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X先生(女士): 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物业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XX律师,就您拖欠我委托人XX房间物业管理费一事,郑重告知如下: 事由:截止xx年xx月xx日,我委托人在本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期间,您已拖欠我委托人物业管理费人民币xx元,滞纳金根据合同约定计算,暂未计算。如对金额有异议,请尽快与我委托人核对。 本律师提醒: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委托律师依法进行诉讼。届时,您可能不但要全额支付拖欠物业费的本金及违约金,还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如您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可能会纳入个人信用系统,影响出行和信贷,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请您慎重考虑诉讼可能给您带来的不利法律后果,及时支付欠费。 因此,希望您于2017年1月10日前给出答复,并切实履行义务。 缴费地址: 银行转帐: 本告知书仅作为物业费催缴之用,不因本告知书的发放而减少我委托人的任何权利,再次希望您能够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履行缴费义务。 请思之慎之,以免讼累! 顺颂商祺! XX律师事务所 XX律师 电话: 日期 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参考(背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