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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效救心丸”将被迫改名?品牌损失谁来承担?

 茂林之家 2017-01-18

“速效救心丸”将被迫改名?品牌损失谁来承担?

本期看点:

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为进一步规范中成药的命名,起草了《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依据该《指导原则》,速效救心丸、九龙解毒胶囊、风油精、云南白药等大家耳熟能详的中药名可能就此消失。

【一条医策方脸竹】

正文:

1月1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印发了《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发布“科学简明,避免重名”、“必要、合理”、“避免暗示、夸大疗效”、“体现传统文化特色”四条命名基本原则。

《指导原则》中还提到不应采用封建迷信或低俗不雅用语,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例如:名称中含有“消炎、降糖、降压、癌、降脂”等字样,就是不合规的。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精”“灵”“宝”“强力”“速效”等。名称中也不应含有 “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

“速效救心丸”将被迫改名?品牌损失谁来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新出台的《指导原则》不仅适用于中药新药的命名,也适用于原有中成药。这意味着该规范一旦落地,一些已经家喻户晓的药品可能需要“被迫”更改名称,以“新面目”面世。

有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国产药品(中药)数据库中输入上述不应使用的关键词,出现的药品名称高达6370个。其中,仅含“灵”的药品就有2750个。

食药监总局怎么就突然推出这样一份《指导原则》?著名医药战略规划专家史立臣分析认为,“之前,国家对中成药的命名只做不能重复一种约束。因此,就衍生出许多不规范行为,如非提纯产品名称中同时含'精’和'速效’,那消费者可能就难以判定产品起效时间。此次改名的目的是,减少误导消费者的现象,进而规范中成药市场。”

史立臣同时表示,食药监总局此举也是继去年我国先后发布中医药白皮书、中医药法之后,在中药监管趋严大背景下的顺势之举。

在指出一部分不规范名称的同时,《指导原则》还提倡在具有明确文献依据或公认文化渊源的基础上,将传统文化特色与药品名有机结合。例如:玉屏风和月华丸。“玉屏风”,以屏风指代人体抵御外界的屏障;“月华丸”,将滋阴润肺功效比喻为月之华彩。

“速效救心丸”将被迫改名?品牌损失谁来承担?

此《指导原则》一问世,就有许多人质疑,以后像九龙解毒胶囊、风油精、云南白药这样的名牌中成药是不是会就此消失呢?

《指导原则》做了“过渡性”表述指出:“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过渡时间应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此,有关业内人士表示,中成药改名应以尊重传统、品牌保护为基础。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博士邓勇表示,中成药规范命名,应该分类管理,不能“一刀切”。

“对于那些已有法律保护的产品名称,比如说风油精、速效救心丸,我们是不是可以考虑分类管理。这些药品名称一方面得到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另一方面代表着一个品牌,是老字号。我们要进行一个划分,把它们纳入到一类。对以后出现的新的中成药,其命名可以按照规范。不能够搞'一刀切’。如果'一刀切’,企业维权的事情肯定会发生。产品的名字是企业无形资产很重要的部分,贸然更改产品名,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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