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梅列检察微信公众号 前不久,福建三明梅列区检察院推出的《检察辞典》帮我们弄清了很多容易弄错或混淆的法律词语,受到很多读者的欢迎,让小编很受鼓舞。这不,小编又再接再厉推出新一版的《检察辞典》,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一期收编了哪些容易弄错的法律词语: 有些法律词语有点奇葩 有时候连法律人都分不清、懵懵懂懂 不信,大家来围观下! 具体内容: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 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 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 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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