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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阅读|电子合同法律依据、举证流程及司法认定

 白雪红梅1970 2017-01-16

 

文/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柯立坤

中山大学法学院 黎子仪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大潮汹涌而来, P2P网贷平台等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遍地开花。据广州日报称,目前正常运营的P2P网贷平台数量为2281家,今年1-7月总成交量超过10000亿元。然而,在汹涌的浪潮之下,各类P2P平台跑路、债权纠纷等金融风险时有发生,且电子平台取证困难,对投资人权益造成极大隐患,也引发了国家的高度关注。


针对P2P网贷债权纠纷中举证难、维权难的问题,最近有业内人士指出,互联网金融交易基本都在平台上进行,基本没有签署纸质合同。当出现争议纠纷时,如平台被黑客入侵或者平台跑路,当初交易的电子证据就将会被销毁,投资人除了一个付款给平台方的记录证明,将无法提供其他强有力的追偿证据。因此,引入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目前大多数人对电子合同的认识并不深刻,部分仍在怀疑电子合同的合法性,另一部分认为电子合同只要录入身份信息,或者具有可视化的图章和签名,就有法律效力--这些都是对电子合同的误解。我们将在本文着重解决一下几个问题:电子合同的效力是否能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找到依据?电子合同怎么线上签约才能保证效力的完整?电子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怎么举证?


1.全程线上签约的法律效力


按法律法规制作和签署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和证据效力,受法律保护,具体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四条 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


(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


(三)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


第七条 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还应当适用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3)《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2. 线上签约的普遍操作模式


线上签约的操作一般分为合同生成、合同签署与合同后续服务三个环节。


(1)合同生成


这一步操作比较简单,可以选择上传公司自有合同、采用电子签字服务供应商的电子合同模板或在线创建合同。生成的合同上传至网络,可以将合同发送给对方,进行协商完善。双方协商确定条款后,可以在线上签署合同。


(2)合同签署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电子签字服务供应商会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身份认证材料,给予当事人一个电子签名。电子签名包括数字证书(CA),时间戳以及其他信息。其结构如下图所示。

 


电子签名的获取流程分为三步:第一步,合同当事人提供已经进行实名认证的银行卡,与消费借贷平台网站的个人账号绑定,这在目前是很常规的操作手段,原理是关于平台用户的身份唯一性。由于用户的身份已经在申请银行卡时由银行柜台验证过一次了,所以推定平台用户身份的唯一性。;第二步,打开连接网络的摄像设备,用录像方法记录下合同当事人的身份证信息;第三步,公司将以上实名认证的材料发送给电子签字


服务供应商后台,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电子签字服务供应商即向合同双方发放数字证书,双方使用数字证书在合同上确认后,获得授时中心许可的电子签字服务供应商即在合同上加盖时间戳,确保在特定时间点之后合同数据不会被篡改。


现在大部分互联网金融公司会综合使用银行卡绑定、第三方电子签名服务供应商、手机动态短信验证、身份证上传、用户录像这五种方式,这样做最大程度的保证了:a.用户身份的唯一性;b.平台安全性,防止黑客攻击和羊毛党攻击;c.举证的便利性和法律效力。


(3)合同后续服务


大多数电子签字服务供应商会对在其平台上签署和托管的合同提供后续服务,服务的具体内容因各供应商而异,总体而言,分为以下几方面:


查询。合同签署完毕时,电子签字服务供应商会给双方发送一封包含合同串码的电子邮件,输入合同串码,可以快速查询合同文件的签署信息。


验真。上传已签署的合同副本文件进行验真,即时验证副本和签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存证。将与合同有关的交易记录、证明文件等上传至电子签字服务供应商平台,进行加密储存,防止丢失、遭到篡改。


出证。调取、下载电子合同文件,在必要时可经过当事人申请,由电子签字服务供应商提供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鉴定报告,作为电子证据的效力证明,这在电子合同签约纠纷中对举证是十分有利的。


3. 线上签约纠纷的举证方法及司法案例


线上签订电子合同遇到纠纷,诉至法院如何举证是当事人普遍困惑的问题。电子合同在法庭中需要打印为证据材料,而作为数据电文形式保存的电子合同,一旦进行书面打印,其打印文本会被视为复印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复印件要成为具有独立效力的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作为补充、佐证。经过查阅司法案例和电子签字服务供应商网站,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的几种方法进行补充举证,增强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1)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电子签字服务供应商出具证明,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检测验真报告》。


根据电子签字服务供应商的网站介绍,在纠纷发生、法院受理起诉之后,当事人可以向供应商网站提出出证申请,供应商将协助当事人出具《检测验真报告》等证明并提交法院,且纠纷之后的出证服务均为免费,可以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


这部分已经有一些生效的仲裁裁决书。例如,在上海仲裁委审理的国内首例使用数字签名的电子合同仲裁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某电子签字服务供应商平台上签署了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8000元,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账户付款8000元人民币,后被申请人未还借款。申请人于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认可双方在该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并据此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还款并承担相应的仲裁费 。


目前,笔者也获悉有部分电子签字服务供应商已经和一些地方仲裁委达成一条龙合作关系。通常仲裁委为开拓案源的需要,也基于民间组织的灵活身份,往往会欢迎与机构类客户进行深入合作,这意味着仲裁委会很大程度上认可供应商出具的书面报告。这种合作方式可以最大可能的避免了电子合同效力风险。


(2)由相关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平台合法性以及操作专有性、电子签名运用于此平台的可靠性。


在出具供应商验真报告遇到困难时,可以尝试寻找供应商相关人员出庭作证。这种举证方法并未在电子签字服务供应商的网站上查询到,但2016年杭州市中级法院在杭州专注科技有限公司诉杭州如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案中,对这种举证方法给予了认可 。


在该案中,原、被告双方于2015年2月17日通过'云合同'第三方电子平台签订了一份合同编号为ZZ201602的《APP开发合同》,约定被告委托原告以46万元的包干总价开发'如琢奢侈品保养APP'。《APP开发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调配好开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多次做需求及原型开发的分析,投入了较大的人力物力。自2016年3月2日起,原告多次以电子邮件往来形式催告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安排付款事宜,但是被告多次推脱,称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纸质合同,只是借助'云合同'第三方平台签订了一份电子合同,以该电子合同使用的是电子签名,区别于传统的手写签字和加盖公章,不是真正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为由,否认合同有效性并拒绝支付违约金。


原告为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向杭州市拱墅区法院提交了:《APP开发合同》,证明原被告双方通过'云合同'第三方平台签订了《APP开发合同》;双方邮件往来凭证,证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被告明确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证人吴某证言,证明'云合同'平台合法性以及操作专有性、电子签名运用于此平台的可靠性。经过两次审理,最终杭州市中院判决:被告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支付违约金,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辅以其他补充证据,增强电子合同的证明力


法院等司法机构在接受咨询时认为,除了电子签字服务供应商出具的证明文书以及相关证人证言,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线下另立的补充协议(有签名盖章)、双方沟通合意过程中的信息和通话记录及录音录像等,银行交易转账的记录,增强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许多互联网金融客户都会通过客服电话回访录音,来侧面证明双方成立的电子合同关系,这种方式举证成本低,而且比较有效。


(4)在电子签字服务供应商的平台上申请司法鉴定及公证


大部分电子合同第三方供应商与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有合作关系。其网站也有提到,若当事人需要,供应商可以将通过验真的电子合同发送至司法鉴定机构和公证机构处理,再出具鉴定意见书和公证文书。但这种方法较为耗费时间与金钱,一般不建议当事人采取,原则上优先使用前面三种举证技巧。


4.交易更安全、举证更简便:电子证据司法存证联盟成立


尽管当事人在电子合同签约上遇到纠纷,可以依靠上面这几种方法进行举证。但在某些情况下,如黑客入侵系统、网贷平台跑路时,当事人储存的电子合同数据可能被恶意篡改或者破坏,以致当事人无法还原、恢复原电子合同,对纠纷举证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还需要一个可以将电子证据多点储存、防止灭失的机制,来保证电子合同签约的安全性。


据人民网报道,8月16日,全球首个大规模商用电子存证区块链联盟'法链'宣告成立。


'法链'是一个基于微软可信云技术,多方供应商联合参与的开放式区块链联盟。通过'法链'上多方参与管理与运营,区块链技术将与电子签字服务供应商'深度融合',电子合同的签署时间、签署主体、文件哈希值等电子合同的数字指纹信息会广播到'法链'所有成员的各自节点上,所有信息一经存储,任何一方都无法篡改。即使区块链中有部分节点的电子数据被破坏,当事人仍能从其余节点找回原电子合同,充分满足了电子证据司法存证的要求。相关人员称,在'法链'的带动下,网络环境中过去长期依赖于制度达成的信任将逐步转变为依靠技术,互联网的'制度信任'将因'技术信任'而得到强化。


在技术当道的时代,电子合同,签,还是不签?想必诸位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实习编辑/代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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