利于提高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效率。

 

3、创新载体,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帮助非公企业和社会团体建立健全组织,采取“并、联、靠”的方式建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让更多的大学生党员或职工党员的组织关系落在工作所在地,便于就近、及时接受党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在镇(街道)党员服务中心建立党支部,接收在本辖区内工作或居住地没有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建立党员花名册,严格组织纪律,并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对转入后宗旨观念较强、积极干事创业、热心服务群众的党员,所在镇(街道)党(工)委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积极给他们创造创业条件、搭建干事舞台,并激励他们带领群众奔康致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4、加强教育,增强党员党性观念。

 

一是加强对具体负责党员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上级组织文件精神、组织关系接转等知识,明确本级党组织接转权限,增强工作责任心,统一使用电脑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避免因字迹潦草为党员带来不便。二是强化党员党性观念,对责任心不强、组织观念淡薄的党员,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或丢失的,经严肃教育,并督促他们立即与原所在的党组织联系,重新办理接转手续,约束其随意性,有效杜绝“隐性”和“挂空”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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