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性惊厥临床路径 (2010年版)
一、热性惊厥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热性惊厥(FS)(ICD-10:R56.0)。 (二)诊断依据。 根据《尼尔森儿科学》(Richard E.Behrman主编,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7年,第七版)、《临床诊疗指南-癫痫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初次发作在3个月至4-5岁之间。 2.体温在38℃以上时突然出现惊厥。 3.排除颅内感染和其他导致惊厥的器质性或代谢性异常。 4.既往没有无热惊厥史。 5.临床分型:简单FS与复杂FS。 (简单FS:惊厥持续时间在15分钟以内,惊厥发作类型为全面性,24小时惊厥发生的次数1次;复杂FS:惊厥持续时间在15分钟以上,惊厥发作类型为部分性,24小时惊厥发生的次数≥2次)。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尼尔森儿科学》(Richard E.Behrman主编,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7年,第七版)和《临床诊疗指南-癫痫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急救治疗:退热,惊厥持续5分钟以上进行止惊药物治疗,一线药物为苯二氮卓类,静脉注射。 2.预防治疗:有高危因素者长期抗癫痫药物预防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5天内。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R56.0热性惊厥疾病编码。 2.符合需要住院指征:惊厥持续时间长、反复发作、惊厥缓解后仍存在意识障碍或精神状况欠佳者。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明确诊断及入院常规检查需2-3天(工作日)。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检测; (3)脑电图检查。 2.疑有颅内感染,特别是<1岁婴儿,腰穿脑脊液检查。 3.疑有感染或其他颅内病变者可选择:病原微生物检查、影像学检查。 (七)治疗开始于诊断第1天。 (八)选择用药。 1.急救治疗。 (1)一般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给氧;监护生命体征;建立静脉输液通路;对症治疗:退热药退热,物理降温,维持内环境稳定等。 (2)终止发作:惊厥持续5分钟以上进行止惊药物治疗。 ①苯二氮卓类:为一线药物。地西泮0.2–0.5mg/kg缓慢静脉推注,最大剂量不超过10mg。 ②水合氯醛:10%水合氯醛0.2–0.5ml/kg保留灌肠。 ③苯巴比妥钠:惊厥未能控制或再次发作,负荷量15–20mg/kg。 2.预防治疗:适用于高危患者。 (1)高危因素:复杂FS,癫痫阳性家族史,发育迟缓,已存在神经系统疾病。 (2)长期抗癫痫药物预防治疗:丙戊酸钠等。 (九)出院标准。 惊厥控制,病情稳定,排除引起惊厥的其他病因。 (十)变异及原因分析。 若明确惊厥的其他病因,则退出该路径。
二、热性惊厥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热性惊厥(ICD-10:R56.0) 患者姓名: _性别: --____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5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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