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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你网购的商品可能不能七天无理由退货了!!

 陈位其 2017-01-12

最近,有一个跟消费者有关的新法规出台,这则新法规爱网购的朋友必!!须!!看!!


国家工商总局最新在官网公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将于3月15日起施行。虽说仔细解读这个新办法会发现,今后大家在网上购物会更有保障了。但是,其中有关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还是需要大家留个神仔细看看的。




所有商品都能7天无理由退货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第一点就是,不是所有商品都能7天无理由退货的。那么具体哪些可以退哪些不能退呢?暂行办法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1、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2、鲜活易腐的商品;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或者期刊等四类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此外,由于存在一些电商擅自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进行扩大解释,《暂行办法》补充了以下三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


★值得注意的是,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需明确标注、进行确认。如无确认,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合理的拆封、调试可以退货吗?



很多朋友退货的时候遇到过这样一给问题,就是商品包装打开了,卖家说商品包装不完整了不给退了。可是买家很委屈,“不打开我怎么知道商品质量有问题或者不适合我呢?”。对于这个问题,《暂行办法》也给出了明确规定。


商品完好的内涵和标准是:


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应当视为商品不完好。


《暂行办法》还进一步根据不同行业经营特点和不同类别商品性质,明确了三大类商品“不完好”的判定标准:


1、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的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的;

2、电子电器类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改动,破坏、涂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指示标贴、机器序列号等,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或者产生激活、授权信息、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类使用痕迹的;

3、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或商品受污、受损的。


退货时赠品要退吗?运费谁承担?




有的商品还送了一堆赠品,退货时,这些赠品需要退回吗?

《暂行办法》提出,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


此外,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销售者可以与消费者约定退货方式,但不应当限制消费者的退货方式。网络商品销售者可以免费上门取货,也可以征得消费者同意后有偿上门取货。


退货时间从哪天算起?




过去还有一些纠纷发生在卖家和买家对退货时间起算日期的分歧上。因此,本次《暂行办法》对7日无理由退货的退货时间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办法称,7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完货怎么退款?




江湖规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么退完货钱从哪里回来呢?《暂行办法》要求退款方式比照购买商品的支付方式。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除征得消费者明确表示同意的以外,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应当自行指定其他退款方式。


但有一点需注意,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采用信用卡支付方式并支付手续费的,网络商品销售者退款时可以不退回手续费。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采用信用卡支付方式并被网络商品销售者免除手续费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可以在退款时扣除手续费。


★在此提醒各位剁手党,理性剁手,如遇纠纷,翻出本文,参考新规,强势维权!!★




作者:姜雯 第一财经广播《财经早点》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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