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性皮炎临床路径 (2016版)
一、接触性皮炎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接触性皮炎(ICD-10:L25.900)。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斑贴试验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5版)》(中华皮肤科杂志, 2015,48(1):8-10)。 1. 发病前有明确接触史。 2. 在接触部位发生境界清楚的急性或慢性皮炎改变,除去病因后,经适当处理皮损很快消退。 3. 斑贴试验:是诊断接触性皮炎最可靠的方法,标准筛查系列变应原可为临床寻找可疑致敏原提供参考。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斑贴试验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5版)》(中华皮肤科杂志, 2015,48(1):8-10)。 1.一般治疗:去除可疑致敏物,避免局部刺激。 2.外用药物治疗: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选择适当的剂型和药物,包括糖皮质激素、抗生素、氧化锌油、炉甘石洗剂、3%硼酸溶液等。 3.系统治疗: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采用系统治疗。如果累及面积较大、和/或局部糜烂渗出明显、和/或出现全身系统症状,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糖皮质激素、抗组胺药、抗生素、甘草酸苷、维生素C和葡萄糖酸钙等。 4. 斑贴试验:寻找可疑接触致敏物。 (四)标准住院日为7-10日。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L25.900接触性皮炎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潜血; (2)肝肾功能、血糖、血脂和电解质、; (3)胸部X线检查、心电图、腹部超声;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1)斑贴试验 (2)组织病理学检查 (3)细菌培养加药敏 (七)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1.一般治疗:去除一切可疑的病因和立即去除可疑接触致敏物,避免一切外来刺激,包括过度烫洗、过多肥皂刺激、过度搔抓等。 2.外用治疗: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遵循外用药的基本原则选用合适药物及合适的剂型。 (1)轻度红肿、丘疹、水疱而无渗液时:用炉甘石洗剂,其中可加适量苯酚、樟脑或薄荷脑以止痒; (2)急性皮炎伴渗液时:渗液明显可用3%硼酸溶液、1:20醋酸铝溶液或1:5000-10000高锰酸钾溶液做冷湿敷;渗液不多时,可外用锌氧油。 (3)当皮炎至亚急性阶段,可选用各种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的选择应参照《中国湿疹诊疗指南(2011版)》(中华皮肤科杂志, 2011,44(1):5-6)中提及的用药原则用药。具体时间视病情而定。 (3)抗生素:当皮损有感染时选用。具体时间视病情而定。 4. 系统治疗: (1)抗组胺药:用于缓解瘙痒症状和控制组胺介导的局部红肿等炎症症状。常规选用第二代抗组胺药。如果患者夜间瘙痒明显,可酌情选用第一代抗组胺药,但在儿童和老年患者要观察不良反应。具体用药时间视病情而定。 (2)抗感染药物:皮损有感染时短期使用,应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根据创面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用药。 (3)糖皮质激素:当皮损面积较大、和/或局部糜烂渗出明显、和/或出现全身系统症状时,可予中小剂量糖皮质激素(0.5-1mg/d/kg)待病情控制后可迅速减量,一般用药时间不超过7天。 (4)其他:维生素C、葡萄糖酸钙、甘草酸苷等。 (八)入院后复查的检查项目。 根据患者情况复查血尿便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等。 (九)出院标准。 1. 皮疹痊愈:无新发皮疹,原有皮损基本消退。 2. 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对常规治疗效果差,需适当延长住院时间。 2.继发严重感染者。 3.出现应用糖皮质激素引起的并发症,需要进行相关的治疗。
二、接触性皮炎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接触性皮炎的患者(ICD-10:L25.900)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7-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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