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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留心,发票开具时不可随意变更品名!

 rogerkfl 2017-01-08


风险点一点 


随意变更品名开具发票,破坏了发票的严肃性,可这在一些酒店或商场却时有发生。有些商家开具发票只把关发票金额,发票内容随顾客要求。事实上,随意变更品名开具发票属于虚开发票行为,要受到行政处罚。

案例说一说

阿欣是某大型超市总服务台的员工,主要负责开具发票等业务。昨日从税务部门回来后,阿欣的心情一直很沮丧。 


原来,她因虚开发票的行为被税务机关约谈。并且,因为她的行为,她所在的大型超市受到了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她本人也因此失去了本季度的绩效考核奖金。阿欣原以为只要发票金额不多开,其他的应该无关紧要。本次约谈之后,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有些顾客要更换发票品名,也知道了随意更换品名是一种虚开发票的行为。以前一直认为开具发票的工作挺简单,现在才意识到其中的风险。

税事评一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 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 万元的,并处5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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