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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专栏】冯璐:P2P平台资金存管困境与出路

 【点石成金】 2017-01-23

引言

2016年,P2P行业迎来了“史上最严监管年”,而无论是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还是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都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选择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银行资金存管被视作平台合规经营的一项重要指标。

但是根据国内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12月,网贷行业进行银行存管的平台约为133家,仅占运营平台的6.84%。可见银行存管的落实情况并不尽如意。如今,距暂行办法限定的缓冲期仅剩下不到9个月,P2P平台能否跨过银行存管这道门槛,朝着更加合规的方向发展?本文试图归纳我国P2P平台资金存管业务的主流模式,结合国内现有的资金存管业务现状,找出存管难的关键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资金存管的概念及意义 

根据银监会出台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存管人接受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网络借贷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信息披露等职责的业务。

一方面,资金存管可以有效地进行“资金隔离”,杜绝平台设立资金池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资金存管还可以保障资金流向的安全性。实现银行存管,可以监控P2P平台资金的流向,对于异常的资金流动能够做到及早发现,及时防范。因此,资金存管对于降低风险、实现平台合规性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资金“存管”不同于资金“托管”,托管比存管复杂,存管是托管功能的一部分,只保证资金支付结算的效力,银行对资金是否安全、投资是否盈利等不负有责任;而托管则包括对产品的资金清算、会计审核、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绩效考核等多方面服务。

二、现有资金存管模式 

(一)直接存管

直接存管是当前最常见的模式。该模式涉及到两套账户体系,一是银行账户,另一个是P2P平台账户。投资者注册P2P平台用户时,开立一个平台账户,并跳转至银行页面开立一个银行子账户,该银行子账户与P2P平台账户一一关联。当投资者进行投资时,资金是直接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汇至P2P平台运营方的银行账户。但是,不同于未进行银行存管时的P2P平台运营方的银行账户,该受存管的账户会为每一个平台用户开立一个二级子账户,所以理论上来说,资金的走向是投资者的银行账户汇至P2P平台银行账户下的对应二级子账户。

(二)银行直连 

银行直连是指P2P平台直接与银行开通支付结算通道,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需要充值和提现,投资人能直接通过银行进行在线交易,而投资人所投标的到期后,资金直接返还投资人的原始支付时的账户。该模式的特点是平台在银行建有“专用存管账户”,该账户不受平台直接操作。同时,资金交易情况受银行监管,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资金直接通过银行网银系统,不涉及第三方的介入。但不同平台的“专用账户”体系会略有不同。

目前,行业内仅有少数平台采用此种资金存管模式。

(三)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 

联合存管,是指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的模式。这种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公司将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打包在一起,并与银行谈存管的相关条件,推出联合存管方案。而第三方支付公司将无数个互联网金融公司打包一起,在银行设立备付金账户,并将打包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资金存放在该账户中,与银行形成存管。

但是根据《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第八项:“存管银行应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督责任,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联合存管的模式或将不被允许。

三、资金存管难在哪里? 

目前,实现银行资金存管的P2P平台屈指可数,银行资金存管进展缓慢,笔者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P2P平台自身原因 

首先,根据现有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P2P平台一旦选择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其交易规模、逾期率、不良率将被公布。出于对真实坏账率曝光后投资者可能会流失的担心,部分P2P平台不愿意实现银行资金存管。

另外,P2P行业经过野蛮式生长,近年来声誉越来越差,人们纷纷对这个平台诟病。因此,银行对P2P平台的资金存管条件也越发严苛。以民生银行为例,在存续年限方面,P2P平台应符合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在注册资本要求方面,P2P平台实缴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在控股权方面,P2P平台实际控制人应为政府、大型国有企业、主板或中小板上市公司、大型金融机构、知名互联网企业,或者平台拥有来自于知名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如此高的要求,让许多平台无法企及。

(二)银行持谨慎态度 

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对引入P2P平台资金存管业务持谨慎态度,处于观望状态,并且担心引入该业务后会面临以下风险:

第一是道德风险,P2P市场不够规范,平台鱼龙混杂,经常会出现P2P平台跑路,假标的,非法集资等情况,这些是道德层面的风险。

第二是合规风险,存管指引征求意见稿流出后迟迟未正式发文,在业务细则没有出台之前,具体的业务模式是否合规,成为银行不敢对此项业务轻举妄动的重要原因。

第三是声誉风险,虽然监管层在存管指引中明确了银行的责任边界,即银行只负责资金存管,并不对P2P平台本身存在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承担责任。但是社会公众对网贷资金银行存管业务不够了解,对银行在其中的角色和责任有一些误解,P2P平台一旦出现风险,存管银行往往会被认为有连带责任。银行难免会为其声誉担忧。

(三)对接困难

P2P平台为实现银行资金存管,需要与商业银行进行系统对接。无论是平台自身还是商业银行,在这一过程中都需要投入大量的技术、人才,且周期较长。

商业银行需要从头建立一套崭新的业务系统以开展资金存管业务。首先,银行需根据P2P行业的特质建立相应的P2P平台纳入机制,这就需要平台投入成本配合银行建立相应的资质审核机制。其次,银行需和相应的软件厂商合作以建立一套新的技术系统,并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不断调整。最后,P2P 平台也需要和相应的软件厂商合作以便将自己的系统接入银行的系统,并在后期根据业务运营情况不断调节二者之间的系统以真正实现互相兼容。

四、如何突破P2P平台资金存管的困境? 

资金存管有利于强化P2P平台的中介性质,便于监管部门管理P2P行业,同时也给银行带来业务机会。因此,突破P2P平台资金存管的困境,需要监管层、P2P平台以及银行等各方主体共同努力。

(一)尽快出台资金监管细则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已有时日,应尽快出台,明确资金存管业务模式及相关工作要求、标准和流程,让银行开展存管业务时有据可依,打消顾虑。

(二)银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银行做资金存管,应通过流程的设计,尤其是通过强大的系统来降低道德风险、合规风险。通过建立有效的P2P 平台审核机制和完备的风险提示机制,对交易双方的每一次资金变动做到实时监控。

(三)加强行业自律 

互联网金融监管与自律的核心在于信息披露,因此要加强平台信息披露的规范化管理。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加强自律,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维持行业秩序。2016年10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这将引导P2P行业朝着更加透明化、阳光化的方向发展。

(四)舆论引导 

在舆论环境上,要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银行在资金存管业务的角色和责任,P2P平台的信用风险、流动风险以及数据质量问题等不应由存管银行承担。提升投资者风险自担意识,要让投资者意识到P2P平台仍然存在风险,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有银行存管,资金就一定不会被挪用。

五、结语 

之前有消息称《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已定稿,将在2016年底前下发。虽然到目前为止,存管指引还未公布。但笔者相信这只是时间问题。修改后的存管指引能否破解银行存管的困局,加速P2P平台的规范化发展,让我们拭目以待。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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