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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揭跨省污染案背后利益链:危废处理层层转包

 文献归档库存 2017-01-16

层层转包、层层牟利,这是大多数非法危废处置案中相似的情节。

2014年1月,有人向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反映,泉水村村民张长清在自家鱼塘倾倒污水,导致毗邻的资江水域和该村生活水源严重污染。经检验,污水中甲醛超标94倍,苯超标1004倍。

此后经检察机关查明,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湖北黄冈华阳药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何年兵为降低成本,在明知胡峰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先后8次将该公司所产生的200多吨危险废弃物左卡残渣,以每吨1000元的价格非法处置给胡峰。胡峰将大部分危险废弃物存放在湖南省宁乡县,然后分批处理。

作为处置下线的胡峰,竟然打起了将装危险废弃物的塑料桶洗净切割后送废品店回收赚钱的念头,将其中90多吨危险废弃物交给同样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湘阴县农民张长清。张长清则将桶装危险废弃物倾倒在了自家鱼塘里,并渗漏到泉水村4组的灌溉渠沟,流入湖南四大水系之一的资江,造成严重污染。该案后被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

1月13日,记者从宁乡县法院了解到,自2012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环境污染案件46件,已追究刑事责任59人。

高昂的环境恢复与“恢复性司法”

“3·9”污染案中,郑羽林支付给彭守义的处置费仅31万余元。然而,经有关部门鉴定评估,其环境损害及后续处置费用高达168万余元。此前发生在湘阴县的污染环境案中,湖北黄冈华阳药业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被处罚金170万元。湖北黄冈华阳药业有限公司和3名被告人共同赔偿因污染环境造成的财产损失及相关处置费用154万余元。

记者获悉,湘阴县污染案事发后,当地检察院、环保局向上级部门提出“危废评估和危废处置单位由最先立案地的环保部门委托”和“符合条件的社会检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建议,得到最高检和国家环保部的重视。湖南省环保厅出台《湖南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指定或者推荐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出具监测数据。该检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视为已经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破解了同类案件在法律适用上的难题。湘阴县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追加起诉被告单位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共同赔偿湘阴县环保局,用以弥补污染环境造成的财产损害、环境修复费用,获得法院支持,并全额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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