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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交所有哪些参与者【北子专栏】

 两个木头 2017-01-10

在票据“背票交易时代”,广大票友在各自银行里应该都顶着“空中飞人”的光环,其他部门同事是各种羡慕。票友们自己其实各种心酸,一天背着票跑两、三个城市也是常有的事情,要是去趟祖国边疆,电影《人在囧途》里的交通工具立马都尝试一遍,所以昨天那个段子大家很有共鸣,票友不送票,那可对中国高铁、各大民航是个大损失啊!


言归正传,北子今天跟大家聊“市场参与者”,不得不说那时候我们妥的直接交易对手就只有是银行类机构,还有部分财务公司,他们组成了票据市场的全部参与者。这次《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章“票据市场参与者”将这个范围作了扩大,包括了法人类参与者和非法人类参与者,票友圈被大大的扩容了。


1、 模式的转变使得市场参与者的扩容成为可能

原票据交易的基础制度依托于《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而原规定下,对于票据的文义性要求、背书的规定使得,券商、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以及投资基金、资管计划、信托产品等产品直接持有票据或者背书存在巨大的操作障碍问题。在过去,为了银行之外的参与者进行票据交易,市场出现了各种模式的产品结构设计和法律关系设计,且都存在一定的瑕疵。


北子认为这次票交所采取了标准化的设计,以及创设电子背书等形式的优化(以后北子专门开一篇讲电子背书相关问题),使得可以让《办法》引入了货币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将之均纳入了可以参与票据交易的范畴之内,电子化的背书突破了他们在操作层面的障碍。这样也让作为我国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票据市场,其在参与者方面获得一致对待。


二、法人类参与者只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可以扩大分支机构办理


《办法》 第五条票据市场参与者是指可以从事票据交易的市场主体,包括: (一)法人类参与者。指金融机构法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农村信用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金融机构;北子认为从该条行文来看,中的“逗号”,表明了只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可以自行参加以授权N分支机构作为参与者进行交易,其他法人类参与者只能有一个机构代表其法人开展业务。


三、非法人参与者需要获得其监管的批准或备案

《办法》 第七条“非法人类参与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产品设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并已依法在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获得批准或者完成备案;”北子认为,票交所对票据市场参与者进行了开放的态度,各机构、产品需要努力推动各自板块监管部门的政策放开,这样就能打通参与的最后障碍。

 

附:《票据交易管理办法》

第2章 票据市场参与者


第5条 票据市场参与者是指可以从事票据交易的市场主体,包括: 

(一)法人类参与者。指金融机构法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农村信用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金融机构;

(二)非法人类参与者。指金融机构等作为资产管理人,在依法合的前提下,接受客户的委托或者授权,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所设立的各类投资产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养老基金等;

(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市场参与者。

第6条 法人类参与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合设立;

(二)已制定票据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机制;

(三)有熟悉票据市场和专门从事票据交易的人员;

(四)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承担票据投资风险;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7条 非法人类参与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产品设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并已依法在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获得批准或者完成备案;

(二)产品已委托具有托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托管人)进行独立托管,托管人对委托人资金实行分账管理、单独核算;

(三)产品管理人具有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第8条 法人类参与者开展票据交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部门和岗位设置,并采取切实措施持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


第9条 非法人类参与者开展票据交易,由其资产管理人代表其行使票据权利并以受托管理的资产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资产管理人从事资管业务的部门、岗位、人员及其管理的资产应当与其自营业务相互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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