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接种医生注意了,这个坑千万别踩!

 茂林之家 2017-01-13
致谢来源: 疫苗与科学(ID:Vac-Sci)

  作者:陶黎纳

  今天这篇文章,主要是写给全国接种医生看的,特别是那些还没有采购到脊灰灭活疫苗(IPV)地区的接种医生们。你们如果给孩子首剂使用口服疫苗(OPV),那是违规操作;如果孩子不幸残疾,那是医疗事故。

  我友情提示你们:这是个大坑,你们千万不要踩。

  【遮着盖子的大坑】

  2016年5月1日,我国响应世界卫生组织号召,调整脊灰疫苗的接种策略,简而言之就是三点:

  ①淘汰含有三种活病毒的口服疫苗( 简称tOPV, 主要是糖丸);

  ②启用只含两种活病毒的口服疫苗( 简称bOPV, 目前只有滴剂);

  ③接种剂次和年龄不变,但2月龄的第1剂改用灭活疫苗(简称IPV),后续3剂使用bOPV。

  上述调整,通过机关明电方式下发。该文的落款日期为2016年4月29日,5月1日起执行如此重大的策略性调整,只提前2天发布正式文件,可以说是相当仓促。


  仓促发文的结果,可想而知。

  除了第1点淘汰tOPV执行到位,bOPV和IPV的供应完全是乱套的。2016年5月1日后,很多儿童连bOPV都没法接种上,更不要提IPV。

  直至2~3个月后,bOPV的供应才逐渐恢复正常;IPV由于产量有限,多地直至现在还未采购到IPV。

  这是我搜索到的、关于免费脊灰疫苗缺货的新闻:

  2016-05-17 郑州免费'脊灰疫苗'缺货只能付费打针 一针173元

  2016-06-28 河南多地糖丸停用、灭活疫苗“断供” 正在加紧采购

  2016-07-15 成都灭活针剂仍缺货预防小儿麻痹疫苗该咋打?

  2016-08-08 代替糖丸的脊灰疫苗仍缺货市民可预约(山东)

  2016-09-07 灭活脊灰疫苗打到第三针断货了改吃糖丸担心安全问题

  2016-11-02 新脊灰疫苗断货孩子又用起口服“糖丸”?(合肥)

  目前,很多地区为了避免影响接种率,加上明电中有【如遇IPV供应不足,首剂可用bOPV替代】的条款作为依据,于是就给2月龄的孩子直接使用bOPV——这就是大坑。

  在bOPV的说明书里,明确写到:bOPV只用于脊灰疫苗的序贯程序。这个序贯程序一般就是理解为先接种IPV,后接种bOPV。严格按说明书的话,bOPV不能用于第1剂脊灰疫苗。


  bOPV里含有2种活疫苗病毒,其安全性优于tOPV,但仍然存在导致肢体残疾的风险。tOPV的致残风险一般认为是1/25万,我测算bOPV的致残风险为1/42万。这就是bOPV说明书里规定用于脊灰疫苗序贯程序接种的原因,因为确实还存在致残风险。要解决这个风险,至少首剂必须接种IPV。目前认为,第1剂使用IPV,后续使用OPV,致残风险几乎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也就是说,理想很美好:首剂脊灰疫苗用IPV避免致残风险,后续用bOPV降低成本,以后IPV产能上去后,逐渐用IPV来替代bOPV。现实很残酷:由于IPV产能不够,政府承诺的首剂免费IPV无法全部实现,很多地区还在冒险给孩子首剂使用bOPV。

  这种冒险必将付出代价。一名山西的患儿已经由专家组确诊为bOPV致残病例,山西全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采购IPV;该患儿在接种脊灰疫苗时,只有bOPV可选;接种医生并没有告知有更安全的IPV可供选择。


  由于有明电文件支持首剂可以用bOPV,这个大坑以前还遮着盖子。

  但是,从2016年12月6日起,盖子被悄悄扯掉了,谁扯的?解铃还需系铃人。

  【扯掉盖子的大坑】

  大坑的盖子是怎么被扯掉的?有通知各位么?

  有通知,但很隐晦,需要我把它拿到台面上讲,免得各位同行栽坑里。

  2016年12月6日,我们翘首以盼的新版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程序和说明终于发布了 ,上次发布类似文件已经是2007年的事情了。顺便提一句:美国人从1995年起,每年更新他们的接种程序和说明,到2016年已经更新了22个版本,其中2004年还更新了2次。你们说说看,他们是不是太闲了?


  看到这个通知,我的心情无疑是激动的。通知的附件就是新版程序及说明,全称是《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我就将其简称为“新版程序及说明”吧。

  浏览了一遍新版程序及说明,我晚上有点激动得睡不着觉。因为我在构思一篇文章,名字我基本想好了,就叫《遗憾胜过亮点——评新版程序及说明》,这里只是做个广告,暂且不表。

  回到本文的主题。我在新版程序及说明里,发现大坑的盖子被悄悄扯掉了,证据如下(划线部分就是扯掉盖子的关键点):


  新版程序首先在表格里明确:脊灰疫苗接种4剂,第1剂用IPV,后续用OPV。

  然后,又在脊灰疫苗补充原则的第(2)点里提到: I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以后,无论在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或者常规免疫中发现脊灰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首剂接种IPV。

  这段话毫不起眼,字数只占脊灰疫苗相关说明的8%,但却是扯盖子的关键。

  我来给大家仔细分析一下:

  第一: 【I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以后】到时是什么时候?就是2016年5月1日起,那个明电确认了从这个日期开始,IPV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第二:【 无论在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或者常规免疫中发现脊灰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不管何种情况下,只要是没有接种过脊灰疫苗的儿童。常规免疫,就是指儿童出生后满2月龄时,应该接种的第1剂脊灰疫苗。

  第三:【首剂接种IPV】,说明文件起草者已经意识到,对于没有接种过脊灰疫苗的儿童,首剂如果使用OPV,将存在致残可能,为了避免这种风险,首剂使用IPV是唯一选择。

  这三段整合起来的意思就是:

  2016年5月1日起,再给孩子首剂使用OPV,就是违规操作!!!

  如果孩子因使用OPV而致残,那就是医疗事故!!!

  还请注意一个时间点:明电中虽然说过【如遇IPV供应不足,首剂可用bOPV替代】,但是明电是去年4月底发布的,而新版程序及说明是去年12月初发布的。两个文件是同一单位所发,从文件的效力来说,肯定是以新文件为准。新文件竟然将旧文件中用bOPV替代IPV的过渡做法判为违规,这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我觉得,新文件本该这么写【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而不是【 I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以后,…… 】,这样可以衔接旧文件,避免过渡做法违规的尴尬。这个新文件谁起草的?不服不行啊。

  如果孩子因使用OPV而致残,至少是一级或二级医疗事故,相关的罚则如下:


  还在给孩子首剂使用OPV的接种医生们,你们有没有一种双脚悬空在大坑上的感觉?

  【接种医生们该怎么做】

  IPV供货充足时,接种医生们无需担心。你们完全可以做到给孩子首剂使用IPV,如果不小心给用了OPV,那就祈祷1/42万的致残风险不要发生。

  如果IPV缺货,我强烈建议接种医生们不要为了接种率而冒险给孩子首剂使用OPV。你们也上有老下有小,你们犯不着冒着违规和发生医疗事故的风险去保证接种率。

  我知道,作为一名预防接种专业人员,保持高水平的接种率既是上级给我们下达的指标,也是我们内心的崇高使命,但是我建议你们认清目前的形势,把我的这篇文章给你们的领导看。

  如果看过文章,你们的领导还让你们继续给孩子首剂使用OPV,那么你有两个选择:①服从领导安排,但要保留领导知道这么做违规的证据;②拒绝领导安排,这个后果是什么,我不知道。

  请接种医生们三思。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