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进口集装箱号 填制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申报管理要求 规范报关单填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总署公告〔2016〕20号)第三十项规定:“本栏目填报装载进出口货物(包括拼箱货物)集装箱的箱体信息”。 自即日起 上海关区申报的进口报关单 如运输方式为水路、铁路、公路的 进口集装箱货物 均应填报集装箱号 为提高申报数据的质量,报关单预录入客户端已进行相应升级,将在进口报关单录入环节予以提示。 1.请企业及时根据客户端公告信息进行更新 2.在进口报关单录入时,系统将弹出提示框,如为集装箱货物的,应录入相应栏目 3.集装箱号填写应符合集装箱编号规则 来源:上海海关12360热线 案值达2.5亿,偷逃税5600多万,北京海关破获特大香水走私案| 统计 | 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情况,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4.33万亿元人民币(附答记者问)| 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号(关于进一步修订海关总署2015年第7号公告有关内容的公告)| 中国钢铁业贸易摩擦案件2016年创历史新高,并占全国贸易摩擦数的一半| 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复运进境时如何确定完税价格?海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后会通知企业吗?| 简化中韩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提交要求【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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